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护理干预方法对于脑卒中患者康复的疗效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2-22
/ 1

不同护理干预方法对于脑卒中患者康复的疗效分析

朱雪莉

朱雪莉(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神经内科443003)

【摘要】目的探讨不同护理干预方法对于脑卒中患者康复的疗效。方法将我院收治的96例脑卒中患者按照护理干预方法的不同分为常规护理组(对照组)和早期康复护理干预组(观察组),每组各48例,观察两组疗效。结果观察组患者经康复护理干预后Barthel指数及Fugel-Meyer评分较对照组患者均有显著升高,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脑卒中患者实施综合康复护理干预能够显著改善患者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肢体运动功能,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使用。

【关键词】脑卒中护理干预康复疗效

【中图分类号】R4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3)13-0252-01

脑卒中目前的发病率较高,该病具有致残率、病死率高等特点,严重威胁到了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及时对患者采取有效的护理干预对于改善患者预后具有重要的意义。我院近年来通过对脑卒中患者实施早期康复护理干预,效果确切,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96例脑卒中患者,将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其中观察组男性患者26例,女性患者22例,年龄48~81岁,平均年龄(57.6±1.9)岁。对照组男性患者25例,女性患者23例,年龄43~80岁,平均年龄(57.3±1.6)岁。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等方面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

1.2护理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护理干预,即给予常规用药及生活护理,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上采用如下康复护理干预措施:

1.2.1制定康复护理干预计划

首先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科学合理的康复干预计划,当患者神志清醒、生命体征稳定、病情趋于稳定没有进展的情况下即开始实施康复护理计划[1]。告知患者早期康复训练对于早日康复的重要性,鼓励患者早日下床活动,按照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护理人员的指导下积极进行早期康复锻炼。

1.2.2肢体运动功能康复干预

护理人员每日对患者肢体进行按摩,尤其要注意患侧手肩、下肢的按摩,按摩时动作应轻柔,对肌张力低的肌群则予以擦摩和揉捏,对肌张力高的肌群采取安抚性质的推摩使其放松[2]。早期指导患者进进行床上主动运动与被动运动,每日充分活动患肢,做肘关节屈伸训练、肩关节前屈、腕关节背伸、手指伸展训练,循序渐进过渡到床边运动和下地运动,患者由床边坐起逐渐过渡到不用辅助可以凭自身力量独立坐起,由站起过渡到站立,循序渐进,动作缓慢,由几分钟增加至半小时,重心由健侧逐渐转移到患侧,从而促进患肢肌肉的锻炼[3]。

1.2.3日常生活能力康复干预

选择患者熟悉且与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生活内容,对患者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康复训练,每天检查训练2~3次。对有吞咽困难的患者吞咽功能训练,进食体位取半坐卧位或坐位,对肢体活动障碍者给予手的灵活性、协调性和精细活动动作练习[4],逐步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

1.3效果评价标准

采用Barthel指数及Fugel-Meyer量表[5]分别对两组患者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肢体运动功能进行评价。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5.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如表1所示,观察组患者经康复护理干预后Barthel指数及Fugel-Meyer评分较对照组患者均有显著升高,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干预后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肢体运动功能得到了显著改善。

表1两组患者护理干预效果比较(x-±s)

3讨论

脑卒中发病迅速、恢复过程长,易导致偏瘫、失语等后遗症,单纯神经系统药物和护理治疗效果不明显。对于脑卒中患者病情不在进展的情况下48h后,只要生命体征平稳,即可开展康复治疗和护理,以被动运动结合主动运动为主的运动治疗可以促进患者的肢体功能的恢复,降低致残率。

本研究结果表明:对脑卒中患者实施综合康复护理干预能够显著改善患者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肢体运动功能,故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刘秀.早期护理干预对脑卒中患者中远期康复效果的影响[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2,18(34):4161-4163.

[2]曾燕,俸献珠,刘文伟.早期康复护理对卒中后认知障碍的影响[J].吉林医学,2011,32(20):4239-4240.

[3]冯丽娜.脑卒中早期康复护理[J].齐鲁护理杂志,2012,18(9):43-44.

[4]黄伟莲,何泳君.量化护理干预对社区脑卒中患者康复治疗的影响[J].现代医院,2012,12(7):151-153.

[5]姜芳.老年脑卒中患者早期康复护理干预的效果观察[J].河北医学,2012,18(11):1634-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