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问题成因分析及应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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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问题成因分析及应对

王慧华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广西南宁530008

伴随着我们国家目前阶段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结构在转型期价值观念的改变已经在当下社会的各个层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转型期所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对普通高等学校的诚信教育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特别是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群体的数量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且相对其他普通高校,昂贵的学费使得独立学院的经济困难经济包袱更重,他们不仅要承受因经济拮据而难以完成学业的压力,还要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环境,加上独立学院学生个性和心理等方面的特殊性,在种种因素影响下,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不交学费等一系列失信的现象表现尤为突出,鉴于此,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失信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不断反思。

1.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信的主要表现

1.1成绩作假

独立院校生源的高考分数普遍比普通院校学生的要低,在基础上相对差,特别是一些专业课程上,例如高等数学、英语等。

虽然认真学习、努力刻苦的学生很多,但也有不少或因找不对合适的方法一直原地踏步的学生,有一些学生在对待学习的态度上存在着问题。然而临到考试才开始看书、要求老师多划重点、更有甚连书都不看直接思考怎么作弊,这些似乎成了部分学生及格、考出好成绩的“唯一”通道。这其中更是有少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了满足虚荣心,为了考得更好,为了评上奖学金铤而走险。

1.2身份作假

1.2.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分有等级的,分别是特别困难、困难、突发性困难。近年来国家提出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享受更多的资助政策。然这些身份的认定,都是需要学生本人亲自提交的,由于目前独立院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无法逐一实地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的漏洞,因此造成了一些一般贫困的学生被认定为特别贫困,甚至出现了“假贫困”学生,“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这些钻漏洞的学生如果出现花钱铺张浪费等不良品行时,又会被其他同学效仿,这就出现了恶性循环。

1.2.2目前国家、地方、院校对于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的设立较少,部分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看到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不如自己,却获得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产生了一种极度不平衡的心理,导致出现了即使是自己家庭并不贫困,却想尽一切方法开到“贫困证明”,然后利用高校无法一一实地走访核实学生提交材料真伪的漏洞,给自己安排一个“光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以便更好的争取奖助学金。

1.3拖欠还款

1.3.1国家助学贷款

以广西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贷款为例。在2007年广西国家开发银行开展了助学贷款此项业务,且不停的在加大生源地贷款贷款金额和方法力度。贷款的金额由原来的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金额6000元,增加到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金额8000元,还款期限由原来的毕业后6年之内还清贷款调整到了10年之内。尽管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如此宽松,但也有为数不少的学生在贷到一定数额的助学贷款后没有如期还贷,更有甚者将这笔钱用来购买高档手机、旅游等其他用途,甚至有人故意拒绝还款,这些恶劣的行为给银行和国家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失。

1.3.2校内贷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中第十二条中“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要求,大部分到校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无息贷款制度。由于没有强制的执行手段,对于学生还款只能依靠学生自觉,对这部分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往往困难重重。

1.4简历作假

独立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校内或校外或多或少都会有过勤工助学的经历,不乏有些学生把勤工助学当成了“主业”,整体忙于打工赚钱,而对学习造成了疏忽,到毕业就业是,他们中的一些人绞尽脑汁在简历上“动歪心思”,更有甚者伪造获奖经历、虚构学生干部经历等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信现象原因的分析

2.1市场经济调解下,以利益为导向

市场经济下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市场经济中,效益的最大化,是经营者追求的最终目的,具有很强的趋利性。这种趋利性对传统的道德观念、诚信意识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且目前诚信约束机制不完善,对于守信用者没有鼓励,守信者损失的利益没有更好的保护,反观一些失信者得到好处却没有受到相应的指责和制裁。这些社会频发的失信现象,通过各种渠道冲击着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失信行为给学生带来的利益非常具有诱惑力。对于那些长期面临着学业压力,经济压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了能够尽快的摆脱身上的重担,他们获取利益的渴望往往超过了普通学生。因此为了在利益的诱导下,他们往往会选择失信。

2.2应试教育的影响,道德教育工作的缺失

目前我国教育体制仍是应试教育为主。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是通过高考严格选拔出来的成功者。为了通过高考,学生、家长、学校将所有的期望投注在学习成绩上,过分的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学校作为教育的主战场,弱化了品德教育,忽略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多停留在理论说教上,教育内容抽象、教育形式单一、形式主义严重、教育效果不佳。以致于出现了一种教育和品德分离、高分和诚信脱节的现象。

2.3诚信约束机制的不完善

目前多数独立院校的诚信教育工作仍然停留在简单的说教阶段,多以做学生的思想工作为主,单一的依靠学生的自身修养来规范。没有建立一套完善、有用的诚信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对失信的学生缺乏有效的惩罚措施。在一些评奖评优中,完全体现不出守信者的优势。渐渐在学生中产生了一种“守不守信都一个样,失信也不怎么样”的错误认识,部分信念不坚定、意志薄弱的守信者渐渐被侵蚀,最后演变成失信者。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问题的应对

3.1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是言行的基本准则,学生目前处在人生观、价值观的一个发展期,高校需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独立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

经济上的弱势群体,且在贫富差距较大的环境中,他们承受的压力较大,存在的一些心理问题,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关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相应的团体心理辅导,多开展多姿多彩的校园活动,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着眼于未来发展的能力,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而不是停留在眼前的蝇头小利。强调给渔原则,多开展技能培训班,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学校在活动中正确的引导学生逐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3.2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目前独立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认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依靠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来判断,因为这种认定方式具有降低学校认定成本的优点,多为独立院校所采用;二是由学校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过班级,院系以及学院的层层审核与把关,最终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办法。但这种认定方式投入的人力成本太高,一般不被采用。两种认定方法各有利弊,学校应更加优化认定制度,让两种方式有机的结合一起。

3.3重构资助模式

传统的资助模式以对学生进行“无偿”、“无回报”式的物资资助。这种传统的资助模式极其容易滋生受助学生懒惰、依赖、不求积极上进、一味的向“资助人”索取等负面的心理。面对这种情况独立院校多推动多种项目相匹配的多元混合型的资助模式。“无偿式”和“有偿式”相结合。

3.4建立有效的诚信约束机制

道德的力量是长远的,但单一的依靠道德来约束是非常危险的。因此独立院校应尽早的建立健全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学生的行为,对在学校发生的诚信行为进行褒奖并加以广泛的宣传;对失信行为建立黑名单,公开信息加大惩处,自此奖罚结合,筑起强有力的制度防线。通过这种有效的“他律”方法,以弥补道德约束中天生的“缺陷”。

诚信是立身之本,更是立国之基。培养出有诚信的当代大学生,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任务,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问题离不开多方的努力。

【作者简介】王慧华(1987-),女,广西合浦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秘书,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基金项目】2016年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2016年度院级科研立项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问题及对策研究--以相思湖学院为例”(课题编号:2016YJYB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