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瑚办法》(试行)开始实施。该《办法》主要内容包括:(1)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商务与法律
200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