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县物价局加强大春“两杂”种子销售价格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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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今年大春“两杂”种子销售价格行为,切实保护用种农民的合法权益。1月中旬,名山县物价局、县农业局根据省、市物价、农业部门文件精神联合发文,对我县“两杂”种子价格实行临时干预措施,实行零售价格最高限价,并要求全县各种子经营单位自觉遵守价格干预措施。县物价局通过发放《名山县物价局关于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的告诫函》等形式加强对大春“两杂”种子销售价格管理,要求各种子经营单位在销售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未明码标价的,物价部门将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