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吊顶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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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吊顶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

龙戈荣

(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710018)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经济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也带来了潜在的威胁,本着“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建筑的消防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自动报警系统作为建筑中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电气设计的重点。

关键词:建筑吊顶;火灾;自动报警;分析

引言:现代建筑物内,无论是为了美观还是工艺需求,不论是工业建筑还是民用建筑,都有大量的吊顶区域。随着近几年多本主要消防规范更新完毕,笔者从电气专业出发认为有必要重新总体审视一下吊顶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1.建筑吊顶施工类型

1.1直接顶棚

直接式顶棚是在楼板底面直接粘贴其它装饰材料。一般用于装饰性要求不高的住宅、办公楼等民用建筑。直接式顶棚按照施工方法和装饰材料的不同,直接粘贴式顶棚有两种做法:一是将装饰材料在支模时铺于模板上,然后现浇混凝土,使装饰材料直接粘于混凝土上,拆模后即可作为装饰面层,这种饰面使用的是板材,如干抹灰板、压型钢板等。二是在混凝土构件安装和现浇混凝土拆模后,清理基面,以胶粘剂把装饰面层粘贴上.如石膏板、大理石板、镭射玻璃等。

1.2悬吊顶棚

悬吊式顶棚,又名吊顶、顶棚、天花板、平顶,是室内装饰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让有保温、隔热、隔声和吸声作用,又可以增加室内亮度和美观。对于设计空调的建筑,也是节约能耗的一个根本途径。吊顶按设置的位置分屋架下吊顶和混凝土板下吊顶;按结构形式分为活动式装配吊顶、隐藏式装配吊顶、金属装饰板吊顶、开敞式吊顶及整体式吊顶等等。

2.火灾自动报警组成结构

2.1火灾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感部分,是组成各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重要组件,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感觉器官”。它能对火灾参数响应,并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或向控制和指示设备发出现场火灾状态信号的装置。火灾探测器是系统中的关键元件,他的稳定性、可靠性和灵敏度等技术指标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和布置应该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2.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各种类型的火灾探测器是自动触发装置,而在防火分区疏散通道、楼梯口等处设置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手动触发装置,它应具有在应急情况下,人工手动通报火警的功能。

2.3火灾报警控制器

一是用来接受火灾信号并启动火灾警报装置。该设备也可用来指示着火部位和记录有关信息。二是能通过火警发送装置启动火灾报警信号或通过自动消防灭火控制装置启动自动灭火设备和消防联动控制器。三是自动地监视系统的正确运行和对特定故障给出声、光报警。

3.夹层、吊顶内可燃物分析

3.1建筑吊顶内存在的主要常规物品

建筑吊顶除了装饰性以外,还主要提供给各公用专业进线管线的布置和桥架的走向。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吊顶内常见的主要物品有:一是电气专业的电缆、电线、桥架。二是给排水专业的喷头、水管。三是暖通专业的通风管、空调冷凝水管等。四是弱电专业的桥架、网线、通信线等。

3.2电气专业的电缆、电线、桥架

根据《建规》10.1.10条:“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二是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建规》10.2.3条:“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根据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7.2.8条:“在建筑物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应采用金属导管、金属槽盒布线。”综上所述,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所以所有的配电线路在依据规范要求敷设后均应归类为不燃物。

3.3给排水专业的喷头、水管

首先,湿式系统的给排水管线本身由于管道内有水,这些管道设备肯定不属于可燃物范畴。第二,一般来说室内生产、生活给水管采用钢塑复合管,管径≤80mm时采用螺纹(或卡环)连接,管径>80mm的管道采用法兰连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螺纹连接或沟槽式连接;室内消防给水管和区间消防给水管采用内外涂环氧消防钢管,卡箍连接。综上,给排水专业的这些管道不论干式还是湿式系统,都应归类为非可燃物范畴。

3.4暖通专业的通风管、

空调冷凝水管等当前比较常见的风管有镀锌钢板风管、无机玻璃钢风管、有机玻璃钢风管、酚醛风管、聚氨酯风管、玻纤风管及彩钢板风管等。按照防火要求,在上述各类型的风管中仅有镀锌钢板风管和无机玻璃钢风管是不燃级别,聚氨酯风管属于易燃级别,其余材质为难燃级别。《建规》中相关的条款:一是第9.2.6条:“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是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应采用不燃材料;二是对于其他建筑,宜采用不燃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二是第9.3.10条:“排除和输送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易燃碎屑的管道,与可燃或难燃物体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150mm,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当管道上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者应布置在上面。”

3.5弱电专业的桥架、网线、通信线等

GB5031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7.5.2条规定:“缆线敷设在建筑物的吊顶内时,应采用金属导管或槽盒。”且网线、电话线等在一般设计中数量较多,多采用密闭式金属线槽敷设在吊顶内。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3.10.5条规定:“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是当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时,应采用明敷设或在吊顶内敷设;二是难燃型电缆或有机绝缘耐火电缆,在电气竖井内或电缆沟内敷设时可不穿导管保护,但应采取与非消防用电电缆隔离措施;三是当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电缆为消防设备供电的线路,采用明敷设、吊顶内敷设或架空地板内敷设时,应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所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应采取涂防火涂料等防火保护措施;当线路暗敷设时,应穿金属导管或难燃型刚性塑料导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四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采用绝缘电线时,应采用穿金属导管、难燃型刚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五是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应急广播等线路暗敷设时,应采用穿导管保护,并应暗敷在不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总结:根据上面对规范条文等的分析,可以确定:吊顶内电气专业采用金属管、线槽敷设后都属于不燃物;给排水专业的管道设备均属于不燃物;弱电专业的管线敷设与电气专业类似,均属于不燃物;通风专业除空调冷热水、冷凝水管外均可归类为不燃物,且实际设计中冷凝水管不一定必须从吊顶内走。

参考文献:

[1]殷友好,姚斌,宋群立.建筑吊顶内电线导管材质选择与相关防火对策[J].建筑电气,2005(03):42-44.

[2]陈永青.浅谈建筑吊顶内火灾及其喷头设置[J].消防科技,1998(S1):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