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内部审计对策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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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银行内部审计对策探讨

杨明光

杨明光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000

摘要首先介绍了龙江银行内部审计的主要内涵;接着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最后,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改革提出了对策性的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对策

1.龙江银行内部审计的内涵

首先保证外部法律法规和内部政策、计划、程序等的执行,保证内部信息的真实、可靠与完整。

对于内部审计而言,首先必须全面掌握内部控制系统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外部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内部的政策与制度,内部审计高层管理人员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渠道,将这些资料全面、完整、及时地传递给审计人员,使内审人员能够在掌握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对执行情况进行客观地评价。龙江银行的内部信息主要包括财会信息和经营信息两个部分。财会信息主要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成本费用使用情况等一系列财务报告。而经营信息包括商业银行在信贷、筹资、衍生等业务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报告与分析等资讯。随着业务发展与控制要求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内部审计在起到监控作用的同时,保证内部信息的真实、可靠与完整。

其次保护商业银行资产的安全。

对于龙江银行,资金、凭证账册、业务系统、经营器具等资产的安全十分重要,尤其是现金资产,为了保护这些资产的安全,龙江银行设计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如现金出入库规定、现金收付程序、运营业务管理规定、贷款业务管理规定、金库管理规定、财会系统操作规定、会计档案归档查阅规定等等,并根据自身的特色制定了农贷管理规定、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小企业贷款规定等具有自己鲜明特色的相关规定。

2.龙江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缺陷

(1)审计领导机制的缺位。

领导机制的缺乏还导致审计职能与业务职能相互间的区隔不足,使审计工作往往受到业务工作的影响,审计项目不能够完全独立地开展,审计师不能公正地提出审计意见,审计意见得不到充分的重视与正确地运用,内部审计职能不能充分地发挥。领导机制的缺乏还导致内部审计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

(2)审计部门的组织结构不完善。

目前龙江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组织结构面临着过于“分散”,由于龙江银行是2009年12月25日开业,是在整合原大庆商行、齐齐哈尔商行、牡丹江商行、七台河商行四家地方性商业银行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目前审计人员以原四行社为主。成立以后新建的分行未设专职的审计人员。目前原四行社审计人员划归在风险部门管理,这就形成了职责不明,人员不清的局面,未形成完整的组织结构。

(3)审计职能不清。

由于龙江银行下属分行的审计人员归属于风险部门管理,并未有独立性,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审计、风险、分别在各自范围内开展各自的业务监督工作,缺乏相互的支持与资源的共享。这种现象发展到今天,对于基层分银行,尤其对市级分行,两项业务都属于对业务经营工作实施有效、必要监督的部门。审计工作是对已发生的事项进行检查,风险是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并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预测和防范。由于原四家的审计人员在风险部门,且新建的分支行未设审计人员,因此对下属分支行缺乏有效的监督。

3.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对策

(1)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

在目前的法人治理结构中,争议最多的就是如何有效实施监督并对监督责任的负责。企业管理中一旦出现问题,人们总会置疑监管的作用。因此龙江银行的审计部必须独立于业务部门,才能实施有效的监管。

(2)进一步完善审计组织结构,加强基层行的审计管理。

①审计片实施分级式组织结构设计,形成了总行、区的二级管理模式。龙江银行总行的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工作的总体规划;并在全省设立大区审计处负责区域内审计工作的部署,对区域内各分支行的审计工作负责;在区审计处的领导下,各区内设置若干审计点分片对区内各分支行的审计项目负责。每年,大区审计处按照总行审计部门的指导思想安排区域内的审计计划,由各片审计点负责实施具体的审计项目,对于一些重大审计项目,大区审计处则直接组织实施。通常,大区审计处要负责3个以上的市或县。,因此,每个审计点配备8名左右的审计师,每年最少要对这些市、县组织一次重点审计或综合审计。

内部审计师各有所长,即审计师往往是按审计业务来划分职责,但是为了加强对基层行的审计管理,审计师还应分别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各市级分行的审计管理,由他们制定管理行的审计计划并负责审计项目人员、程序的安排。这种分工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轮换。这样有利于审计人员的培训与综合业务能力的提高。

②将审计片与稽核点的工作范围进行合理的划分。由于市级分行的所有业务都会在会计核算业务中体现出来,包括信贷、信用卡、租赁等业务以及资产、经费等等,设立稽核点后,只将稽核的内容与范围扩大,稽核点就可以轻松地完成对市级分行所有业务的日常监督。而在此基础上,审计片的工作则以重点审计项目为主。

(3)正确地划分审计职能与其他职能的范围,扩大监督范围,充实审计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审计职能与其他职能间没有得到很好的区隔。以龙江银行为例,,业务部门是业务制度的制定者,也是制度的执行者,但是业务部门往往还要负责制度执行的监督,这在商业银行会计和储蓄为两大传统业务中十分明显,这与审计职能在商业银行内部是重复的。

目前,审计范围主要停留在传统的会计、结算、对公信贷等业务项目的审计和内部控制的评价,而对个人信贷、信用卡和外汇等业务审计不足;对创新业务如消费信贷、业务代理等的审计滞后,对这些业务规范性和风险性缺乏有效的监督;对经营管理的状况和效果的评价涉及很少,治理审计在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如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成本、内控制度的效率等;审计的内容缺乏系统性和相关性,不能够全面地、客观地评价各级行的管理与经营情况。

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审计作业流程;审计作业流程的设计应根据不同审计项目的差异分别设计适用的流程,如内部控制审计与信贷资产质量审计的操作流程的环节与重点存在着较大差异,这需要内部审计师分别进行流程的设计。在建立流程的同时,对流程中各环节的辅助工具加以优化,如设计不同审计项目的控制问卷、审计底稿、审计意

见确认书等。

同时协调好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等银行高级管理层要积极地为内部审计创建独立性开展审计的环境。转变对审计职能的认识,从服务于商业银行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重新确定审计与银行的战略、价值、文化、管理之间的关系。内部审计师要恰当地运用审计报告或口头汇报等方式汇报审计工作,提出审计意见,得到审计委员会的支持和银行各级管理人员的配合。评价审计项目和考核审计人员必须客观、公正,要采取有效地手段激励内部审计师自觉地开展审计项目、提升个人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