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智能建筑工程检测的现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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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智能建筑工程检测的现状

杨梦青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厦门宏业有限公司361000

摘要:以DBJ/T13-65-2015《福建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为例,分析目前福建省内智能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在实际工程中的现状。

关键词:智能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检测方案、仪器

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DBJ/T13-65-2015《福建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目前福建省建筑智能化工程第三方检测的主要依据。下面以DBJ/T13-65-2015《福建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为例,分析目前智能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在实际工程中的现状。

一、一般规定

智能建筑工程检测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应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试运行合格;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3、已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工程实施和质量控制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检测时可对整个智能建筑工程集中进行检测,也可根据工程进度对各子分部工程分部进行检测。对各子分部工程分部进行检测时应先分项,再子分部工程,最后分部工程的顺序进行。

对一次检测未通过的检查项或再检测项再次进行检测时,必须先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不合格项目整改报告,然后重新检测,直至合格,重新检测时抽样数量应加倍。

二、智能建筑第三方检测的内容

1、制定检测方案

为有效指导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现场检测工作,确保检测工作的有规范性、准确性,从而应编制检测方案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检测数据报告。检测依据优先使用顺序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应根据工程技术文件和《福建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及检测方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建筑工程特点和委托方要求编制,并经检测机构专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在检测方案中,应明确系统的工程名称、工程概况、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检测数量、检测方法、检测仪器等。

2、检测前准备工作

了解检测工程项目设计图纸以及相关设计要求;

现场实际情况调查;

根据项目情况选用检测仪器,并检查测试仪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测用的仪器、仪表和设备均应经相关检定校准机构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并处于正常状态。

查询当地天气预报,露天检测环境下,避免在雷雨天气下进行检测作业。

检测人员进入检测场所需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并带安全帽,必要时用试电笔对检测现场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场地没有漏电,避免带电进行测量,以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现场检测

实施检测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现场检测应至少由2名检测人员承担。

检测人员按检测方案实施检测并如实填写原始记录表和检测结果的评价。

4、检测报告

现场检测和检测数据分析完成后,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用词规范、文字精炼、字迹清楚。

检测报告应对所检测项目是否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或设计文件要求作出明确的结论。

检测结论应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凡不合格项,均应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

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委托方信息应包括委托(合同)编号、委托单位名称,必要时可增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

工程项目信息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必要时可增加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质监机构名称等;

检测项目信息应包括报告编号、检测类别、检测内容、工程概况(所包含子系统、各子系统相关设备数量)、检测依据标准、被检设备清单(型号规格、厂家、数量、检测量、抽检率)、检测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检测日期、报告日期、检测结果及汇总、检测结论、批准人、审核人、检测人或项目负责人;

有工程见证检测的项目需应标明见证人员相关信息监理单位、见证人员证书编号、姓名。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在封面(或首页)应在明显位置标明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CMA标志和计量证书编号及建设主管部门授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专用章。同时加盖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机构公章。

三、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智能建筑工程有的以业主、设计单位、工程商、监理等单位的人员进行工程“功能性验收”,缺乏第三方公正检测数据,仅凭工程商自检结果和现场主观来判断工程质量,很难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所以第三方单位的检测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1、委托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显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明确了检测单位应由建设单位委托,这样更为保障项目检测的专业、客观和有效性。可是实际来委托项目检测大部分是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仅委托智能化项目里的部分系统,应付验收。

2、重视度不够。目前福建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仅在发达城市实施的较为严格,在其他的地级县市实施的并不广泛。执行DBJ/T13-65-2015《福建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的重视程度不够。

3、检测条件不具备。验收范围内的机电安装相关工作未完成,工程验收检测走过场。质量监督部门主要针对建筑主体进行质量监督,忽视了智能建筑工程在实际项目运营中的巨大作用。

4、现有的规范不满足智能化新技术的快速发展。DBJ/T13-65-2015《福建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中规定了以下系统的检测方法与规定:1、智能化集成系;2、信息接入系统;3、用户电话交换系统;4、信息网络系统;5、综合布线系统;6、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7、卫星通信系统;8、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9、公共广播系统;10、会议系统;11、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2、时钟系统;13、信息化应用系统;1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6、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17、应急响应系统;18、机房工程;19、防雷与接地。

随着智能技术的发展,现有的规范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在检测过程中酒店项目中的客房中控系统、VOD视频播放系统等,医院项目中的排队叫号系统、手术示教系统等,这些系统就没办法含括在检测范围内。

5、检测方的技术能力。现场检测人员对相关的规范不熟悉,缺少岗前培训,未制定可行性的检测方案,未按检测规程操作。这些都会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可靠性。检测仪器设备是完成各种检测项目的工具,随着智能化电子产品高速发展,检测设备的更新不到位。仪器的维护不到位、仪器的检定超期等现象都是影响检测结果的因素。

综上所述,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提高智能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在工程中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全国各地检测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培训,同时在行业内开展关于检测技术的培训和交流,特别应对一些尚未开展检测工作的省市进行积极宣传,这些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DBJ/T13-65-2015《福建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

[3]GB/T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