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洛浦县重点人群碘营养状况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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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洛浦县重点人群碘营养状况分析

张玲1艾力?塔什吐米尔1吐送托合提?肉孜1易晓玲

张玲1艾力?塔什吐米尔1吐送托合提?肉孜1易晓玲2朱琳2

(1新疆洛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洛浦848200)

(2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新疆和田848000)

【摘要】目的全面了解新疆洛浦县居民合格碘盐使用情况及部分重点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估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效果。方法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碘盐监测方案》要求随机抽样,用直接滴定法定量测定盐中碘含量。并对8—10岁在校学生进行尿碘检测,同时对孕妇也进行尿碘检测。结果2010—2013年共监测居民食用盐1200份,碘盐合格率99.17%,不合格盐样4份,不合格率0.45%,合格碘盐食用率99.17。检测学生尿样885份,尿碘中位数174.57μg/L,<50μg/Lug/L73份,占8.2%;检测孕妇尿样210份,尿碘中位数157.34μg/L,<150μg/L90份,占42.8%。结论洛浦县合格碘盐食用率、碘盐覆盖率均达到了国家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由于育龄妇女的尿碘的中位数刚刚达标,因此要加强育龄妇女的碘化丸口服工作,我县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必须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

【关键词】盐碘;合格率;碘营养状况

【中图分类号】R1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4)34-0395-02

食用加碘盐是防治碘缺乏病的根本措施,也是最经济、有效、安全、方便的方法。洛浦县是新疆地区碘缺乏病高发区,为全面掌握全县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状况,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碘盐监测方案》的要求,洛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碘实验室配合各级防治机构开展了长期监测,学生和孕妇尿碘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科碘实验室检测,现将2010—2013年监测结果分析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监测对象

采集洛浦县8个乡(镇)居民食用盐样,共计1200份,同时采集8~10岁在校学生和孕妇尿样。

1.2抽样方法

所辖8个乡(镇)按东、南、西、北4个方位抽取,每个乡镇再按东、西、南、北方向抽取4个村,每个村抽取8户采样,2010—2013年共采集1200份盐样监测。采集学生尿样885份,孕妇210份。

1.3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GB26878-2011)用直接滴定法测定碘含量[1]。尿碘检测方法《WT/T107-2006尿碘的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进行检测。

1.4判定标准

合格碘盐:食盐中碘含量(35±15)mg/kg或(20~50mg/kg),非碘盐:碘含量<5mg/kg,不合格碘盐:碘含量<20mg/kg或>50mg/kg。2013年国家新的碘盐合格判断标准为(30±15)mg/kg,本次调查按新标准执行。采集学生和孕妇的尿样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心地方病科检测。根据(GB16005—2008)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尿碘:8—10岁儿童:100ug/L以下的比率小于50%:50ug/L以下的比率小于20%。WHO/UNICEF/ICCIDD的碘营养状况评价标准: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的尿碘以孕妇尿碘以150—300ug/L为适宜范围。

1.5质量控制

对监测和检验人员均按照碘盐操作规范等进行统一培训,每年实验室参加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碘盐外质控考核,均考核合格,属于合格盐碘实验室。

2.结果

2.1概况

洛浦县8个乡镇,2010—2013年全部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碘盐监测方案》要求,完成了居民层次的随机监测工作。通过2010年—2013年共检测居民使用碘盐1200份,合格碘盐1190份,不合格碘盐10份,碘盐合格率达到了99.17%。从整个检测的年份上来看,居民使用碘盐的食用率也达到了99.17%以上,已达到了国家碘缺乏病消除标准。见表1。

表12010年—2013年洛浦县居民户碘盐监测结果

2.2尿碘监测

2.2.1学生尿碘

学生尿样885份,尿碘合格812份,不合格73份,合格率91.75%,根据学生尿碘的判定标准,2010年—2013年平均尿碘中位数174.57ug/L,通过4年的检测结果尿碘的中位数在小于100ug/L,且小于50ug/L的样品数占73人。占尿碘中位数的8.25%,没有超过20%,是基本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见表2。

表22010—2013年洛浦县8—10岁学生尿碘检测结果

(ug/L)

3.讨论

2010年—2013年通过对洛浦县重点人群的碘营养的检测工作,我中心对我县8个乡镇的居民户食用盐进行1200份碘营养的检测,其中合格碘盐1190份,合格率达到了99.17%。根据《200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碘盐监测方案》要求,洛浦县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9%以上。均达到了国家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同时对8—10岁的儿童和孕妇的进行了尿碘检测,尿碘的中位数174.57ug/L,从结果来看,也基本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但是从孕妇的尿碘的中位数上来看,4年的平均中位数157.34ug/L,数值也刚刚达标,孕妇作为特殊的人群,需要重要的碘摄入来保证自己的碘营养,孕妇的碘营养水平直接影响着胎儿和婴幼儿的生长发育,但是历史上洛浦县是碘缺乏病的高发县,由于地理位置特殊,也是外环境缺碘的重要县之一。所以还是要加强在育龄妇女中的补碘工作,并科学指导碘摄入提供理论依据。因我县合格碘盐食用率明显提高,已经被广大的人民群众所接受,达到了国家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不合格碘盐所占的比例较少,但是洛浦县的经济条件差,又是全疆碘缺乏病的重点县之一,农民的防病意识还是有点淡薄,加之本县的部分乡村的农民对加碘盐和克丁病的认识不到位,加之土盐开采较易,使用土盐的风俗没改变,还有保存加碘盐的方法不到位,容易使碘离子挥发。由于自然环境缺碘不会改变,因此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必须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2]。虽然我县通过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但是我县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任务还是很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进一步加强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大力宣传因碘缺乏而引起的智力等相关疾病,我中心地病科应与妇幼保健站和社区服务站的合作,来加强育龄妇女的碘化丸的服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在今后的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我们应加强与政府盐业部门通力协作,打防结合防止非碘盐的流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不吃土盐,使用合格的碘盐,充分认识碘缺乏病的危害,最终消除碘缺乏病,提高人口素质。

参考文献

[1]吐送托合提?肉孜,阿布都卡尤木?阿布都拉.2007—2011年新疆洛浦县碘盐监测结果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2,07(卷、期),1646-1647.

[2]阎玉琴.保证全民适宜的碘营养是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长期任务[J].中国地方病学杂志,2005,24(3):237-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