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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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

张伟

盘州市能源局 贵州 561601

摘要:煤矿行业的发展在提高国民经济的同时,也带来能源、环境、安全等诸多问题,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国家经济、社会效益。根据统计,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执行以来,我国煤炭年产量由6.18亿t增至35.2亿t,净增长4.7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9.71降至0.106,下降98.9%,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由最多时7000人左右降至375人,下降95%,特别重大事故由1997年最多时的16起降至0起。随着监管模式的完善,煤矿安全状况逐渐改善。监管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核心,对于保证煤矿安全管理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煤矿;安全体制;监管模式

1煤矿企业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1.1执法效能低时空不连续

煤矿安全执法工作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地方性标准等为依据,执法人员在现场应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来做出判断,然而,隐患识别与排查是一项动态的工作,现场检测设备与技术较匮乏,不能实时监控,信息无法及时传达与更新,时空不连续,执法人员难以发现隐藏的隐患问题,很难作出科学的判断,导致执法效能较低。

1.2执法监管队伍建设不完善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综合性较强,除了对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有较高的要求外,要求执法监管人员必须掌握法律知识,拥有严谨的法制观念。从全国范围来看,煤矿企业分布不均,通过现场调研,执法监管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执法监管人员配置与规划存在不合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以及人员配置与管理体系有待提高。

1.3执法重复职责不清及监管机制失衡

政府为核心的“单中心”治理模式存在信息不对称以及工作机制失衡的现象。政府独揽大权虽具有统筹全局、统一指挥的优势,但无法从企业实际出发,无法更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监局与地方主管部门存在执法重复,职责不清现象。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煤矿安全监管中存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煤矿企业→管理者→职工多层次委托代理关系。信息非对称情况下,委托人希望代理人选择对委托人有利的行动,代理人为追求自身利益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导致工作机制失衡。

2煤矿安全监管模式的完善策略

2.1发挥垂直管理模式在煤矿安全监管模式中的作用

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采用垂直管理的模式能够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更大限度上避免重复管理与推卸责任情况的发生。另外,垂直管理模式还可以解决地方政府管理煤矿企业经验不足的问题,帮助中央方面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更加符合煤矿发展的决策。与此同时,这一模式的运用还能够将资源进行更加有效与合理的运用,促进煤矿企业的发展。

2.2完善安全应急监管机制

科学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应该具备完善的安全应急监管机制。当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煤矿的安全监管人员应该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根据应急救援方案来开展救援工作,将损失程度降低到最小。另外,还应该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组织人员与物资进行转移和疏散,避免危及周边单位与人员,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以及救援的进度,确保上级部门及时启动安全预警方案,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相关工作,与有关部门和政府进行配合,及时稳定社会秩序,做好善后工作,最大程度上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伤害。

2.3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管模式

对不同的监管部门进行清晰的责任划分,明确国家与地方监管机构之间的区别,每个部门负责好自己的工作,如此才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安全监管机制的作用。要实现对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的改善,必须建立经常性的安全监管制度与监督内容,为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一个明确的工作规划,明确检查的次数,对监管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分析。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该明确自身的责任,为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打好基础,加强对基层的监管。除此之外,还要根据相应的检查任务布置监管力量,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该实行互相监督,更大程度上避免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2.4完善煤矿安全行政问责制度

各级政府不能尽到应尽的责任是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大原因,所以,建立完善合理的煤矿安全行政问责制度非常重要。首先,要积极发挥各级政府的监管职能,最大程度上降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率。另外,还应该努力学习先进的安全监管模式,按期进行培训吸取成功经验,将完善自身的监管机制,把安全生产和行政问责制度更好的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

2.5“互联网+”应用

1)“互联网+”监管执法机制。煤矿安全监管执法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现场检测技术,提高企业自检能力,企业上传自检信息,监管机构通过现场设备检测信息以及企业自检信息作出执法决策,风险识别与隐患排查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减少监管人员现场监管次数,减少重复监管,提高效率。2)“互联网+”多方参与信息流控模式。多方参与协同监管机制是一种通过特定的组织结构,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技术共享。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的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数据分析技术得出企业信用度,根据煤矿企业的信用度设置不同的监管方式。3)“互联网+”下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的协同问题。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的执法主体、地位、职责均有所不同,但执法对象、目的、方法都完全一致,“互联网+”背景下,为避免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重复执法,建立互联网+背景下,构建多方参与协同管控模式,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根据不同步骤的管理目标、管理内容、管理方法设置相应的管理人员,并建立统一执法平台,首先对煤矿企业的安全隐患分级,针对不同级别的隐患,设置不同的监管方法与监管者,执法前查询该企业所有执法信息,执法后及时上传执法信息。

2.6监管第三方机构的参与模式

第三方机构参与安全监管有利于弥补政府监管能力不足的弊端,第三方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国地税部门、工会、科研机构等。如通过研究合理的煤矿企业保险机制,针对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力度,帮助煤矿企业提高安全意识,增大安全投入,事故后国家帮助弥补损失,减轻企业负担,给予遇难家属合理的补偿;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程度,设置差异化税收政策,督促企业重视安全生产;通过工会、煤炭协会的参与,强化工会监督力度;通过专业科研机构对监管提出技术方面建议。各方共同参与监管,提高效率,从而完善煤矿安全监管制度。

2.7优化煤矿生产管理措施

降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率不能只靠外界的监管,企业自身也应该具有更多的自觉性,细化煤矿的生产过程,做好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如此才能够从源头上杜绝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这其中,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控系统非常重要,瓦斯事故非常突发,造成的损害也是巨大的,所以建立瓦斯的监管系统非常有必要,应该对瓦斯的浓度进行实时监测监控,避免瓦斯事故的发生。所以,煤矿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这是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方法。

3结语

当前情况下,我国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更大程度上避免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者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做好善后工作。要重视对煤矿的安全监管,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提升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高质量的生产。

参考文献

[1]杨应江.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机制研究[J].低碳世界,2017(8):112-113.

[2]田瑞民.现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探讨[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4(10):74-75+80.

[3]周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创新机制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4(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