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研究现状及展望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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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研究现状及展望

胡文静

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东济南 250000

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现状,主要内容包括以规划作为管制依据成为相关人员的共识;以分类与分级相结合的管制模式初步建立;以行政手段为主要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方式形成。其次,文章阐述了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展望,主要内容包括统一调查评价标准;统一监测标准;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范围。

关键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研究现状;合理展望

1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现状

1.1以规划作为管制依据成为相关人员共识

国家为了有效管控国土空间用途,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开发利用均需要开展规划并将其作为工作的依据。《森林法》规定,明确表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义务组织编制林地保护规划,在一定程度上明确当地的林地总量以及林地面积范围,并对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在监督管理的前提条件下,更好的落实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保证我国国土空间的合理利用。《土地管理法》有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相关部门在对国土空间用途进行管制过程当中,需要对不同土地或者国土空间进行一系列长远的发展规划设计,在具体规划设计的内容当中,必须要明确国土空间的实际作用。应尽可能地限制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控制好建设用地的总体数量,有效的保护好我国农用地的总体面积。《草原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于草原开发、建设、保护、利用等工作统一制定了相关的制度。

1.2分类与分级相结合的管制模式初步建立

国家为了有效的实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了相对独立的水域、湿地、草地、耕地等不同国土空间的的管制制度。在实际情况中必须要按照管制模式,对于不同种类的国土空间,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控,例如林业和湿地用途管制主要由林业部门对其进行负责,土地用途管制主要由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负责,养殖用途管制主要由农业部门对其负责,水资源以及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主要由水利部门进行负责,桥梁、港口、航道等主要由交通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管理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1]

1.3行政手段为主要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方式

我国当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主要是行政手段。常用的方式是监管、审批、规划等。国土空间在土地用途管制方面,有效地形成了农用地转用审批、用地预审、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一系列手段,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在林地管理方面,相关部门建立了监督检查以及相关人员执法管制、森林调查监控统计评估等手段。在草地管理方面,国家相关部门需要结合当地草地的实际具体情况,形成一系列的管制手段,主要包括草原保护利用建设规划、草原质量等级监测等。在湿地保护方面相关工作人员主要形成了湿地公园管理、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分级管理以及湿地保护规划等管制手段。在水域空间管理方面,国家相关部门结合水域空间自身的管理特点,创新建设了一系列相关的用途管制手段,主要手段包括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2]

2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展望

2.1统一调查评价标准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为用地分类及相关基础数据没有得到完全的统一。国家相关部门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充分发挥出自身用途管制工作的真正价值,需要首先规范国土空间的分类标准,其次在统一用地分类标准的基础之上,尽可能建立健全的土地资源综合调查评价制度。

2.2统一监测标准

应加快建设国土空间的监测平台,利用相关科学设备,发展各类监测站点以及海陆空观测卫星等,对国土空间进行充分的实时监控,在第一时间内全面掌握当地国土空间的变化情况,并对其收集到的数据信息建立信息分享平台,经过数据整合,定期向社会公开。还应建立健全常态化国土空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超过其自身负载的国土资源进行警报,并提出控制措施。

国家相关部门需要结合国土空间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尽可能建立健全调查监测体系。调查监测体系的具体开展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统一的数据平台,管理好统一的技术规范,根据不同国土空间的用途进行统一分类标准,在统一法规依据的前提条件下,统一组织开展一系列的相关有效活动,与此同时进行统一的调查体系建设,更科学的解决当前不同国土空间存在的一系列不足的管理缺陷,将当地国土空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有效调查,更好地掌握自然资源的不同分布状况以及不同分布的类型。将得到的一系列数据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建立一套权威性高的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数据。相关工作人员在当前建立的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数据上,进一步创新发展当前我国国土空间的变化监测工作,优化目前的国土空间监测体系能更好的满足发展现代化以及生态治理体系的不断增长的需求。

2.3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将国土空间规划作为用途管制的依据,有效地结合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改革方案,加快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效地形成统一的空间用途管制

[3]。依照国家上层指导思想,结合实际,构建功能明确以及层次分明的适合我国当前国土空间发展的规划建设体系。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建立健全当前国土空间的一系列技术标准体系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国土空间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有效实施国土空间的绩效考核机制以及国土空间的监测预警系统。尽可能以国土空间规划作为所有空间管理工作的基础,采用统一的管理标准去维护当前我国国土空间的一系列开发保护工作。制定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目标,优化国土空间的治理体系,有效的形成当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保证国土空间的山清水秀,提高人们生活空间的舒适程度,保证生产空间的高效集约,提高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性。

2.4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范围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工作建立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上。相关部门需要对当前国土空间内自然资源进行一系列可持续利用的发展规划设计,结合国土空间的实际特点以及开发利用的限制条件,更好的将国土空间进行国土管制范围的有效划分,对所有国土空间利用和功能提升开展管制活动。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需要明确不同类型的国土空间单元的实际开展工作要求,如何保护,如何开发,尤其是涉及到建设活动,更进一步明确建什么、建多少,即地块用途和开发强度。根据当地国土空间保护及开发的数量目标,将不同国土空间的承载能力、开发需求以及功能价值进行合理分析,并贯彻落实相关制度,保证每块国土空间都能够发挥出自身的作用。

3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研究已取得较大进步,但是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过程当中,依旧存在着一系列的不足之处,相关部门需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国土空间特征,制定国土空间有效的管制体系,提高管理监督工作的力度,更好的落实国土空间管制体系的实际作用,增强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陈红梅、王智:《怎样看待和处理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问题》,《环境保护》2011年第4期。

[2]陈利、毛亚婕:《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经济师》2012年第6期。

[3]程烨、王静、孟繁华:《土地用途分区管制研究》,地质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