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乡镇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的浅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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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乡镇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的浅析

王彬

海南省消防总队海南海口570000

摘要:根据调查显示我国大部分老年人口分布于偏远乡镇农村,偏远乡镇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众多老人安居乐业,对社会稳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对乡镇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善乡镇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的对策。

关键词:乡镇社会福利院;火灾特点;消防安全;防火对策

引言

民政部最新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国老年人口有2.1亿,占总人口的15.5%,中国已经跑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民政部表示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以800万至900万人的年均速度递增,预计到2020年,中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达17%,到2050年进入高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30%以上,这意味着每3~4个中国人就有一个老年人。

社会福利院,或称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专门收容适龄老人,是我国目前为止最为直接也是最为有效的老年人安置场所。调查显示我国大部分老龄人口分布于乡镇农村,为此,乡镇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众多老人安居乐业,对社会稳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乡镇社会福利机构火灾特点

(一)社会影响性重大

社会福利机构是政府部门专门设立为安置鳏、寡、孤、独、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年人、智残、遗弃儿童的公共场所,体现的是中央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一旦发生火灾等天灾人祸,威胁的不仅仅是国家财产,及老年人、儿童的生命安全,更会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负面舆论影响,使政府的公信力受损,挫伤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引起公众的不满与恐慌。社会福利机构的防灾减灾工作考验的不仅仅是消防部门的执法能力,更加重要的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与责任意识。

(二)火灾的高危险性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是全国住宅火灾死亡的高危人员,在2015年全国住宅火灾死亡人员调查中,65岁以上老人所面临的火灾风险指数最高,其中85岁以上老人死于住宅火灾的风险是平均水平的近24倍。同时农村乡镇人口面临的火灾风险又要高于平均水平11%。综上所述,乡镇农村社会福利机构等老年人聚居场所为火灾风险的高危地带。

(三)火灾发生的时令性

依据长期以来的数据经验,冬季由于居民取暖用火、用电集中,火灾危险性大大增加。老年人在过冬时节普遍怕冷,喜欢取暖,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喜欢生煤炉取暖过夜,在造成火灾隐患的同时,也增加了由于不完全燃烧发生窒息事故的可能性。加之海南的乡镇农村老人的日常用火都是使用柴火、干草,炎炎夏日极易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在发生夜间火灾时,由于人们发现、报警不够及时,更加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二、乡镇社会福利机构特点及消防安全现状

(一)乡镇社会福利院分布散、地区偏远,部门监管不到位。

各个乡镇政府部门为了照顾孤寡老人,都建有至少一个养老院。由于老年人的生活习性特点,往往这些福利院都位于乡镇镇区外围部分,环境优美,僻静之地。这种设置在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同时,却带来了消防安全方面的隐患,不少乡镇居民平时很少涉足养老院,不知道养老院位置在哪里。消防官兵在道路水源熟悉时也往往将熟悉目标定在公众聚集场所、劳密场所、易燃易爆等部位,在主观上也忽视了对农村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情况的熟悉掌握,加上养老院的路程较远,消防官兵到场不够及时,这些都为消防灭火救援带来了不便。而且,消防法律法规未将小型农村社会福利机构纳入消防监督检查体系,存在监管上的空白。

(二)建筑物防火性能差,消防设施严重不足

现存的农村养老院,大多数都是历史上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在过去,一般由乡镇政府出资购买、征用闲置的公办建筑如学校、礼堂等,再加以改建,有些新建的,建筑材料上使用彩钢板、装修材料采用木板分隔、塑料吊顶等等。而且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室外消防用水等设施由于历史原因,很少有完全符合规范要求的。大部分的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投入使用后监管出现盲区。

(三)易燃、可燃物较多,火灾隐患突出

大部分老年人由于生活习惯比较节俭,会保存着很多不愿意扔掉的旧衣服、旧纸箱等杂物,这些易燃、可燃物平时都堆积在房间里,一旦遇上火星就会急遽燃烧,造成火势的蔓延失控。部分老年人有吸烟的恶习,喜欢卧床吸烟,加上部分房间里私拉电线情况严重,存在使用电饭煲、空调、取暖器等电器,极易产生电火花,引燃房间里的旧杂物,容易引发失火,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

(四)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消防制度落实不到位

不少乡镇福利院的工作人员由四五十岁的中老年妇女担任,这些人员在工作责任、反映能力、个人素质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平时在照顾老人方面是个行家能手,但在消防安全、法律知识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在逃生自救知识、抗灾减灾能力上比较不足,在发生火灾后,自身也需要别人救助,更别说救助其他老人了。

三、加强乡镇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职能,确保社会福利机构建筑防火设计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为减少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危险性,必须从源头上严加控制。作为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主体和主管单位,各级政府应保证经费的投入,对现有的乡镇养老院进行有效的改建、扩建工程。对于新建福利院要严格报请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审批,严格把关,纳入监管,确保减少新建、已有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隐患。

(二)加大人员培训,大力提高社会福利机构自身的防灾能力。

针对社会福利机构分布散、部分地区偏远的特点,必须着力加强社会福利机构自身工作人员的消防知识及防灾减灾能力。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个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护理人员的消防培训和预案演练,使每位工作人员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逃生自救。同时,要对老年人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教育,使老年人掌握最基础的防火知识,在火灾发生时可以逃生自救。并应根据每个福利院建筑物的特点及现有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事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加大对乡镇偏远地区社会福利机构的熟悉监管力度。

公安消防机构及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乡镇偏远地区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特别是针对秋冬季节火灾频发的特点要进行重点的火灾隐患检查,杜绝监督盲点和薄弱环节。重点检查灭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跟踪问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又不能限期内整改的,要坚决给予停业处理。基层中队也要加强对辖区内社会福利机构的“六熟悉”程度,重点熟悉福利机构内部人员集中场所,周围道路、水源情况,以便发生火灾之后能够及时到达现场,营救被困群众,扑灭火灾。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