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树立发电企业安全发展理念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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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树立发电企业安全发展理念

杨大立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渭河热电厂陕西咸阳712085)

摘要:党和国家从战略高度提出了安全发展的理念,发电企业自身生产技术和工艺环节的特点决定了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本文着重从宏观方面阐述安全发展理念对现今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义,指出了思想认识、基础工作、管理手段三个层面推进安全发展的实践步骤,旨在探索出一条基于以人为本、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安全发展之路。

关键词:发电企业;安全发展;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其核心就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科学发展观内涵丰富,其中包括安全发展这个基本要素。“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样的论述告诉我们:安全发展已经成为安全生产理论体系的核心,发展生产一定要以安全为基石。对发电企业而言,安全发展的理念对指导和引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直接而重大的意义。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不仅是概念上的变化,它体现的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义,具体而言就是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一种理念上的转变。实现这个转变应该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一、把提高思想认识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首要工作

安全生产是企业获得效率、效益的基础。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从业者的生命健康,保护社会生产力,为社会提供服务,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价值。发电企业具有技术密集、专业知识密集、社会关联度高等一系列特点,近年来高参数、大容量发电机组日益增多,电网联系日益紧密,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但会直接威胁到企业内生产运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而且会引起电网系统的波动甚至崩溃,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的正常供电,对整个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发电企业搞好安全生产不仅对于本企业获得效益,内部职工改善生活具有显著意义,更为重要的是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举足轻重,保持安全、可靠、高质量的发电是发电企业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社会责任。发电企业的管理者应当也必须站在这样的高度来认识自身的职责。

发电企业的管理者是包含生产、经营、政工、后勤等所有部门干部职工在内的一个团队,团队中的每个人都应该以高度的责任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共同保证生产安全。发电企业内部设备众多,系统庞杂,工作繁重,在繁重的工作面前必须首先从思想认识上提高对于安全生产的认识,只有认识充分,才能工作到位,在实际中就会自觉的把各项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到实处,每个人、每个环节都这么做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就会得到保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就会得到保证。

二、以到位做实为基本要求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每一个管理人员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认识应该上升到更高的层次上,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要把重心压低,脚踏实地、扎扎实实的干好每一项基础工作。在以往的管理工作中,我们时常会发现,领会上级精神不充分,工作计划不周密,执行任务拖拖拉拉、得过且过、敷衍了事的工作状况,归根到底是“执行力”低下的表现,执行力低下已经成为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大的黑洞,执行不到位,将会直接导致在贯彻理念、实现目标上大打折扣,长期“执行不到位”的习惯将会削弱人员斗志,破坏工作氛围,极大的影响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到位做实是对执行过程的基本要求,“到位”是责任制的问题,责任一定要到位,责任要形成体系。发电企业的每一个岗位都必须有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每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岗位要负什么责,怎么负责,向谁负责。在管理责任体系内的不同层次和同一层次之间应该既有交叉又界限分明,避免出现责任盲区,导致责任不到位。“做实”是对每一个岗位上人的要求,做实是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规程办,落实上级的要求不折不扣,消除一些自身的惰性和侥幸,想方设法、竭尽全力完成自己的任务。

怎样衡量是不是到位做实呢?以笔者所在的公司为例,公司在全系统内建立了整套的安全管理指标体系和管控机制,包含重大危险源、两票、安全设施标准化、两措、技术监控、点检定修、全能值班七项基础工作,几乎涵盖了日常工作的所有方面,我们要做的就是:一要到位,七项工作逐级分解到每一个人,保证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二要做实,每一人都要把自己的工作完全对照标准做到最好。定期按照要求进行评价,发现偏差、消除短板,不断改进工作。长期以这样一个“遵章守纪”的对标载体来考核督促工作,必然会在全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各个层次培养出勇于承担、严格执行、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工作作风和工艺纪律。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习惯会形成氛围,处于这种氛围之中,那种被动接受式的的思维模式会逐渐的转变为自觉遵守,进而主动创新。这就是“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理念上的转变。

三、刚柔并济,实现企业安全发展

发电企业内的不安全现象大多出现在执行层,在基层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心应该放在基层,但是采用什么样的思路和方式来强化管理,却是企业管理层所面临的问题,我认为必须做到“刚柔并济”。“刚”是一种制度规范的刚性约束,目前几乎所有的发电企业内部都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规程、规范、标准,内容涵盖很全面,然而,由于这些制度规范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落实,从而在生产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究其原因是我们忽视了监督和考核,任何的规章制度之中必须包含有考核措施,明确规定如果不照章办事会有什么样的惩处,这种惩处应该是及时并具有足够力度的,要体现出制度规范“刚”的作用。“柔”是指必须针对基层特点设身处地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发电企业进厂伊始即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每年都要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加上平时的业务培训,技术学习等等,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很多,但是我们讲安全教育要“柔”,是说要站在基层职工的角度,根据他们的心理特点、技术特点去考虑培训的形式、内容,有针对性的培训更容易引起受训者的共鸣,引发他们的思考,更好的接受,而那种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培训模式会造成受训者心理上的烦躁和逆反,进而产生抗拒心理,培训教育的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刚柔并举、刚柔并济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有的思路,在安全发展的不同阶段“刚”“柔”两者权重会有所不同,在“要我安全”的阶段可能更多的依靠刚性的约束,而在“我要安全”的时候柔性灌输会有较大的作用,但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刚”就没有“柔”,两者缺一不可,在安全发展的任何阶段都不能忽视其中任何一方面。

结语

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是一种“人”的理念上的转变,因此我们说安全发展要“以人为本”。发电企业如何从以人为本入手搞好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从思想认识入手、从基础工作入手、从管理手段入手,是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迈向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之路的基本途径,发电企业广大工作者需要继续做出不懈努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炼提升。

参考文献

[1]王雨涵.电力管理科学的演变.电力安全技术,2005(8)6-8.

[2]朱金瑞.论企业安全发展伦理建设.道德与文明,2008(1)98-103.

[3]崔树银,李江林.现代发电企业管理,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

杨大立(1978.6-),男,陕西咸阳人,汉族,西安交通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工程师。研究方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和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