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 推动文明进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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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历史性任务,摆到极为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六大再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长期开展下去,促进气象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近年来,我局根据省、州气象局和班玛县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实际,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先后被授予“县级、州级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