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辛夷胶囊质量标准的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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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辛夷胶囊质量标准的研究

潘国良张志梅

潘国良1张志梅2

(1漯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河南漯河462000)

(2漯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河南漯河462000)

【摘要】目的建立测定复方辛夷胶囊中木兰脂素含量的方法。方法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以C8柱为分析柱,乙腈-四氢呋喃-水(35:1:64)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78nm。结果木兰脂素进样量在0.10-2.00μg范围内与峰面积呈线性关系,平均回收率为99.12%,RSD为0.70%(n=6)。结论高效液相色谱法快速、简便、重现性好,可用于复方辛夷胶囊的质量控制。

【关键词】复方辛夷胶囊木兰脂素HPLC法含量测定

【中图分类号】R92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3)01-0389-02

复方辛夷胶囊质是由苍耳子、辛夷、桔梗、板兰根、桑叶、芦根、甘草等药物组成,具有通鼻窍,散风寒之作用。用于鼻炎、鼻窦炎,外感风寒,头痛鼻塞,浊涕常流,香臭不闻等上呼吸道感染,以及由此引发的头痛,风湿痹痛,咯出黄痰等引超的肺部感染。本文采用HPLC法测定辛夷中木兰脂素的含量,效果较好。

1仪器及试药

Waterse2695高效液相色谱仪、996二极管阵列检测器(美国Waters公司),CPA225D电子天平(德国sartorius公司);乙腈为色谱纯,其它试剂均为分析纯。木兰脂素对照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号110882-200605);样品由漯河医专三附院提供。

2方法与结果[1][2]

2.1色谱条件

色谱柱:KromasilC8,柱温:35℃;流动相:乙腈一四氢呋喃一水(35:1:64);检测波长为278nm。流速:1.0ml/min;进样量为10μl。此条件下分离情况良好,阴性无干扰。见图1。

2.2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木兰脂素对照品,加甲醇制成0.10mg/ml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

2.3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粉末约5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入乙酸乙酯20ml,称定重量,浸泡30分钟,超声处理(功率250W,频率33kHz)30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用甲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ml,加在中性氧化铝柱(100目,5g,内径为9mm,湿法装柱,用乙酸乙酯10ml预洗)上,用甲醇20ml洗脱,收集洗脱液,置25ml量瓶中,加甲醇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2.4空白样品溶液的制备

根据处方制成不含辛夷的制剂,按2.3项下供试品溶液制备方法处理,作为阴性样品溶液。

2.5线性关系考察

精密吸取2.2项下木兰脂素对照品溶液1、2、6、10、20μl,按上述色谱条件测定,以峰面积积分值为纵坐标,木兰脂素量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计算得回归方程:Y=2612203.2X+1570202(r=0.9999,n=5),表明木兰脂素量在0.10μg~2.00μg范围内具有良好的线性关系。

2.6精密度试验

精密吸取2.2项下木兰脂素对照品溶液10μl,重复进样5次,测定峰面积,结果RSD为0.88%,表明此方法精密度良好。

2.7稳定性试验

精密吸取2.3项下供试品溶液,分别在0,1,2,4,6,8h进样10μl,测定峰面积积分值,结果RSD为1.20%(n=6),表明供试品溶液分别在8h内稳定。

2.8重复性试验

取同一批样品精密称取约5g,按供试品溶液制备法处理,进行6次平行试验,测定木兰脂素含量,结果其RSD为0.92%,表明此方法重复性良好。

2.9加样回收率试验

称取已知含量的复方辛夷胶囊(批号20121018,含量为0.12%)內容物6份,每份约5g,精密称定,分别精密加入2.2项下对照品储备液1、2、4ml,按2.3项下方法处理,测定木兰脂素的含量,计算回收率。结果见表1。

表1木兰脂素加样回收试验结果

结果木兰脂素平均回收率为99.12%,RSD为0.70%,表明此方法的加样回收率良好。

2.10样品测定

取3批不同批号复方辛夷胶囊,按2.3项下方法制备供试品溶液,按上述色谱条件进行测定,以外标法计算样品中木兰脂素的含量。结果见表2

表2木兰脂素含量测定结果

3讨论

3.1色谱柱的选择

用C8柱和C18柱以乙腈-四氢呋喃-水(35:1:64)为流动相分离木兰脂素,结果C8柱分离效果较好。

3.2提取溶剂的选择

用甲醇进行提取并用甲醇洗脱柱子,结果杂质干扰严重,用乙酸乙酯进行提取并用甲醇洗脱柱子,色谱峰分离效果好,没有杂质干扰。

图1

参考文献

[1]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0:169.

[2]于艳,韩毅.HPLC法测定鼻炎灵丸中木兰脂素的含量[J]中华现代中医学杂志.2007,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