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巩固和发展宗教界和谐稳定良好局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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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14日在与全国宗教团体领导人研讨会全体成员座谈时强调,宗教界和各宗教团体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促进宗教内部群众之间、宗教与宗教之间、宗教与社会其他方面之间的和谐,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巩固和发展宗教界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