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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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分析

王勉涛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天津300100

摘要:合理低价中标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是最常采用的计价方法,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建筑行业中,往往为了获得一个工程项目,投标企业会做出很大的让步,从而导致企业获得利益微小。文章对铁路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进行了研究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铁路工程;项目投标;报价

1前言

随着工程招投标规范化运作和建筑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承接工程都必须通过投标的方式来进行。而在工程投标过程中,投标报价都会出现过高或不合理的低价现象。因此,掌握必要的投标策略与报价技巧,对能否提高中标率和获取更多的项目利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2铁路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方法

2.1不平衡报价法

该报价法指项目工程造价的总价大致确定以后,通过统筹对各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调整,在不对总价和项目中标产生影响的情况下,以此实现更理想的预期利润目标,常见的不平衡报价法情况有:①能早日竣工结算的项目,可高报价,后期结余施工项目可低报价,在总价趋于不变的情况下,使资金尽快回笼,如前期措施费等,可适当提高单价;后期装饰等工程可适当降低报价;②经过工程量的核算,在结算时能有效增加项目利润空间,且后期工程数量预计会调增的单价应适当提高;预计取消或工程量缩减的项目单价可适度降低,以此来降低项目风险。因此,在投标前要对招标文件条款用透用活,统筹考虑,为后期项目结算提供更大的利润空间;③提供的图纸有异议或瑕疵,进行图纸修正后可能导致工程量调增的,单价可适当提高;而施工内容没有具体明确的,则应降低单价;④在议标时,针对投标人压低标的价,此时报价时应降低工程量少的单价;⑤在其他项目中,如工日单价和台班单价可适当报高,对于除此之外的项目,可以依据工程量适当报价。

2.2多方案报价法

该报价法是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可以在标书中报多个标价,一个按招标文件条款进行报价,另一个则对招标文件某些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对于一些招标项目工程范围不清晰、格式条款不明确时,要在充分评估项目风险,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可采用多方案报价。这时投标人要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仔细研究,拟定出具有一定优势的方案,如降低总价或提前竣工等,以提高中标机会,减少风险。

2.3突然降价法

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投标企业为淘汰竞争对手获取中标,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降低报价标底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此时严格禁止泄露标底价格,但竞争对手往往会通过各种方式来探取情报,因此,在报价时虚虚实实,多方式迷乱竞争对手思维,可先按常规手段报价,或故意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然后到最后投标日期时突然降价。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综合考虑适合的降价梯度,综合分析并作出合理判断,以作出最后报价。突然降价一定要程序规范,降价缘由有理有据,招标人对降价理由充分认可。比如采取何种节能降耗的措施、环保的新举措、技术的新工艺等,在保证按期完工或提前竣工的前提下,以此击败竞争对手,提高企业中标几率。

3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现状及存在问题

3.1投标报价行为缺少合理规范

当前,一些建设单位并未对投标报价规定予以高度重视,换言之即建设单位为了促使招标完成,使招标结果符合“预期设定目标”,在实际招标中会故意隐瞒些许的铁路工程相关信息,并对投标结果进行适当的干预。存在一种普遍常见的恶劣现象,即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假合同,在投标报价进程中,与施工单位暗自商量好施工单位投标的实际价格,然后在选择中标单位时便直接选择之前暗自商量的单位。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投标报价的公平竞争,致使投标报价过程有失公允。

3.2建筑铁路工程投标报价缺少监管

以客观角度来说,建筑铁路工程投标项目实质来讲是一项具有法律意义的交易活动。但在现阶段建筑领域中,尚未建立起完善化的监管体系,导致对建筑行业的监督力度远远无法达到理想效果。故此,建筑项目投标报价不法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发展。基于建筑铁路工程投标报价监督力度不足的环境下,建筑行业的招标、投标规则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放宽,对现阶段招标、投标活动运行秩序等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故此,监督不力严重影响投标报价有序发展。

3.3投标报价缺少合理的评标方法,工作人员素质较低

基于市场缺少完整的、系统的、科学的评标体系,导致投标报价标准设置较为单调简单,并且主要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以定性评分为方法,缺少对定量评分的关注,以至于一些建设单位过于重视铁路工程的报价。一些缺少铁路工程建设实力的小企业,为了中标不惜一再的降低报价,对建筑铁路工程质量以及业主满意度等造成恶劣的影响。同时,就建筑铁路工程评标委员会来说,其是一个联合性组织,评标小组并非以区域、行业为标准进行划分,评委组成员鱼龙混杂,缺少专业性;并且小组人员数量较少,存在私下串联腐败的现象,进而影响投标报价的公平性。

4合理解决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价问题的策略

4.1对招标单位行为进行合理规范

若想进一步规范招商单位在代理机构中的业务行为,则应该建立起完善的招标信用体系,保证持证上岗,如果缺少代理证书,则难以真正获取代理招标的实际权力。与此同时,对于招标代理人员,应进行按期培训,全面提升建设铁路工程代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就评标工作而言,应采用动态式的管理模式,以确保评标的准确性;并且进一步完善评标管理制度,使评标考核标准更加精细化。除此之外,应对评标项目进行优化规范,对此项目的相关指标进行合理匹配,以推进招标单位的规范化业务行为。

4.2完善投标报价监督体系

全面监督建筑铁路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活动,一方面有助于确保投标报价活动中参与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制度规定。故此,在实际的建筑铁路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一些部门开始高度重视监督投标报价活动,并不断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制定公证监督、群众监督机制,使投标报价活动中充分展现了公正、公开、公平的投标报价原则。与此同时,建筑铁路工程项目在实际进行投标报价项目时,开始构建网络监督体系,引导监督人员积极参与投标报价建设活动当中,并对投标报价全过程进行高效监督。在招标地区,所在地政府创建了建筑公证监督部门,确保建筑铁路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公平性,避免出现不法投标报价现象,并维护健康的投标报价环境。除此之外,虽然说群众监督力量相对薄弱,难以获得全面的投标报价信息,然而以群众监督为手段可以对投标报价相关人员的实际信息进行掌握。提升群众监督力度,可以合理评价投标报价人员的诚信度以及施工技术等,进而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投标报价活动得以正常进行。

4.3健全企业信誉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素质

①应建立市场主体人员训练机制,并按照投标报价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等,提升投标报价人员的整体法律意识。优化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整体水平,避免出现漏洞为不法分子提供“犯罪机会”,强化司法人员对虚假投标报价、违法分包、私下投标报价作假等行为的辨识能力。②完善招标投标单位的信用档案体系,对于一些不法投标报价行为应该严惩不贷。同时,鼓励并引导相关投标报价人员对相关单位、领导人员等进行依法监督,发现不法行为及时举报等,进一步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

结束语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项目投标报价所面临的风险变得越发复杂。针对工程量清单形式所带来的风险性,施工企业应当从加强过程控制的管理着手,逐步积累各种结构形式下成本要素的资料,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适合自身情况和能够体现自身竞争优势的企业内部定额及询价系统,按照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与具体技术条件进行投标报价。

参考文献:

[1]张才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理低价中标法的探讨[J].山西建筑,2013,39(7):238-240.

[2]王爱梅.关于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编制的思考[J].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16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