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环境中的维权与保护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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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环境中的维权与保护

李雅茜

李雅茜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510925)

中图分类号:D923.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7-171-01

摘要:互联网作为新时代的一种新生产物,已经渗入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购物,游戏,传送文件,聊天,但是相应的弊端也随之而来,比如个人隐私的泄露,网络侵权问题的发生,网络秩序混乱,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健全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在当今社会,网络隐私,网络侵权案件层出不穷,制定一部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已经迫在眉睫,本文就网络环境中的维权与保护方面的问题展开论述。

关键词:网络环境;维权;保护

一、网络时代带来的相关问题

(一)网络侵权问题

所谓网络侵权是指:计算机互联网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民事权益而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行为。

网络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的方便和快捷,但同时我们的财产、精神、知识产权等众多权益也随之受到形形色色的侵害并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艳照门”事件。所以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网络侵权行为的预防和治理:(1)制定一部比较完善的网络管理基本法,解决网络侵权行为的滞后问题。(2)加强网络的技术性专业的人员的培养,为网络侵权行为提供技术支持。(3)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培养人们的维权意识,从根本上防止控制网络侵权案件的发生。

(二)网络隐私问题

网络社会中,用户不可避免地要向他人提供一些个人信息,但却不能控制其私人信息将被传播,也无法限制他人公开信息的程度。在互联网时代,个人隐私可能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泄露:(1)个人数据的不合理收集,(2)对收集到的个人信息的不合理滥用,(3)盗取密码窥探,篡改他人的邮件信息,(4)网络中有害信息的传输,(5)对个人数据的侵害。

针对网络隐私问题,个人认为有以下几个应对之策:(1)个人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2)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3)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网络信息,(4)加强到的建设,增强行业自律。

二、我国目前网络环境的现状

(一)我国的网络立法没有针对性,内容比较单一

在网络使用上的法律法规存在着空白,尤其是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还是一个新的课题,缺少相关的法律规制,只是在有关行政法规、规章中有一些笼统的限制。我国的网络立法还存在着许多的空白。缺乏一部关于计算机网络的根本大法。网络立法存在着很严重的滞后性。

(二)我国没有进行网络内容的分级制度

网络的内容比较混乱,使一些青少年甚至儿童过早的受不良信息的影响,致使未成年的犯罪率提升。我国的网络立法并没有对其进行分类,目前我国的网络内容分级成混乱状态。对其开放的网络平台,网络的内容随意传播,一度造成混乱的局面。如一些网民利用自身的计算机优势进行黑客,侵犯一些网民的权益。

(三)有些网民的道德层面比较低下,在网上任意传播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或者发布虚假信息,使一些网民受骗,毒害青少年甚至未成年,网络秩序比较混乱。

三、对网络环境的保护对策

(一)政府引导公民遵守网络法律,政府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大法

随着网络时代的迅猛发展,许多新型问题逐渐突显,虽然我国立法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在某种程度上规范了网络行为,保护了公民在网络环境下的合法权利。但我国的网络立法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就我国现行的网络虚拟空间来说,只有一些相应的行政规章,严格意义上的网络法律还没有颁布。随着网络越来越融入生活,制定和颁布这样一部法律显得越来越迫切,而且普及与之相关的法律知识也非常重要。

(二)政府引导建立网络内容分级和过滤体系,

许多国家都有专门的媒体审查、分级制度法规和专门负责的机构。例如美国的“娱乐软件定级委员会”,曾按照娱乐软件中的暴力、性主题、语言、烟酒、赌博等内容出现的程度及情况对网络制品进行从适宜6岁以下儿童到成人的多层分级。德国也进行网络分级,颁布的《青少年媒介保护国家条约》成为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不良信息侵害的一道坚实壁垒。

网络内容分级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必须实施的一项关键性措施。它可以缓解当前对不安全网络因素的压力,使网络发展全景看到了曙光,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网络混乱问题,除了一些规章技术性问题外,政府对网络内容的外部监管以及全社会共同的监督也必不可少。

(三)加强网民的网络维权意识,尤其是青少年。

在网络飞速发展的时代,所有的网络信息问题都向网民涌来,无论好的坏的,也向一些网民的思想道德方面提出了一些挑战,我们要勇敢面对,趋利避害,不能回避。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担负起责任,保护青少年。在这方面,我国也制定了一些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来从法律层次规范网民的道德教育问题。

(四)加强网民的网德教育

学校和媒体都要承担起提高网络素养,加强网络公德意识的责任。要教育网民不要随意向别人或者网友透露自己的IP地址,以免受到别人的攻击;注意保护自己的信箱密码,这样既可以保护个人的隐私,又可以防止不法之徒盗用信箱传播非法言论和病毒;不要随便从不知名的网站或个人主页上下载程序,因为这可能涉及版权问题。不主动去寻找或者接触网络色情、淫秽信息,自觉抵制这些不良信息对自己身心健康的诱惑或者干扰,不在网上随意发布虚假的、恶意的、不负责任的信息,自觉维护网络秩序。网络传播是一个新的信息载体,传播者需要有一个“道德尺度”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在传播前必须知道自己说的内容、针对的事物,考虑其行为造成的影响,对网络言行要有责任感。

(五)构建网络信息文化交流平台

网络促进了不同文化的交流,但也存在着文化侵略和交流障碍的问题。网络信息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环境,通常与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和心理等因素相联系。引进吸收他国先进文化的同时也要努力传播我国的优秀文化,通过网络这个渠道向外展示一个开放自由的中国文化,让世界更了解中国,在国际上尽快形成一个不同国家,不同种族能够相互交流的信息平台。

四、总结

总之,建设良好的网络环境,需要整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参与,除了要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法律做保障外,还要让政府起主导作用。概而言之,建设良好的网络环境对建设和谐社会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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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济东.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研究[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0年05期

[3]吴育珊;万小艳.网络信息隐私权与知情权:冲突、协调与平衡[J].湖北社会科学.2006年10期

[4]胡荣.完善我国网络立法的必要性及思路[J].晋中学院学报,200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