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孤残单亲贫困儿童教育现状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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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孤残单亲贫困儿童教育现状探讨

杨勇

黄平县第二中学校杨勇

近年来,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民族地区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然而,在我们的教育对象中,有一种特殊的群体—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学生,他们有的是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或残疾人子女。他们是山区学生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多数由爷爷奶奶、外婆等隔代抚养照顾,部分由残疾的父母照顾,在一定程度上对他们的教育形成缺陷。由于缺少父爱或母爱,往往会因为缺乏父爱或母爱而变得心理失衡。他们常常感到孤独、忧虑、失望、自卑、情绪低沉、性格孤僻。如何通过教育帮助孤残单亲贫困儿童更好地面对因家庭的变故带来的伤害,调整他们的心理,使其尽快达到平衡,促进他们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应该思考的课题。本文通过对黄平县重安镇铁厂小学、翁坪乡前进小学及翁坪中学27名孤残单亲贫困苗族学生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由27个案例分析对苗族山区孤残单亲贫困儿童学生教育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一、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分类

在调查走访对象中,这些学生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孤儿。共有7名学生是孤儿,其中有5人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婆抚养,1人由伯父抚养,1人由姑父抚养。这些孩子从9岁到15岁不等,普遍上学比较晚,其中有2名9岁才开始进校读书。二是单亲儿童。共有14名学生是单亲孩子,其中有12人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婆抚养,有2人与妹妹共同生活在一起(父亲或母亲常年外出打工)。三是父母残疾或患重病。这类孩子有4人,其中2人父母为聋哑人,1人父亲下肢瘫坏,1人父亲患精神病。四是父母重新组成新家庭2人。其中1人患先天性内斜视,父亲续娶后常年住外婆家,由外婆抚养。1人在其父亲去世后,先由奶奶带,后奶奶老了投奔母亲和继父。这27个孩子中,大部分性格内向、自卑敏感,但他们自理能力很强,大多能帮监护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二、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在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1、学业成绩。本此调查是在重安镇包老村、大井村、金庄村和翁坪乡的杨家村、潘家村、牛岛村、白洗村进行,这些村落是苗族聚居地,所走访的对象也都是苗族。由于这些孩子无父母或者父母几乎长年外出打工,大都采取隔代监管的方式,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照顾。然而,在黄平山区苗族聚居地,50岁以上的村民大多是文盲,且老年女性苗族村民几乎不懂汉语,无法在学习上对孩子提供任何帮助。再者,监护人年龄过大、观念陈旧,他们相信命运造化说,对孩子在学习方面无过多要求,认为孩子如果命中注定能出去工作,他们学习才会好。多数人认为在学校里学会说汉语,认识点汉字,长大了能够出门打工没问题就可以了。对于监护孙辈孩子,他们多数是从照顾生活起居、保证人身安全上来负责,家庭教育基本缺失。因此,这些孩子学业成绩普遍不突出,甚至较为落后。

2、心理素质。正是在父母不在身边,隔代教育中家庭教育基本缺失的情况下,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在心理素质发展方面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家庭结构不完整的条件下,他们得不到基本的心理满足。由于无父母,或只有父母一方而且常年外出打工,他们在感情上与父母产生了真空;另外抚养人或监护人由于忙于农活,也常常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使他们缺失了最起码的心理交流机会。这种情绪情感障碍的长期积累,容易使他们形成自卑、沉默、孤僻,或表现出任性、暴躁、极端等缺陷性格。二是由于家庭的不幸,监护人往往心态不好,经常唉声叹气,使孩子养成悲观的性格;甚至有的离异家庭中,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常当着孩子的面数落孩子的爸爸或者妈妈的不是,让孩子不理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使孩子在潜意识中形成了对父母某一方的仇恨。三是在缺少父母关爱和正常家庭氛围的环境下,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普遍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也较差。这一切都影响到孩子的行为、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

3、道德品质。道德品质是一定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身上的体现,是在一贯的道德行为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由于家庭教育的基本缺失,使他们在道德品质方面出现了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由于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本身家庭的不幸,抚养人或监护人对他们普遍采取溺爱型的家庭教养方式,从而导致他们道德情感的缺失他们只知单向的接受爱,不去施爱,对家长、朋友、邻居、社会冷漠少情,缺乏社会责任感。二是由于抚养人或监护人忙于繁重的农活或是年龄较大、精力有限无暇重视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良好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而是放任自流。在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抚养人或监护人毕竟不如孩子的亲生父母更为直接和严格,孩子离校后的监管几成空白。三是在亲子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缺乏必要的自觉性和自律性,道德意志薄弱。

4、身体发育。一是苗乡孤残及单亲儿童家庭多数贫困,饮食上多为粗茶淡饭,由于营养不良,孩子往往身材矮小,瘦弱。二是由于无父母,或只有父母一方而且常年外出打工不在身边,加上民族地区一些传统伦理纲常的束缚,当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青春期到来,面临生理剧烈变化的问题时,常常陷入尴尬或迷惑的境地。

三、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教育的几点建议

笔者认为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的力量来进行缓解和弥补,其具体对策如下:

1、学校应建立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专项档案,有效掌握他们各方面发展变化状况。专项档案对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的家庭结构背景、学习生活及心理发展变化状况进行详细记录,这样既可以加强与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的父母、抚养人或监护人的联系,又可以及时地发现在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身上的新变化、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学校应尽可能地动员干部和教师当好代理家长,对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逐一落实帮扶教师,负责在思想、学习、生活上给予指导、帮助减轻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的孤独感。

2、政府和教育部门应组织有经验的苗族教师,对他们先行培训,再由各个学校组织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抚养人或监护人培训,教给抚养人或监护人科学教育的观念和方法,督促他们对孩子进行有效的教育。

3.政府有关机构应聘请儿童教育专业人员或心理辅导专家对家长或监护人提供咨询服务,对单亲家庭予以格外的关照。

4.相关部门应为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家庭创造就业机会,在贷款、低保、税收等方面实行优惠和优先考虑,帮助单亲家庭解决生活困难。

5.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家庭也要积极寻求社会各方面的同情,有效利用各种支持系统。对学校、政府、亲朋、邻里、志愿者提供的帮助要乐于接受,而不能拒绝漠视。同时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家庭自身也要淡化家庭不幸带来的心理创伤,对生活抱有一种乐观向上的态度。

总之,民族地区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教育问题涉及家庭多、影响深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思考。解决孤残及单亲贫困儿童家庭教育基本缺失问题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也是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有意义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