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权财富基金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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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主权财富基金问题

杨东伟(西南交通大学,四川成都610031)

作者简介:杨东伟,西南交通大学国际经济系。

摘要:近年来,主权财富基金发展迅速,在国际市场上进行投资与并购,引起了各国的高度关注。中国主权财富基金自成立以来,进行过多项投资。本文主要针对新加坡的主权财富基金进行分析,对比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策略并提出相应改进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淡马锡;中投公司;投资管理

主权财富基金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953年成立的科威特投资局,只是因为总量规模较小没有引起关注。近10年来,各国主权财富基金迅速增长。据渣打银行分析师估算,2007年末全球主权财富基金总量为2.5万亿美元,10年后将达到13万亿,其高额回报吸引了许多贸易顺差巨大的国家建设主权财富基金。目前,从各国主权基金的发展状况来看,阿布扎比、科威特和新加坡的主权基金在全球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新加坡的主权财富基金的资产规模都超过其国内股市总市值。

1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

淡马锡控股公司由新加坡财政部独资拥有,是当今世界著名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之一。它直接控制着23家企业,间接控制的企业数约有2000家,资金来源主要为外汇储备盈余,涉及的主要领域有工程与基础建设、银行、通讯与媒体等行业,总资产超过420亿美元,控股的上市公司市值占新加坡证券市场总值的24%。同时自公司成立30年以来其年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超过18%,国家股东的年均分红率超过6.7%,远超过同期私营企业的经营业绩。

淡马锡公司采取的是建立国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代行出资者权力,其即代行国家所有权,又是独立的法人。公司的管理层包括总裁(即首席执行官)和75名专业人员。他们负责日常业务的操作,并向董事会以及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董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并采取独特的公司监管体系:在外部监管上,政府采取直接派人参加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和项目建立审批制度和不定期派人到公司或其子公司调查了解情况;在内部监督上,政府采取从制度上建立防范机制,并没有专门设立监事会,其内部监督职能由董事会直接承担,而且对于公司某些特大型的项目,需要政府注入新的资本时,还要报财政部审批。

2中国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公司

中投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其2000亿美元资金来源于15000亿元人民币的特别国债。同时,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1人,一个7人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以实现长期投资收益最大化,并采取“一拖三”构架,即中投公司作为母公司全资控股建银投资、汇金以及境外投资子公司。其中,汇金是金融控股公司,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利,集中管理境内银行、券商、信托等金融资产;建银是一个综合性的不良资产处置公司;而境外投资子公司则专司境外投资。因此,从功能上看,可以认为中投公司基本兼备新加坡淡马锡的投资职能。

但是,由于中投公司是靠发行国债而不是财政盈余来筹资的。所以公司经营面临还本付息的压力,导致其运营成本较高。并且,其投资范围主要在外币存款、外汇票据,特别是美国高信用等级的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等,使我国外汇储备有较大的收益风险。而且,虽然中投公司的资本规模为2000亿美元,但其是以中国庞大的外汇储备为基础的,他的投资决策必将引起国际金融市场的高度关注,加强中投公司的营运难度。

因此,结合新加坡淡马锡的优秀经验和我国中投公司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方式,推动中投公司的稳步健康发展,使我国主权财富基金完善其运作方式,获得更多收益:

①中投公司需进行稳健投资决策,其基金运用应当将价值投资与战略性投资结合起来,不能进行投机交易。公司的经营要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核心,可以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成立专门的风险监控委员会,对投资风险事先有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还可以对外汇资产的管理和运用提出了较高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要求,建立了复杂的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并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

②中投公司必须遵守国际惯例,熟悉投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使被投资国把其视为正常投资者,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做到在不损害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建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以减少营运难度。

③坚持公司化治理,建立科学的内部组织管理模式,可以向新加坡学习,完善公司的内外部监管体系。而且,中投公司还应加快完善专业投资团队,汇集一批熟悉境外投资业务的金融、法律、财会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推动中投公司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加速公司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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