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臣丧礼小考——以临奠和辍朝为中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8-18
/ 3

北宋大臣丧礼小考——以临奠和辍朝为中心

王坤

华中师范大学

摘要:北宋大臣的临奠礼以官职为依据,辍朝礼则以官品而定,宰执大臣是临奠和辍朝的主要实施对象,临奠和辍朝在实际执行中,以尽可能体现皇帝对宰执大臣的礼遇为原则。

关键词:临奠辍朝宰执大臣

大臣丧礼是凶礼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宋代国家政治生活的大事。《宋史?礼志》对诸臣丧葬礼仪做了介绍,但并不详备。本文拟从皇帝临奠和辍朝之制两方面对北宋大臣丧礼做初步梳理。

一、临奠

(一)临奠官员的资格

《宋史》卷一百二十四《礼志?凶礼三》载:

车驾临奠。《太常新礼》:“宰相、枢密、宣徽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驸马都尉薨,皆临幸奠酹,及发引,乘舆或再往。”咸平二年,工部侍郎、枢密副使杨砺卒,即日冒雨临其丧。大中祥符元年,殿前都虞候、端州防御使李继和卒,真宗将临其丧,以问宰臣,对曰:“继和以品秩实无此礼。陛下敦序外族,先朝亦尝临杜审琼之丧,于礼无嫌。”帝然之,即日幸其第。

太祖开宝年间,翰林学士卢多逊等依据唐《开元礼》修订《开宝通礼》,《太常新礼》制定于庆历四年(1044),记事止于庆历三年(1043)。据《太常新礼》可知,临奠注重的是官员的职务,具备临奠规格的官员为宰相、执政等高级官员,不过,上文没有明确指出是否为在任宰执。宋太宗、真宗两朝,对于罢政宰执大臣,少有临奠的记载,据《宋史》卷二百六十六《郭挚传》载:

大中祥符三年,卒,年七十六。上以旧学之故,特亲临哭之,赠左仆射,谥文懿。

郭挚于太平兴国七年(982)为参知政事,后曾为真宗授讲经学,然而,依据上文,郭挚并未达到临奠的条件,真宗以其有师傅之恩,特亲临哭之。然而,至宋仁宗以后,皇帝临奠罢政宰执大臣的记载屡见不鲜,如《长编》卷一百八十载,仁宗至和二年(1055)八月:

乙卯,观文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尚书左丞高若讷卒。车驾临奠,赠右仆射,谥文庄,御篆其碑首曰“儒贤之碑”。

高若讷于皇佑元年(1049)八月为参知政事,皇佑三年(1051)冬十月以参知政事充枢密使,皇佑五年(1053)五月罢为尚书左丞,观文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又如《长编》卷二百五载,英宗治平二年(1065)秋七月:

戊寅,观文殿大学士、尚书左丞贾昌朝卒,幸其宅奠之,辍视朝两日。赠司空、兼侍中,谥曰“文元”。御篆墓碑曰:“大儒元老之碑”。

贾昌朝先为枢密使,庆历五年(1045)正月为相,庆历七年(1047)三月罢为武胜节度使、同平章事、判大名府兼北京留守司。此外,丁度、晏殊、王德用等罢政宰执,皇帝也曾临奠。宋仁宗初年,王钦若、张知白薨于位后,罕有宰相薨于位者,皇帝临奠罢政宰执大臣应当是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

据《宋史?礼志》,皇帝临奠的官员似乎仅限宰执等高级官员,端州防御使李继和因是外戚,故真宗特为临奠。然而,检阅史籍,皇帝临奠非宰执官员的事例尚有不少。如:《长编》卷一百七十三,仁宗皇佑四年(1052)九月丙辰:“耀州观察使周美卒。车驾临奠,辍视朝一日,赠忠武节度。”《长编》卷二百九十载,神宗元丰元年(1078)六月庚申:“殿前都指挥使、安武节度使郝质卒,车驾临奠,赠侍中,谥武庄。”《长编》卷三百十,神宗元丰三年(1080)十二月庚辰:“宁远军节度使、殿前副都指挥使杨遂卒。车驾临奠,辍视朝,赐银三千两,赠侍中,谥‘壮敏’。”

据《宋史》卷九十八《礼志一》载:“嘉祐中,欧阳修纂集散失,命官设局,主《通礼》而记其变,及《新礼》以类相从,为一百卷,赐名《太常因革礼》,异于旧者盖十三四焉。”礼制在实际运行中往往会出现偏差,欧阳修主持编定的《太常因革礼》与旧礼差别已经十有三四,很可能在宋仁宗期间,皇帝临奠观察使、殿前都指挥使等官员已经成为惯例,《太常因革礼》正式将其定为礼制。

(二)致仕官员临奠

据《长编》卷一百六十四载,仁宗庆历八年(1048)六月:

丙申,司空致仕章得象卒。故事,致仕官乘舆不临奠,帝特往奠之。赠太尉、兼侍中,谥“文宪”。

章得象为致仕宰相,据上文,依据“故事”,即使是曾任宰相,致仕以后死亡,皇帝不需临奠。然而,皇帝临奠致仕宰相的事例仍有不少。以下是宋太宗至宋哲宗年间的致仕宰相表:

宋太祖至宋真宗三朝,少有宰相致仕者,毕士安、李亢、向敏中等均以宰相薨于位。临奠的基本条件是致仕宰相需居住于开封,如吕夷简历任二十年宰相,以太尉致仕居郑州,无法达到临奠的条件。王旦担任宰执十余年,为当世名相,临奠似有特殊性,而仁宗以后,临奠致仕宰相的事例已不罕见。据《长编》卷一百六十六载,仁宗皇佑元年春正月:

庚戍,太傅致仕邓国公张士逊卒,车驾临奠。翌日,谓宰臣曰:“昨有言,庚戍是朕本命,不宜临丧。朕以师臣之旧,故不避。”

可见,部分官员建议仁宗不宜临奠的理由是因皇佑元年为仁宗本命年,而不是因张士逊已致仕。考虑到张士逊为仁宗东宫旧臣,临奠似仍有其特殊性。而章得象、陈执中等与皇帝并无旧恩,担任宰相期间,亦无突出政绩,仁宗仍旧有临奠之举。又据《长编》卷一百九十八载,仁宗嘉佑八年(1063)春三月:

戊申,太子太保致仕庞籍卒。时上不豫,废朝、临奠皆不果,第遣使吊赙其家。赠司空、兼侍中,谥“庄敏”。

庞籍薨于嘉佑八年三月戊申,仁宗时已病重,三月辛未,仁宗崩。据上文,仁宗原本需临奠,因病重未能行礼。综上,似可以作出推断,居住于开封的致仕宰相,皇帝需要临奠。

二、辍朝之制

关于辍朝之制,《宋史?礼志》载:

辍朝之制。《礼院例册》:文武官一品、二品丧,辍视朝二日,于便殿举哀挂服。文武官三品丧,辍视朝一日,不举哀挂服。然其车驾临问并特辍朝日数,各系圣恩。

太平兴国九年,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李穆卒,准礼,谏议大夫不合辍朝,特辍一日。

康定元年,光禄卿郑立卒,礼官举故事辍朝,台官言:“卿、监职任疏远,恩礼不称。”自后遂不辍朝。

据此可知,辍朝之制不同于临奠,临奠看重的是官员职务,辍朝则主要是以文武官员的品级为依据,官员必须三品以上,方可辍朝,如李穆虽为参知政事,但其原官为右谏议大夫,未达到辍朝的规定。而在仁宗康定元年(1040)以后,卿、监等普通的三品官员卒,亦不再辍朝。

辍朝虽以官员品级为依据,然而事实上,随着历官年限的增加,宰执的品级一般都达到了辍朝的规定。以下是宋真宗至宋哲宗时期,部分宰执的辍朝时间:

官员辍朝时间官员职务资料出处

可见,影响宰执大臣辍朝时间的因素有:第一,是否为在任宰执。现任宰相薨于位,常可以获得特辍三日、五日的殊荣,如毕士安、李亢、向敏中等。部分情况下,皇帝为礼遇宰臣,宰臣母亲去世,同样有辍朝的特例,如神宗时,宰相陈升之母卒,辍视朝。而对于卸任宰执,辍朝时间多是依照常例执行,如两度入相的王曾仅辍朝二日。第二,宰执大臣的政绩与地位。韩琦为“两朝定策元勋”,辍朝三日,曾公亮为“两朝顾命定策亚勋”,辍朝三日。富弼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同样辍朝三日。

(二)辍朝的运作

辍朝与临奠的运作机制不同。通常情况下,达到临奠条件的官员死亡,皇帝常是立刻至官员家中,而辍朝制度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宋史?礼志》载:

开宝二年,罗彦环、魏仁浦薨,以郊祀及军事不辍朝。景德四年,同平章事王显薨,以皇帝朝拜诸陵,吉凶难于相干,更不辍朝。

可见,大臣丧礼如遇到郊祀、军事等国家大事,则不再辍朝。辍朝还常受到朝廷休假等因素的影响,据《长编》卷一百五十二载,仁宗庆历四年:“先是群臣丧遇假日,辍朝在闻讣数日外。”即大臣丧礼如遇假日,辍朝需至假日结束以后执行,如《长编》卷一百三十一载,仁宗庆历元年(1041):“豫王薨止放百官朝会,连值休假至三月,庚戌朔始诏辍视朝五日。”宗室薨于京城开封者,仍于假日结束后辍朝,而对于部分居外地的大臣,丧事传至京师,已需一定的时间,如遇假日,辍朝甚至有可能在大臣死后数月举行,显然,这并不符合君主礼遇大臣的初衷。因而,礼官曾公亮等提出了异议,《长编》卷一百五十二载,仁宗庆历四年:

礼官曾公亮引唐崔龟从奏,辍朝之礼,所贵及哀。自顷以来,辍朝于奏请之时,备礼于数日之后,虽遵常例,未本人情。是时,中书覆奏,古有当祭告丧之仪,若过时而戚,非所以为君臣之义,宜因韩亿丧,特正此礼。凡闻哀之明日,不以假休,并计辍朝日数,如值大会朝,或有大政须御前殿,自可略轻从重,更不辍朝。即值契丹使见辞,若春秋大燕,已告有司者,亦不可去乐。礼院以为公亮所请,恐遂废辍朝,有亏恩礼,请自今有值此日,更以次日辍朝。

《长编》的记载不够明确,《宋史?礼志》载:

礼院奏:“准度支员外郎、集贤校理知院曾公亮奏:‘朝廷行辍朝礼,并乞以闻哀之明日辍朝,其假日便以充数,仍为永例。如值其日前殿须坐,则礼有重轻,自可略轻而为重,更不行辍朝之礼。’臣今看详公亮所奏,诚于辍朝之间适宜顺变。然虑君臣恩礼之情有所未尽,欲乞除人使见辞、春秋二宴合当举乐,即于次日辍朝,余乞依公亮所奏。”诏可。

综合两则史料,曾公亮提出的方案为:如遇大臣丧事,闻哀之明日,即行辍朝。如有假日,仍计算日数;若遇国家大事,则可舍轻从重,不再辍朝。而礼院认为,除遇到“人使见辞、春秋二宴合当举乐”,应将辍朝改至次日,即礼院提出,如遇国家大事,仍需辍朝,其余则可遵照曾公亮的方案施行。礼院的这一改革方案最终得以通过执行。《长编》卷二百四载,英宗治平二年春正月:“礼院奏:请自今文武臣薨卒,当辍朝者,皆辍闻之明日,从之。”即,治平二年进一步明确,辍朝的实施时间在朝廷获悉丧事的第二天。

英宗治平二年以后,贾昌朝、富弼、韩琦、陈升之、吴充等旧相薨,辍朝均照常执行。哲宗元祐初,王安石、王珪薨,因神宗“大行在殡”,未能举哀成服,但辍朝仍照常举行,因而,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宰相级别的官员,辍朝之制实施较为严格。

三、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初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临奠以官职为依据,辍朝以官品而定。

第二,宰执大臣是临奠和辍朝礼的主要实施对象。

第三,大臣丧礼在实际执行中,因时而异,因人而异,以尽可能符合“君臣之恩”为原则。

当然,本文的探究只是北宋大臣丧礼的一部分,需对两宋大臣丧礼做全面考察,方能对宋代大臣丧礼沿革有详尽的了解。

简介:王坤(1987.9.16--):男,29岁,汉族,籍贯湖北,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9级历史学专业学士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