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0-20
/ 2

浅谈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

齐艳春

齐艳春

(辽宁省朝阳市中心医院药材科辽宁朝阳122000)

【摘要】肾脏是药物排泄的主要途径,肾功能不全患者可使药物的排泄减慢,造成药物的半衰期延长,增加药物的毒性。因此对肾功能不全患者进行药物治疗时,应注意剂量和品种的选择,并应注意避免同时使用对肾脏有毒性的药物。

【关键词】肾功能不全用药

【中图分类号】R45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4)10-0276-01

Discussiononrenalinsufficiencypatientsmedication

QiYanchun

(CentralHospitalofChaoyangCityofLiaoningProvinceDepartmentofmedicineLiaoningChaoyang122000)

【Abstract】thekidneyisthemainwayofdrugexcretion,renalinsufficiencypatientscanmakedrugexcretionsloweddown,causingdrughalf-lifeisprolonged,increaseddrugtoxicity.Soforrenalinsufficiencypatientsfordrugtreatment,attentionshouldbepaidtothedoseandthechoiceofvarieties,andshouldpayattentiontoavoiddruguseistoxictothekidney.

【Keywords】renalinsufficiency;medication

肾功能不全患者,不但药物排泄减慢,而且药物代谢也会发生改变。临床药理学的研究已经证明:肾功能不全患者在药物分解代谢方面常表现有药物氧化过程正常或加快,还原过程减慢,乙酰化正常或降低,水解过程正常或减慢,并容易产生代谢物的蓄积,药物在体内的半衰期会相应延长[1]。另一方面,肾病患者常有低蛋白血症,药物与蛋白结合的量减少,游离部分增加,这样肾排泄药物的速度减慢[2]。因此必须慎重选择药物品种,酌减药物剂量与给药次数。对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应注意以下几项:

1按药物的有效成分由肾脏排泄的比例选择药物和用量

在实际应用中可按药物的有效成分,由肾脏排出的比例来估计药物的肾毒性。药物有效成分由肾脏排出少于15%者,如红霉素、林可霉素等,一般认为无害[3]。由肾脏排出大于40%者又可分为两大类:一类认为无害,如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若无过敏反应可认为无害;另一类可导致肾脏损害,如氨基糖苷类和万古霉素等,肾功能不全时应严格控制。

2按肾功能的损害程度递减药物剂量

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按其肾功能损害程度减小药物的剂量,即使应用对肾有一定毒性的药物,也可因剂量的减少而避免加重肾功能损害。一般认为,内生肌酐清除率是测定肾功能的可靠方法,而且它与药物在体内的半衰期呈反比关系[2]。例如某一主要由肾排泄的药物,其内生肌酐清除率正常时,此人药物半衰期为1小时,当肾功能减退,内生肌酐清除率为正常的50%时,则药物半衰期为2小时。有人按内生肌酐清除率的大小,将肾功能损害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递减药量[4]。有人认为,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低于正常的25%时,则治疗方案应改变[3]。

3肾功能衰竭时使用抗菌药物应注意

3.1对肾脏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必须大大减量

如氨基糖苷类、多粘菌素、万古霉素,这类抗生素大部分通过肾脏排泄,且有严重肾毒性,若长期使用,必须监测血药浓度。

3.2有的抗菌药物虽然通过肾脏排泄,但毒性不大可适当调整剂量

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林可霉素和异烟肼等,这类药物需要调整剂量,但不必过大,也不需要测定血药浓度。

3.3完全通过肾外排泄,则其用量不必调整

如磺胺二甲嘧啶和磺胺甲基异恶唑虽由肾脏排泄,但在肾功能损害的情况下,消除率并不降低,其用量可正常,少数慢性肾衰竭患者除外。

3.4在肾功能减退时不宜使用的药物

如四环素类可诱发肾脏损害,甚至造成严重的尿毒症;氯霉素的代谢产物有蓄积,对肾脏有损害;呋喃妥因治疗药物感染的效能是靠它在药物中的浓度,而在肾功能衰竭时排出量极少,故这些药物在肾功能衰竭时不宜使用。

4根据肾功能的情况调整给药方案

当肾功能不全患者必须使用主要经肾排泄并具有明显的肾毒性的药物时,应按肾功能损害程度严格调整剂量,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调整方法一般有三种:一是减量法、二是延长给药间隔、三是二者结合[5-8]。

4.1减量法是将每次剂量减少,而用药间隔不变,按肾功能化验结果估计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剂量。如肾功能轻度、中度和重度损害时,抗菌药物每日剂量分别减低至正常剂量的2/3~1/2,1/2~1/5,1/5~1/10[5]。减量法的血药浓度波动幅度较小。

4.2延长给药间隔是每次给药剂量不变,但间隔延长。该方法的血药浓度波动大,可能影响疗效。

总之对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要明确诊断,依照药物的药动学特点和患者的病理状况,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尽量避免使用有肾毒性的药物,同时避免有肾毒性药物的合用。

参考文献:

[1]王怀良,陈凤荣。临床药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7

[2]朱依谆,殷明。药理学(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8

[3]叶咏年。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3

[4]李守龙。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体会,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2(32)

[5]李大魁,张石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3.1

[6]孙传兴.临床疾病诊断依据治愈好转标准[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138.

[7]袁伟杰,叶志斌,金惠敬.肾脏病营养治疗学[M].北京:中国医药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248~251.

[8]王潮燕.原发性肾小球疾病分型与治疗诊断标准专题座谈会记要.中华肾脏病杂志,1998,9(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