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森林景观林的营造管理方法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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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森林景观林的营造管理方法研究

黄丹平

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林业局513200

摘要:森林景观林的营造应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林学、景观生态学、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理论所揭示的一般原则和规律。在实际林业工作中,充分利用好造林绿化、林分修复、封山育林、补植套种、优化提升、抚育施肥等措施,加强森林景观林的营造,本文论述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概况,具体分析了森林景观林的营造管理方法。

关键词:森林景观林营造管理方法研究

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基本情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连山县)东邻连南瑶族自治县,西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南毗怀集县,北靠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1°16′-120°07′,北纬24°10′-24°52′,县境南北长64.5公里,东西宽23.3公里,周界长300多公里,境内南北宽、中间窄,形状如哑铃;全县地势较高,境内山峦重叠,构成群山地带。山地属中低山和丘陵地,全县最高峰是北部的大雾山,海拔为1659.4米,最低点是南部的水下桥,海拔147米,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有48座,其中海拔1400米以上的有14座,主要山脉有大龙山脉、王侯山脉、大雾山脉、犁头山脉、石龙山脉、石钟山脉、黄连山脉、大拨山脉等8条。连山县属中亚热带地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为18.8℃,极端最高温37.6℃,极端低温-6℃,年均积温6005℃,日平均气温在10℃以上的天数为273天,非常适宜各类林木的生长,年日照时间为1468小时,日照率为33%,年太阳辐射量99.09千卡/㎝²,年无霜期301天,年降雨量1687-2400mm,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2%;南北气候差异较大,且山地植被受地形、地貌和人为活动的影响,形成植被复杂、多样性。

二、营造森林景观林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一)有利条件

1.气候优越

连山县属中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日照时间长,雨量充沛,水热条件好,非常适宜各种树木的生长,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林业基础坚实

连山县历来十分重视林业建设,2006年就实现“省林业生态县”,近年来,积极实施“珠防林”、“四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绿色通道造林建设工程、省级林分改造工程,积累了丰富的工程造林经验。这些经验对于建设高质量的森林生态景观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3.政府重视

2010年7月,清远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提出对全市路边、山边、水边等区域进行全面整治,尽快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促进清远市发展形象、发展环境和发展品位的不断提升。连山县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按照建设“大景区、大旅游”格局,突出民族生态特色,打造“生态风貌、民族风情、三省边城风光游”三张牌。重点加强对县城周边第一重山及公路沿线生态景观建设,提高生态功能等级和景观水平。要着力推进以国省道沿线为重点的“路边”绿色通道建设和以县城周边山体为重点的“山边”林相改造和造林绿化,提高城市周边森林生态景观质量水平,提升区域发展形象。

4.市民生态建设热情高涨

近年来,连山县通过创建省林业生态县,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得到了传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森林生态环境和森林景观的要求越来越高,市民对于生态环境建设有了更高的认识,提升城市森林质量、建设森林生态景观是众望所归,是一项造福子孙的民心工程。

(二)不利因素

1.经济支撑不足

森林生态景观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应以政府投入为主,但由于连山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实力较为薄弱,地方财政收入较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高,在这种情形下,需要区财政投入数量较多的资金难度很大。

2.建设用地矛盾

由于建设范围内林地大多属当地农民所有,部分土地属省连山林场,存在用地矛盾。通过加强宣传,出台措施,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落实建设用地。

三、连山县森林景观林的营造管理方法研究

为进一步提升连山县森林生态质量和景观水平,把连山建成“生态文明、经济发展、民族和谐、宜居宜游”和最具广东壮族特色,最美生态景观县城。根据省人民政府101号文“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的意见”精神,加强对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管理。

1.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管理范围

连山县森林生态景观建设规划范围为“一城两线三关”,“一城”是指县城周边第一重山地,“两线”是指连山境内G323线、S263线沿线两侧山地,“三关”是指鹿鸣关、鹰扬关和白石关三个关口周边的山地。规划涉及吉田镇、太保镇、永和镇、禾洞镇等4个乡镇及广东连山林场。

1.1范围界定

(一)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管理范围界定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各镇政府和林业部门具体负责。

(二)界定工作以镇为单位开展,由县林业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界定技术规程现场认定,确认四至界限范围,划出界线,明确林种、面积。

(三)用地方式以租赁林地为主,林地租赁期限共3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2月31日止。

(四)从签订林地租赁合同之年起,每满十年租金递增一个档次,即从2013年至2022年每年每亩租金为100元,从2023年至2032年每年每亩租金为120元,从2033年至2042年止每年每亩租金为150元。租金按年分期发放。

四、营造森林景观林建设施工管理措施

(一)乙方租赁的林地交给县林业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建设县城环城森林生态景观林带,重点是对林地林木进行补植、套种、改造和提升,由县环城景观林带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管理。在乙方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再将林地发包给任何人经营和用于担保、抵押。林带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带权属不变。

(二)成立生态景观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工程的具体实施,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程队施工,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督,做好工程建设“事前培训、事中检查、竣工验收”等三个环节的管理切实把好质量关,实行工序管理,对每个工序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序必须翻工,直至质量合格为止,否则不能转入下一个工序施工,确保造林成效。

(三)禁止砍伐林带建设管理范围的天然阔叶林、其他天然阔叶混交林、针阔混交林;公路两侧1公里可视范围的人工商品林,须达到成熟期方可轮替采伐,采伐迹地应当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四)林带林地经营者要承担生态景观林带的抚育、保护和管理责任。

(五)在各镇、村林带林地周边明显处设立告示牌,提示森林防火信息,进行护林巡逻,预防山火和人畜破坏,提高全社会对林带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六)县林业局负责科学指导施工人员对林带进行封、造、补、抚、管,加快森林植被恢复,不断提高生态景观林质量,力求达到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

(七)生态景观林地经营者要搞好林带的管护工作,对未履行管护责任的,取消林地管理补贴,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八)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林地范围内进行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如确实需在林地进行其他经营和活动的,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及县林业部门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追究有关责任。

(九)实行资金按工序结算制度,在每道工序验收合格后集兑现承包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和工程的有序进行。所有支出都必须有合法票据并附施工合同和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工程结算单据等。不允许出现白头单和不规范的支出单据。工程结算支付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执行,不得违规用现金支付工程款。

结语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走进森林进行休闲、健身、娱乐越来越成为一种崇尚自然的生活时尚。通过森林生态景观建设,建设美丽的山地森林景观,辅以必要的休闲、登山健身基础设施,为市民提供一个空气清新、物种多样、色彩多变的自然森林景观,满足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需求,为市民创造优美环境,提高人民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