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应在活动中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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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应在活动中探究

◇罗杨

◇罗杨

(南江县东榆镇石矿小学南江636600)

《小学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数学教学是数学活动的教学,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往互动与共同发展的过程。因此,数学教学中教师应把学习权利还给学生,把想的时间留给学生,把做的过程交给学生,把说的机会让给学生,把评的义务赋予学生,让学生以认知主体的身份参与学习过程,真正成为课堂的主角,在体验和创造中学会数学,使数学教学成为多维互动、共创共生、富有个性的构建数学知识的过程。

一、数学教学是教师引导学生“活动”的过程

《数学课程标准》中强调:“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学生才是课堂的主人,课堂是为学生开的,就应以学生为中心,在教学中我试着放手让学生自己去研究、去发现、去碰撞。上课伊始,我让学生画角、摆纸条从而理解相交。对于垂直概念的教学,我也没有直接告诉学生,而是放手让他们通过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合作交流来获取新知,让学生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出来。并通过比较,进一步认识垂直的特殊性,加深对垂直的理解。在学生遇到困难时,我没有越俎代庖,而是学会等待发现机会。记得我在叫一学生把自己折好的相交纸条展示给同学时,由于同学慌乱把图钉搞掉了,我没有帮他而是引导他自己想办法,学生在我的引导下完成了展示。有时学生发现的东西,尽管并不成熟,但只要教师稍加引导,就能成为极佳的教育契机。带着知识走向学生,只不过是“授人以鱼”;带着学生走向知识,才是“授人以渔”。数学教学就应该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自己吸收、消化、理解、掌握和构建数学知识的活动。教师起桥梁作用,重在引导。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垂线、画好垂线,我将观察、操作、演示、实践与合作探究等方法有机地贯穿于各个教学环节中。在引导学生体验的基础上加以抽象概括,充分遵循(从)感知→(经)表象→(到)概念这一认知规律,通过画一画、看一看、折一折、比一比、想一想、说一说,学生活泼愉快地参与、体验,在亲身的实践活动中经历知识形成过程,在观察中分析、在动手中思考。当得出“同一平面内相交成直角的两条直线互相垂直”的结论时,他们已经建构了自己新的知识结构。

二、数学活动是师生平等“互动”的过程。

新课堂呼唤民主、平等的氛围,呼唤教师转变角色,走下讲台到孩子中去,俯下身来与孩子双眸对视,成为孩子们的朋友。我们要学会倾听、学会接纳、学会欣赏、让孩子们大胆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展现自我,这样的课堂就会成为孩子们灵感涌动的空间,才能有“天光云影共徘徊”的教学境界。

为此,我在课堂教学中大胆使用六个“允许”。即:答错了允许重答;答得不完整的允许补充;没有想好的允许再想;不清楚的允许发问;不同意见允许争论;教师错了允许补充。我尽量使用“激励式”、“诱导式”语言点燃学生的思维火花,为学生创造富有人性化的学习氛围,使其主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教师要勇于把课堂“让位”给学生,使学生敢想、敢说、敢做,如我示范了相交线的画法后,两条直线互相垂直的情况鼓励学生到黑板前拿着粉笔试试,对于学生那是一种新的体验。然后通过“找哪些物体相邻两条边是互相垂直的?”这一体验过程的引导,先让学生找教室里的垂直线,比如窗户、课本、桌面等,再找生活种的垂直线,把空间留给了学生,用数学的眼光去审视实际问题,在这过程中,学生的数感、空间观等的培养都通过体验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