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源VOCs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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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源VOCs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穆根秀1刘浩波2

1.身份证号码:6123231988****1624广东深圳518000;

2.身份证号码:4414811990****271X广东深圳5180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环保意识的提高,对环境问题日益关注,特别是近年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大众关注,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调控政策。VOCs作为大气污染的元凶之一,具有扩散速度快、危害持久、产生二次污染等特点,是各地大气污染治理的首要污染物。对于此,本文简要论述了VOCs治理以及治理现状,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工业源VOCs;污染治理;问题分析;对策建议

1VOCs治理以及现状

1.1VOCs治理

VOCs处理的方式需要依靠带有化学性质的成分,按照有机废气处理的方式可以将废气处理分为两部分,浓缩回收以及分解。浓缩回收采取的是吸附、吸收等技术,将有机废气中的挥发性物质进行浓缩后进行回收;分解则是利用热、光、电以及催化剂等方法将VOCs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实现去毒的目的。目前工业有机废气治理技术已经相对比较成熟,只需要考虑废气的性质、种类以及浓度和成本等因素即可,选择适合的治理技术,才能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1.2VOCs治理的现状

在涂料、化工、印刷、原料制造等行业,这些行业在生产的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的有机废气,而且没有对这些废气进行一定的处理,都排放到了空气中,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通过对人体的健康也非常的不利。使人体的器官出现反应源,长期吸入这些气体会致癌。挥发性有机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之大,使得有机废气的治理技术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为了限制挥发性有机气体的排放,很多的国家都下达的明令禁条,治理挥发性有机气体成为治理环境时的重点任务,目前我国的废气处理技术也都逐渐趋向成熟,但是还需要进行一定的创新与完善,将国外的先进治理技术引进,并结合我国的发展现状进行有效的结合,解决有机废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VOCs治理对策

2.1明确VOCs定义并加强顶层设计

应尽快确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VOCs定义,进而制定监测和排放标准,规范计算和统计方法,为VOCs污染源的监测、统计、控制管理奠定基础,便于与国际先进国家对标。遵循源头预防、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全过程精细化管控原则,加强VOCs污染防治规划工作,突出VOCs削减和控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的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过程中的VOCs排放。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VOCs综合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加强VOCs监测和治理,建立重点区域VOCs污染防治体系,以尽快实现VOCs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同时,构建企业申报、政府监管、公众参与以及社会监督的开放式、共享式VOCs综合管控平台,逐步实现集VOCs排放量估算、排放申报、监管排查、监督、监测、修复、治理技术评估以及达标可行性分析等于一体。强化信息公开、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VOCs排放数据监督和审核,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重要保障。

2.2建立健全VOCs污染监测体系

加强VOCs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强化VOCs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重点地区O3超标城市至少建成一套VOCs组分自动监测系统。在企业主要排污口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进VOCs重点排放源厂界监测。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监测监控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VOCs评估,建立重点污染源VOCs排放量动态清单系统。另外,需进一步规范固定源VOCs采样和监测技术标准。目前,我国固定源VOCs采样、监测规范主要包括《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732—2014)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734—2014)。其中,HJ734—2014涉及的VOCs种类仅24种,且绝大多数并非石化行业的特征污染物,而按照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的定义,VOCs的种类接近1500种/类。为了能够真实地反映VOCs排放情况,需深入研究现有固定源VOCs采样、监测方法以及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完善相应标准和规范,以便更好地指导企业减排。

2.3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根据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大气环境承载力,制订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执法,通过严格的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严厉查处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不法行为,杜绝超标污染企业以地方经济利益等名义继续生产和排放污染物。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充分考虑VOCs削减和控制要求,加强新建、改扩建项目设施竣工验收中的VOCs含量检测、VOCs污染防控措施检查,控制新增排放源的VOCs排放量;对VOCs污染严重、削减和控制无经济技术可行性的工艺和产品实施淘汰关停,全面推行VOCs处理设施的建设及更新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2.4强化典型行业VOCs治理技术适用性研究

对于高浓度VOCs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对于中等浓度VOCs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时,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对于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含有有机卤素成分VOCs的废气,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理。

2.5强化企业技术指引,鼓励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

收集、制定相关行业最佳可行治理技术指南、清洁生产技术指引和工程技术规范等资料,面向企业定期召开VOCs治理技术培训会,从实际出发,帮助企业理清治理思路,给予治理技术指引,使企业有序有效、低成本、高效率地完成VOCs治理。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VOCs治理技术,对采用高效蓄热式催化燃烧技术和蓄热式热力燃烧技术、氮气循环脱附吸附回收技术、高效水基强化吸收技术等当前VOCs前沿治理技术,在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工作中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2.6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维护与监测

形成对VOCs企业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处罚力度,控制企业污染大气环境的不法行为。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鼓励企业自行开展VOCs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逐步推广应用VOCs在线监控技术,并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

结语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经济发展,更要注重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之间的平衡。对VOCs的防治与治理是改善环境、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效举措。开展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有机废气的产生,同步推进VOCs末端综合治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是有机废气治理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王华利.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处理技术探究[J].化工管理,2018(10):115.

[2]石晓薇,王帆,刘哲.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防控[J].世界环境,2018(01):44-45.

[3]王幸.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发展研究[J].居舍,2017(2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