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转轨时期的金融软约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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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转轨时期的金融软约束

李刚

李刚

(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中图分类号:F0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1)12-0153-01

摘要:中国经济在转轨时期采用了金融软约束,旨在为银行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或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本文从区域角度分析我国实行金融软约束的情况。

关键词:金融软约束;转轨时期;区域

一、前言

金融约束理论是斯蒂格利茨等经济学家总结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经验而提出的一种适应发展中国家采用的理论与政策体系,斯蒂格利茨是从不完全信息市场的角度提出了“金融约束论”。在对中国转轨经济中的金融因素做了分析后,很多经济学家认为中国转轨经济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实施了金融约束政策的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金融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并没有导致较高的通货膨胀。麦金农曾对中国与东欧以及独联体的市场化过程作了详尽的比较研究,结果表明,独联体、东欧与中国市场化过程中都出现了迅速的财政下降,如俄罗斯财政收人占GNP的比重在从苏联解体时为40%左右,到1993年即逼近20%(1995年更降至20%以下),中国的财政收人从1978年占GNP的34.8%急剧下降到1991年的18.5%(19%年跌至10.87%),但只有中国成功地抑制住了通货膨胀的势头;而按他所提出的经济市场化的次序,金融增长必须建立在中央财政平衡的基础之上,否则将会被随之而来的通货膨胀所遏制。因此麦金农把在中国出现的在财政下降的同时保持价格水平稳定与高金融增长的这种现象称作“中国之谜”。

二、相关文献

谭儒勇(2000)认为我国应该采用金融约束政策,但在具体的政策选择上又有别于斯蒂格利茨等人的措施[1];李洪慈(2006)提出东北地区金融发展“两阶段”战略[2];周琼(2007)提出西部农村的金融深化模式应以政府主导的“供给领先”型金融为主,同时充分发挥“需求追随”型模式的优势,满足农村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

三、我国转轨时期的经融软约束

1.我国转轨时期金融约束政策的主要表现。

第一:存贷款利率控制政策。尽管中国政府积极尝试利率市场化,但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始终没有放弃对存贷款利率的控制。控制存贷款利率已成为政府为民间部门创造财富的一种重要方式。图一为1979-2009年由我国中央银行控制的1年期银行存贷款利率水平的趋势图,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存贷款利率是存在差异,且存贷利差出现逐年增长的势态。这也在解释了租金效应的扩大和存贷款利率限制政策的逐步深化。

图一1年期银行存贷款利率水平的趋势图

第二: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仅仅靠控制利率使银行部门获取租金,在长期内是不能维持的。就中国的转轨过程而言,国有银行是存款市场为数不多的先行进人者。由于政府一直实行着较为严格的进入限制,因此有效地控制了租金的消散。

第三:限制性替代政策.在赫尔曼等人看来在金融发展的最初阶段抑制债券和股票市场的发展可能是有效率的政策,尤其是在有效率的银行体系处于成长阶段就更不应该强调证券市场的作用。从根本上讲,证券市场之所以需要抑制,原因在于证券市场会和银行部门争夺居民的资金,使垄断银行失去一部分收益最高的业务,从而损失其特许权价值,影响银行部门的租金。

2.从区域角度,探讨金融约束政策实行的可行性。

从区域经济上划分,中国大体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及东北区域。

(1)东部地区金融约束政策的实行。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东部地区现在已经不能实行金融软约束,理由如下:第一:东部地区在存贷款方面占优势,从人口来看,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差距不是很大,但是存款、贷款和GDP的差距却很大;第二:东部地区在金融机构的数量方面占优势,外资银行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的金融机构数量很不平衡,中资银行中,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中型商业银行的总部全部设在东部,中型银行分支机构主要设在东部。外资银行机构中,14家外资法人机构全部在东部,189家外资银行分行中177家在东部。黄金和外汇市场交易活跃。第三:东部地区金融已经市场化程度比中西部高近20%。第四:中央政府向东部地区倾斜的区域开发政策,促进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了东部地区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第五:东部银行业资产规模大。截止2007年,东部地区银行业总资产为29.37万亿,中部只有6.98万亿,西部为7.31万亿,东北地区3.50万亿,东部地区聚集了60%以上的金融资产。

(2)中部地区金融约束政策的实行:第一:由“三农”的比较劣势决定的农村生产力水平。中部六省2006年末地区生产总值为42960亿元,占全国的20.5%,以农为主的特色鲜明;第二:由有效贷款需求决定的内生性货币供应向中部地区注入偏小,资金流动“由乡到城、由中到东”的特征明显,对“三衣”发展的持续推动力相对减少。

(3)西部地区金融约束政策的实行:第一:经济发展水平低下,资本形成能力不足长期以来,东西部地区的社会分工表现为原材料的生产与初加工和高附加值最终产品生产之间的分工,这种分工格局使西部地区蒙受原材料输出与加工产品输入所造成的双重利益损失,严重弱了西部地区的自我积累能力。第二:金融抑制严重.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高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在欠发达的经济体系中金融资产总量不足,金融比率低,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完全,金融中介效应相应弱化,即金融中介对提高投资规模的贡献减弱,不能有效动员储蓄,并合理引导储蓄将其转化为投资。第三:资本市场发展缓慢,直接融资渠道不畅西部地区资本市场容量小,股票,债券的发行规模较小,无论上市公司数量还是从证券市场的募集资金额,西部地区都远远落后于中部与东部,而且西部地区的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资本市场组织机能不完善,资本内生形成能力差,市场本身的融资能能力不强,约束了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第四:市场型制度短缺.制度创新能力差由于体制和政策的原因,西部地区市场型制度的短缺引致金融资源配置原则的非效率性,使西部地区的金融资源基本流向了国有性质的企业其他所有制的企业很难取得银行贷款以及难以从资本市场取得直接融资。

(4)东北地区金融约束政策的实行:第一:区域金融总量不足。体现在区域金融深化程度相对落后;金融对区域经济总量的直接贡献率低;资金从东北地区大规模外流;金融机构数量偏少导致金融供给不足;第二:区域金融效率低下。东北地区的金融发展不仅表现为区域金融规模总量不足,而且还存在区域金融效率低下的特点,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东北地区逐步表现出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金融运行的信用环境较差,不良资产比率过高,金融创新不足等金融资源配置整体效率低下的现象“在金融业内逐渐形成了特殊的东北现象。其主要体现在如下:区域金融资产质量低下导致了银行经营效益差和信贷能力弱化;区域金融资源配置失衡与“产业锁定”效应并存;银行业的寡头垄断特征造成区域金融市场化水平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

四.结论

通过本文上面的分析,中国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三十二年的发展,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造成各地区金融发展情况不一样,所以各地方实行金融约束不一样。

参考文献:

[1]谭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2]李洪慈.我国东北地区区域金融发展的特征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