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安全管理规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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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安全管理规定

杨青峰1刘鹏1徐洁3

1.河南邦泰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3;2.焦作大学河南焦作454000

摘要:作者结合了工作经验及翻阅了大量文献,对安全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了总结和阐述,这些都将为广大从事安全工程的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安全;管理;消防;制度

一、安全标准

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大部分是强制性标准。安全标准的定义是指在生产工作场所或者领域,为改善劳动条件和设施,规范生产作业行为,保护劳动者免受各种伤害,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的准则和依据。安全标准的作用:①安全标准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②安全标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规范;③安全标准是安全监管监察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④安全标准是规范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标准的类型包括国家标准(GB)和行业标准(如AQ——安全、MT——煤炭、LD——劳动、JB——机械标准等)。

安全生产标准(AQ)的范围包括有关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个体防护、粉尘防爆、涂装作业等领域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这类标准主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标准的种类分为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等五类。

二、安全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主要有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称谓;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执业活动;对执业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继续教育;使用本人的执业证;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义务有保证执业活动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执业水准;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报告上署名;维护国家、公众的利益和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保守执业活动中的秘密;不得出租、出借、涂改、变造执业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执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的时间是3年内不少于48学时;继续教育的实施——由部门、省级注册机构按照统一制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组织实施。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可以由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基本要求:(一)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二)适用范围: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权利范围:①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②审核所在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报告。③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④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⑤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登记建档工作。⑥参与编制安全规则、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的建议。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危险情况已经威胁到人员生命安全,此时采取紧急撤离是最妥当的办法。而且职责中有明确的规定。符合要求。

三、从业人员

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劳动派遣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四、消防及安全评价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对于其它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安全评价的程序:(一)前期准备:明确被评价对象,备齐有关安全评价所需的设备、工具,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工程、系统的技术资料。(二)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根据被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辨识、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方式、事故发生途径及其变化规律。(三)划分评价单元:在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评价单元的划分应科学、合理,便于实施评价、相对独立且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四)定性、定量评价:根据评价单元的特征,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五)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依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与定性、定量评价结果,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建议。(六)安全评价结论:根据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严谨、明确地作出评价结论。(七)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依据安全评价的结果编制相应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作用:安全评价报告是安全评价过程的具体体现和概括性总结;是评价对象完善自身安全管理、应用安全技术等方面的重要参考资料;是由第三方出具的技术性咨询文件,可为政府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单位对评价对象的安全行为进行法律法规等符合性判别所用;是评价对象实现安全运行的技术指导文件。

风险评价[1]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内容。目前,可应用的风险评价方法有数十种,如:事故树分析、危险指数法等。在大量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中毒事故资料的统计分析基础上,从物质危险性、工艺危险性入手,分析重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以及事故的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综合评价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并提出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如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价?包括评价单元的划分、评价模型的层次结构、数学模型、危险物质事故易发性的评价、工艺过程事故易发性评价及工艺物质危险性相关系数的确定、事故严重度评价、危险性抵消因子、危险性分级与危险控制程度分级等。

五、预警后的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三、四级预警后规定的措施外[2],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参考文献

[1]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程伟,刘俊梅.才智.2009(28).

[2]强化特定区域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对策[J].夏波,叶向阳.建筑.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