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的实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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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的实施

徐思敏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医院急诊科;四川成都610000)

摘要:目的:本次主要对急诊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的实施效果进行探讨。方法:选取我院急诊科病房收治的80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并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对照组给予急诊常规护理,实验组给予急诊针对性护理。结果:两组患者护理情况对比,实验组总有效率为97.02%,对照组总有效率为80.00%,P>0.05。结论:急性心肌梗死的病死率较高,高质量的护理措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患者走出疾病。

关键词:急性心肌梗死;急诊;护理

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特点有发病急骤、病情变化快,患者在发病期间容易出现并发症,且处于急性期的患者可能随时出现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等,严重的情况化可能会危及到患者生命[1]。因此,本次主要对急诊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的实施效果进行探讨,为临床急救和护理提供重要依据。

1资料与方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2月~2016年2月我院急诊科病房收治的80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其中男性患者45例,女性患者35例,年龄33岁~75岁,平均为49.45岁。所有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的意识淡漠,大量出汗,烦躁等现象。所有患者均符合心肌梗塞诊断标准,并经过心电图检查证实确诊。本次将所有患者按照随机抽选的方式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各40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均无显著差异,P>0.05,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护理与观察

抢救护理:安置患者于抢救室,立即协助患者绝对卧床休息,给予氧气吸入,多功能心电监护,迅速建立静脉通路,备好除颤仪与抢救设备。遵医嘱给予药物应用,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严密观察患者的心率、血压、呼吸、神志及尿量变化。询问患者及家属是否有冠心病等相关危险因素及发病诱因或是否存在非健康生活习惯。

药物治疗:迅速为患者建立静脉通路,给予硝酸甘油5-10mg静点;大肠溶阿司匹林0.3g、氯比格雷300mg、阿乐20mg口服或嚼服;瑞替普酶溶栓;吗啡镇静止痛;其他抗凝、抗血小板聚集、活血化瘀、营养心肌、调节血脂、血压药物应用。用药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溶栓治疗后严密观察患者皮肤黏膜、牙龈及穿刺点出血情况,一旦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医师做好抢救工作。

再灌注治疗时护理,根据患者发病时间及患者的基本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溶栓治疗。及时有效的治疗能够有效挽回即将坏死的缺血心肌,提高患者生存率。密切配合抢救工作,及早做出诊断和救治准备,争分夺秒实施溶栓治疗。溶栓前后由年资高的护士严密观察与护理,溶栓后观察患者治疗效果,皮肤黏膜、牙龈及穿刺点出血情况,心率、心律变化,防止发生心律失常如室颤,遵医嘱定时为患者抽血,观察心肌酶及心梗全定量的变化。

1.3评价标准

显效:患者临床症状,恶心呕吐、发热、低血压、心动过速、疼痛等症状得到显效改善,心功能恢复正常;有效:患者临床症状得到有效改善,心功能基本趋于正常水平;无效:上述指标为达标或死亡。

1.4统计学方法

对采取统计学软件SPSS19.0对上述汇总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组间率对比采取x2检验,对比以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和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两组患者护理情况对比,实验组总有效率为97.02%,对照组总有效率为80.00%,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详情见表1。

3讨论

在临床心血管内科中急性心肌梗死十分常见,同时该疾病发病急骤、病情发展迅速,其病死率较高,故对于这些患者而言,时间就是生命。因此,对于救治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医护人员严密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观察十分重要,掌握好患者的病情能够为疾病的治疗提供重要的依据。医护人员观察患者心率的变化是最直接简单地方法。另外患者血压的变化也十分重要,其标志着患者休克之后的情况,因此医护人员还需要严密观察患者血压[2]。同时还需要对患者的尿量进行观察,由于尿量能够反映患者身体脏器血供情况,因此医护人员还应当积极将患者的尿量进行记录。除此之外,还需要对患者的体征进行观察,定时检查患者的神志、皮肤的颜色、体温等。通过本次研究结果表示,两组患者护理情况对比,实验组总有效率为97.02%,对照组总有效率为80.00%,P>0.05。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急性心肌梗死病死率较高,高质量的护理措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患者走出疾病。而高水平的护理措施是整个急性心肌梗塞救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身为医护人员,首先需要对患者的发病原因、临床表现等进行全面详细的了解,并且还需要加强对急性心肌梗塞疾病的预见性护理,唯有如此才能够帮助患者回归家庭与社会,早日康复。

参考文献

[1]黎巧云.急性心肌梗塞的急诊护理与观察[J].现代医院,2012,10(1):93-94.

[2]竺雁.急性心肌梗塞预防及并发症护理[J].大家健康(中旬版),2013,7(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