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及其危险性评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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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及其危险性评估

钱丽梅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云南昆明650218

【摘要】对通过野外调查和室内分析研究的地质环境条件,包括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等进行评估;结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岩土工程调查报告,在某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的风险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区域评估;场地适宜性评价,提出了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措施

1前言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此,本文以某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例,在系统分析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后进行了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综合分析了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以便为国内外类似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供借鉴。

2工程案例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巍山县南诏镇以北文献新区,距古城1.20km处,巍山县位于云南省西部,大理州南部。拟建项目区地理坐标:东经100°17′44″~100°17′54″,北纬25°14′13″~25°14′18″,隶属巍山县南诏镇,拟建面积为32.38亩,总建筑面积21800.00m2,建筑占地面积4512.00m2。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结合建设项目规模及工程布置情况,将地质灾害、不良地质作用对拟建工程区的影响范围和工程活动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影响范围作为评估范围。拟建项目的场地面积32.38亩,根据地质环境条件,首先以第一斜坡界线为评估区范围,无明显斜坡界线的在征地范围的基础上向外扩展200~300m,评估区面积约0.575km2。

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结合建设项目规模及工程布置情况,将地质灾害、不良地质作用对拟建工程区的影响范围和工程活动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影响范围作为评估范围。拟建建设项目的场地面积32.28亩,根据地质环境条件,首先以第一斜坡界线为评估区范围,无明显斜坡界线的在征地范围的基础上向外扩展200~300m,评估区面积约0.575km2。

拟建项目为办公楼,5~6层,属小型工程。根据云国土资环[2004]267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业和民用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的规定,拟建工程为一般建设项目。

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地形地貌较简单,断构造较复杂,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中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中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确定该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三级评估。

3工程地质条件

3.1岩土工程地质特征

依G13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版)规定,根据评估区地层岩性组合、岩土体结构特征和岩石力学强度,将评估区岩土体划分为土体和岩体两大类,共两个工程地质岩组,分别为:①粘性土、砾砂多层土体:由第四系全新统堆积层(Qh)粘性土、砾砂土、弱膨胀性土及软土组成,分布于盆地及平缓地带,厚度大于50m。土层工程地质强度中等,工程地质性质较差。土层在基坑开挖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垮塌等现象,形成一定的安全危害;②较软中厚层状泥岩夹较坚硬中厚层状砂岩岩组:该岩组类型包括侏罗系上统坝注路组(J3b)岩性为紫红色泥岩夹砂岩。第四系与新鲜岩石界面为软弱结构面。岩石坚硬,抗风化能力较差,力学强度较高,工程稳定性较好。

3.2工程地质条件

拟建场地位于巍山县山前盆地,地形平缓。建设场地主要分布第四系松散堆积层。自上而下分别:粘性土、碎石土多层土体,粘性土工程地质力学强度中等、工程地质性质较差,碎石土工程地质性质较差,膨胀土体及软弱土体工程地质性质差。侏罗系上统坝注路组(J3b)泥岩夹砂岩,节理发育,强~弱风化,工程地质性质较好。场地内分布有膨胀土及软土层,易引发地基土不均匀沉降等灾害,对拟建的低层房屋会产生变形破坏,地基不均匀沉降,可能成为本场地突出的工程地质问题。综合评述,评估区内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复杂。

4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及预测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是通过对稳定性或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或要素的深入分析,得到地质灾害的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现状评估方法主要是通过实地调查、访问、查阅历史记载和相关调查报告、资料得到。通过野外实地调查、走访和搜集已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区内地质灾害现象如: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及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未见发育,不良地质现象为局部水土流失。评估区位于山前盆地,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对拟建工程建筑物的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

拟建场地主要兴建区场地平整,地表有第四系覆盖,具有一定覆盖厚度,工程建设进行基坑开挖,开挖深度大于5.00m。基坑壁上粘性土、碎石土结构松散,若基坑壁未进行有效的支护,在降雨及振动等条件下基坑边坡可能发生垮塌,引发基坑壁失稳,造成崩塌等地质灾害。第四系全新统堆积层(Qh)在场地内均有分布,堆积层局部中分布有膨胀土体、软弱土层等,软弱土层工程地质条件较差,膨胀土体对低层建筑物的破坏较大。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土层发生软弱变形、膨胀,破坏其工程地质特征,引发拟建建筑物地基不均匀沉降或变形等地质灾害。拟建场地工程建设过程中,基坑开挖后可能引发基坑涌水,基坑壁受水浸泡后,发生垮塌、软化的可能性中等,危害及危险性中等;场地内为冲洪积松散堆积层,其中存在的粉土及粉砂层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发生砂土液化。

5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5.1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区内地质灾害弱发育,不良地质现象为局部水土流失,预测工程建设加剧地质灾害可能性小,危害及危险性小,诱发、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害及危险性中等,总体地质灾害危害及危险性中等。

5.2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为了避免地质灾害、不良地质作用和岩土工程问题的发生及对拟建工程产生危害,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提出以下工程建设防治措施:

(1)工程建设中存在基坑开挖,开挖形成的临时边坡稳定性较差,要进行支护,做好防晒防雨处理,并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工作,做好安全防范。

(2)拟建场地内有膨胀土、软弱土及砂土分布,重要设施地段,若遇有该土体,须清除土体,并用混凝土填筑,或进行硬化处理,防止雨水渗漏,并做好监测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拟建建筑物的地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采用合理的基础形式,防止膨胀土、软弱土及砂土对建筑物产生破坏。

(4)挖方工程形成的弃土须选择较好的场地进行合理堆放,弃土形成的高陡边坡,建议加设挡墙工程,并进行夯实、护坡处理,保持坡面稳定,并做好坡

面及顶部防排水设施。基坑回填余土就近作道路填渣或集中堆放,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对拟建场地北侧的河流随时进行河道疏通、河堤加固、修筑拦砂坝等治理防护措施,有效防止洪流暴发时对拟建工程产生危害,工程靠河流一侧修建高于洪水水位的拦砂墙,防止工程受到洪水冲蚀。

6结束语

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参考文献:

[1]印丽静.金洲城钼矿矿山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3.

[2]王政.西气东输二线工程(龙岗—西峡支干线)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研究[D].成都理工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