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7-25
/ 2

探讨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管来信

身份证号 码: 37028419****** 6456 山东省青岛市 266510

摘要: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法快速发展,在我国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建筑行业实现了飞速发展,在中国经济进入发展的新时期,为了保证经济实现健康平稳的发展,我国政府对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改革。通过改革,政府的职能出现了有效的转变,从而在有效提高了招标和投标活动本身的规范性和秩序性。但是,由于当前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本身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导致当前的建设工程质量无法实现有效的提升。文章主要研究当前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隐患,通过对其的深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从而提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为我国建筑行业和经济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引言

当前,我国政府正处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为了加快建设工程在招标投标阶段的行政审批效率,同时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秩序,提出从落实告知性备案程序、实行两阶段备案制度、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立全面的监督管理体制四个方面简化审批程序,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各个方面的监督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是对招投标所有细节的有效监督,对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只有招标投标过程规范进行,才能更好地增强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为后续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然后是对招投标过程中各个投标企业的审核和监督,充分体现企业的管理水平,也体现出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只有规范招标投标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推动建筑企业的高效施工和发展。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的隐患

2.1未有效实现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发展变革的重要阶段,在这样的阶段中,为了保证其健康发展,建设工程在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当前的建设工程中,取得工程项目首先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工作,这项工作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性,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在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有效体现其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根据对当前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了解,在工作进行过程中某些方面并未有效体现出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前,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公平公正的原则仅仅体现在形式上,实际工作中的依然无法达到公平公正的标准。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对建设工程科学性和建设工程质量并没有有效体现在其中,招标双方更加关注的是“最低价格”,以利益为优先的招标投标环节中,忽视各个投标单位的真实竞争能力。且在招标的过程中,由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未能深入人心,导致监督管理工作中混杂着较多的情感因素,种种因素叠加,导致当前的招标和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不能实现有效进步和发展。

2.2市场缺乏良好的规范性和秩序性

在当前的发展中,招标投标中介逐渐出现在当前的市场中,这些中介接受不同建设工程企业的委托,全权代理其进行投标工作。但是这样的代理机构由于其发展时间较短,处在初期发展阶段,本身并没有较为规范性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相关的准则,并且其工作的水平也并未达到规范性的标准,为了达到目的,不可避免的会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采取一定的非正常手段。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招标投标市场上必然无法想规范性和秩序性的趋势上发展,市场竞争情况混乱,工作人员需要花费时间对其进行规范,必然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水平和工作效率。

3有效提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策略

3.1完善招标投标市场的相关机制

为了有效落实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就必须对整个招标投标市场进行适当地整顿和改变,建立科学有效的招标投标市场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市场的正常竞争关系。在建筑工程中,工程造价是重要的控制整个建设工程成本的重要工作阶段,所以也应该高度重视工程造价的影响。在进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时候,可以通过对工程量和工程单价等信息的分析来完善招投标市场的竞争制度,对工程量和单价核算进行详细地分析和整理,保证招投标过程中的报价准确性和合理性,促进建设工程中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3.2招标评标中引入法律专家,增强社会监督

在招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作用非常重要。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凭借他们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经验,保证评标的科学性,随机抽取和回避制度又保证专家具有公正性和中立性。但是我们招标投标实践中,经常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了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这也引起业内不断出现评标委员会缺乏法律专家的呼声。评标办法条款的制定合法性、如何进行废标,很多时候专家把握不准确,意见产生分歧,但是又必须立即做出决定,这时候只有凭借大家评标经验举手表决,可能会做出误判。从我们实践中来看,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有必要引入法律专家。法律专家如何介入,目前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笔者以为,法律专家应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各个环节全程介入,可尝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请或者由招标投标交易信息平台共享的法律顾问担当,也可由招标人或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聘请法律机构进行全程咨询。另外,我们应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对涉及公共安全、民生利益的建设工程,由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3.3评标专家管理

由于建设项目本身的专业性,在资格审查以及评标定标阶段,都需要借助评标专家的专业知识对投标文件等进行审查评比,在招标投标的整个过程中评标专家的公正与否对于招标结果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主管部门对于评标专家的约束缺乏刚性,对于评标专家违法违规的行为取证困难,致使评标质量主要依靠评标专家自身的道德约束。《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目前,评标专家实行保密制度,但投标人仍然会通过各种渠道获取评标专家名单,并试图通过各种手段收买评标专家,在评标时打压其他投标人,甚至让评标专家直接参与投标文件的编制。这种非法行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屡见不鲜。而目前对评标专家的监督机制尚存在空白之处,对评标专家的评标工作也没有统一的衡量尺度,缺乏必要的业务考核、诚信考核及奖惩制度。而评标专家的评标过程目前也不予公开,无从监督,使得目前评标专家管理十分随意混乱,违法违规成本极低。

结语

总之,当前我国处在经济发展的重要阶段,为了保证我国建筑行业实现良好的发展,必须针对现阶段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和研究,找到出现问题的根源,并采取科学化的措施有效解决问题。通过对监督管理中的各个方面制度以及工作管理方式进行有效的改革和创新,从而提升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水平,从而有效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凌健.基于云计算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化研究——以深圳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8,05:36-60.

[2]迟欣宇,董峰.民航专业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与管理工作的经验与思考[J].招标采购管理,2018,10:47-50.

[3]廖志敏.石油地面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风险及应对办法[J].化工管理,2019,02:13-14.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J].新疆水利,201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