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发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1-11
/ 1
2006年1月31日起,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局五部委联合制定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1)外国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新上市公司,可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而不必按现阶段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