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导向的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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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导向的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研究

尹建民

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山东省烟台市264000

摘要:生活垃圾治理是关乎我国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生活垃圾污染对城乡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造成的严重危害,阻碍了城乡的可持续发展,是亟需解决的焦点问题。面对城乡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严峻形势,“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充分表明城乡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已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统筹治理;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和城市群的不断涌现,现有的研究成果与对策已不能胜任生活垃圾治理的重任,应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探究城乡一体化与生活垃圾治理的关系,为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提供有效途径。

一、特点

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事关美丽乡村建设以及美丽中国宏伟目标的实现,属于现实领域范畴,具有实然性,对破解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各自为政的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统筹治理符合当代法治要求,所追求的价值与当前人们的普遍利益要求相吻合,与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客观规律相一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群作为一个城乡复合生态系统,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问题,某一个城市是无法独立完成的,需要由多个城市通过统筹规划、密切合作、合理布局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最大限度地节约治理成本,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率以及经济效益,实现对城市群生活垃圾污染的同防同治,有效破解城乡各自为政的治理困境,具有优越性。目前我国正在形成23个城市群,城市群集中了全国3/4以上的污染产出,其中生活垃圾污染日益严峻,已严重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危害居民身体健康、阻碍城市群的可持续发展。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具有地域性,即应该以各城市群为核心,在城市群中心城市的带动下与周边乡镇及村庄的生活垃圾进行统筹谋划、共同治理。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具有复杂性,因为统筹治理牵涉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监管者等多个行为主体,涉及生产、消费、流通等多个环节,跨越法律、行政、经济、政治、技术等多个领域,需要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理学、工学等多个学科的配合。因此,应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对该问题从多角度、宽领域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具有渐进性,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从统筹治理基本原则的确定、目标的选择,到具体措施的制定都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应根据不同区域环境污染的紧迫性而定,循序渐进。在当前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将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与周边乡村的生活垃圾治理进行统筹谋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城市及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二、城乡一体化导向的生活垃圾统筹治理

1.微生物发酵降解处理。生活垃圾微生物发酵降解处理技术包括耗氧微生物处理技术和厌氧消化降解技术。其中耗氧微生物处理技术主要是利用耗氧性强的微生物降解城市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质,其原理类似于堆肥可使有机垃圾达到无害化和腐熟,并生产成有机肥料,为农业提供有机肥,可腐有机垃圾来自于自燃,又回归于自然,从而维护了大自然的生态。主要工艺分为强化处理和腐化处理两个阶段。首先将收集来的城市生活垃圾放入一个密封的容器中,保持通风使密闭环境内的微生物快速生长,进行强化处理3-6周的时间,然后再通过这些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降解垃圾中的有机物质。之后再将这些垃圾堆放在露天环境中进行腐化处理,通常情况下后腐化处理阶段需要4-10周的时间。根据腐化程度可以采用自然或者间歇式通风,而且还需要保持适当的湿度,以便使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充分的降解。

2.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各项调查数据显示:超过70%以上的公众把新闻媒介作为最主要的获取环境信息的渠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介具有巨大的舆论作用,对于向公众进行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政府应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向公众宣传生活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例如:在电视节目中播放公益广告,在街头或者上门发放关于垃圾处理等环保知识的宣传单或手册,多举办一些宣传教育活动如环保知识展览和专家讲座等。并且要坚持长期进行,以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提高公众的思想觉悟,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中小学生环境意识水平的高低对整个社会环境意识水平有着长远的影响,提高中小学生的环境意识水平是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的基础工作。在中小学教育中要坚持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教育,使中小学生从小就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

3.保障资金投入,实现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布局。加大对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协作的支持,加强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新《环境保护法》第50条、51条强调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应当统筹城乡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具体的措施,即完善环境保护经济政策,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在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基础上,为拓宽筹资渠道,笔者建议成立城市群生活垃圾治理协调组织,该组织主要负责城市群内跨区域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募集问题,吸引和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生活垃圾的统筹治理,形成多元力量参与、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相结合的统筹治理模式,促进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押金制度,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环境押金制度的适用范围,收取押金的权利主体、标准、程序以及押金的返还,成立专门的押金管理组织对押金进行合法管理、营运增值,增值部分用于对环境污染的修复。

4.完善环境教育立法,促进城乡居民实现环境行为与环境意识的统一。目前,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环境教育法,有关环境教育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各类法律文件之中,缺乏系统性规定。环境教育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通过完善环境教育立法,界定环境教育的内涵,明确环境教育的目标,树立正确的环境教育价值观,使开展环境教育有法可依,为维护公民的环境教育权提供法律依据。对于跨区域的生活垃圾污染案件,建议不按照行政区划进行审理,而是由审级较高的环境法庭进行审理,这样可以有效防止行政机关的干预,避免地方保护主义,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建立跨区域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机构,确保环境污染案件的有效执行。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涉及多地区、多地政府、多机构、多企业,利益相关者较多,应当在经过实证调研、科学认知的前提下,了解各区域特色,合理划分统筹治理的区域,以立法明确区域下各主体的权责,构建合作体系,协调、平衡多方利益。

尽管垃圾处理方法各有其优势和劣势,但只要合理地应用各种处理技术,充分发乎其优势,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一定会有很大的改观。同时,还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水平,减轻垃圾后续处理负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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