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对策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5-15
/ 3

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对策分析

刘胥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511458

摘要: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不断加强,这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和作用,有效解决新时期国企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是当前企业纪检工作者面临的一大问题。因此本文通过阐述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性,分析国企纪检监察的工作职能,并研究其在发挥监督作用过程中存在的难点,最后提出相关对策,旨在为国企纪检监察高效发挥监督作用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国企;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对策

前言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设立是企业党组织以及行政组织在企业管理中发挥重要监督作用的职能机构,其负责监督和检查企业在经营生产、安全质量、改革发展及其他重要管理活动中的各项重要决策是否依法合规,监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调查和处理企业内部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纠正国企内部存在的矛盾和不良风气。因此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监督作用是国企深化发展和改革的关键保障,也是实现国企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1 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1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会上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转型升级正逐渐趋于完善,国企改革的进程也不断加快,在党和国家提出反腐倡廉后,纪检监察工作在国企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因此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发挥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另外一方面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有利于保障企业重要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针对目前的发展现状以及社会需求,科学制定国企发展政策和方针,指导企业前进方向,保障国企组织内部各项职能有效发挥,形成强劲的发展动力,促进国企建设进程加快,从而推动国家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关注的大事、实事,为人民争取更高的利益[1]

2 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

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能,主要有四个方面:

保障国有企业承担政治责任。当有某一项重要政策出台时,纪检监察部门可以保障国有企业能够尽快响应国家和党的号召,促使企业上下全面认识和落实相关政策,调整生产经营活动,推动企业建设。同时纪检监察在党建工作中是反腐倡廉方针的关键保障,通过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杜绝国有企业的贪污腐败现象,抵制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良行为。

保障国有企业承担经济责任。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心在于对财务的监督和检查,保障每一笔款项都能合理的运用在企业发展建设中。通过对内部资金流动的监督防止出现挪用公款等贪污行为,清除限制国有企业发展的经济因素,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发展水平[2]

保障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纪检监察监督在党建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职能作用,其可以有效的对国有企业内部党员的党风进行整顿和管理,不仅仅是避免贪赃枉法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企业党员思想道德的关键方式,促使企业党员规范自身,做好本职工作,以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企业利益作为工作主要目标,从而更好的发挥社会服务功能,促进社会整体进步。

保障国有企业依法合规运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在于监督、执纪、问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充分发挥党纪党规的作用,对于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予以打击,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予以重点关注,严防违纪行为发生,其作用的发挥就是以国家法律为蓝本,以党纪为准绳,以企业制度为规范,拿起纪律戒尺惩治违规行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3 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存在的难点

3.1纪检监察部门在国企组织结构中的地位有待提升

现阶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中的地位偏低,是限制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主要难点之一。通常情况下在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部门是一种属于统一性质的办事机构,面向企业党组织开展纪律检查工作,在接受本企业党组织领导的同时也要接受国家党组织部门的管理,实质上是一种双向管理模式。而纪检监察的重点是国有企业的行政决策,包括党和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方针的落实情况、法律法规的遵守状况、纪律工作的开展监督等。而控制监督检查人员的是实际上是本企业的管理部门,不受其他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是一种单向管理模式。所以在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的任用和调配上,往往都是有企业管理层自行决定,这种现状就直接导致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能范围过于狭窄,无法对高层领导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很难起到实质性的监察作用,对国有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推动能力相对较小[3]

3.2 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的权限不明

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部门权限不明是其发挥监督作用的另一个难点,由于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正处于改制改革进程中,虽然提高了对纪律监督的重视程度,但是对于纪检监察的监督权限和权利仍没有相对完善的制度和法规等进行明确。就目前推进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来说,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企业内部原有的监察机构已不具备存在的价值,纪检监察部门改成了纪检部门,但在撤销了监察机构之后,原来需要对某些违纪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分的工作则面临无人处理或职责不明的尴尬境地,所以在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发现部分人员或部门违反了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制度时,就没有完整独立的调查、审查及处理机构,也没有了处罚的依据,这就导致针对某些政纪处分的执行力严重不足,从而就限制了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发挥。

4 强化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对策

4.1 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在国企结构中的地位

针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需要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在国企组织结构中的地位。因此首先要创新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方式,从国企政策以及党组织内部基础上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的受管理模式。比如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调配、任用,对相关案件的侦办、调查等,要脱离于企业经济管理领导者的控制和直接干涉,由不受企业控制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从而避免出现人情办案等现象的发生。这就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践行纪检改革“三个为主”的总要求,即“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干部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书记履职考核评价以上级纪委为主”。如果能做到“三个为主”,则企业纪检组织在企业内部就能形成相对较为独立的管理体系,有利于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正职的监督,同时也能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的地位,保障企业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其次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人要参与企业党组织以及行政领导组织中,明确纪委领导在党组织中的地位,更好的开展纪律检查工作,更好的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专责监督职能,保障国企内形成良好的廉洁之风。

4.2 不断完善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形式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监督作用,则是要将其工作职能进行重组和融合,所以需要不断完善国企纪律检查的组织形式。比如将与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相近或相同的部门和职能进行有效结合,构建新型、完整、权限更加明确的纪检监察组织。然后在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队伍建设中,需要严格按照国有企业的发展标准以及监察监督具体情况等,分配合理的纪律检查人员,深入到各个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形成全方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监督工作职能。这方面就要重视并认真开展好“监督再监督”工作。所谓监督再监督就是指企业纪检组织在推进纪律审查之外还要加强对同级部门的履职尽责监督,把本该系统部门履行监督职能的工作还给系统部门,不再像效能监察一样冲锋陷阵在前,而是要后退半步,让系统部门去监督去处理该其处理的问题,如果系统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没得到解决,则对系统部门进行监督问责。这样有利于系统部门各司其职,高效运转,有利于推进企业高层到基层的信息传递和反馈,通过纪检监察网络能够在最短时间内传达党及国家下发的相关政策和方针,能够促使基层充分理解和认可各项政策制度和法规,从而构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纪检监察监督体系,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杜绝国有企业内的不良行为。

4.3 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是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加强党的建设和惩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以壮士断腕的勇气革除弊病,强健体肤。尤其是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上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各级党委要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因此国企领导需要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对企业健康发展、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的积极影响,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基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特点,明确纪检监察目标和责任。最后集中量建设纪检监察基础建设,保障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带动国有企业内部党风和工作作风建设。

4.4 落实纪检监察责任

在国有企业中要想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必须要保障纪律检查责任的落实。因此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入手。

4.4.1 加快转变职能落实纪检监察责任

由于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依据相关制度对企业党组织以及行政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所以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和肩负检查责任,保障组织职能的发挥。具体对策是在实际的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做好牵头工作,纠正以往存在的越位、缺位及错位等问题,放弃所有纪律检查以外的工作内容,针对纪律检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部署,协调企业内各部门,对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内部资金流动、权利行使等进行监督检查。比如可以在国有企业内建立完善的问责制度,通过问责保障各部门及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得到增强,对出现的纪律问题进行问责,追求问题责任,从而强化监督职能。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要注重案件的调查和侦办,本着公正、公开、严格执行的原则,确保国有企业内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性。

4.4.2 转变工作作风落实纪检监察责任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自身要加强廉政建设,从根本上保障监督职能的发挥,要促使监察人员敢于面对腐败问题,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承担责任。所以纪检监察人员要明确自身是执纪者、监督者的角色定位,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榜样示范作用[4]。另外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保障纪检监察队伍的高素质、高业务能力,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发现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具有准确的判断能力。对国有企业内存在的各种纪律问题进行准确定性,为后续查办工作提供指导和方向。另外纪检监察部门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积极开展自我反思活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改进,树立良好的廉洁风气,确保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纪检工作人员要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做到“两个维护”,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务实作风推进企业纪检工作顺利进行。

4.4.3 转变工作方式落实纪检监察责任

在国有企业改制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人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现状和需求,及时转变工作方式,培养其创新意识,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方式和监督机制,保障监督作用的发挥。具体对策是要建立完善、系统化的纪律检查监督制度,针对当前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财务、人事等关键部门和业务进行重点监察。同时要将纪律监督思想融入到企业的干部考核、资金调配使用等环节中,加强对企业内部的控制和全面检查。其次是要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形式,要发挥新媒体的监督作用和优势,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突击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针对人员管理、实物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监督核查。并且在相关案件侦办的过程中要及时通报,树立失责典型[5],警示国有企业内部行政组织和党员,保障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最后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贪污腐败防范工作,及早发现、及早处理,通过暗访、约谈等形式避免出现严重的纪律违纪行为,充分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障企业平稳发展的主要手段和方式。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能够避免国有资产出现损失,充分维护国有企业和员工的合法利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因此国有企业应重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针对纪检监察部门在国企组织结构中的地位不高和权限不明的难点,通过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在国企结构中的地位、不断完善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落实纪检监察责任等对策,纪检监察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推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参考文献

[1]陈文.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在国企中作用和地位[J].智库时代,2020(06):43-44.

[2]郭浩.关于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J].中国电业,2020(01):88-89.

[3]王玮.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职责的思考[J].中国有色金属,2019(23):62-63.

[4]石晓霞.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难点和途径探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8(13):345.

[5]马艳.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难点和途径探析[J].南方企业家,2018(0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