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康德主体性思想的扬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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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康德主体性思想的扬弃

汪倩怡

(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省无锡市)

摘要:康德提出“人为自然立法”原则,改变了以往哲学从对象出发理解世界的传统从而将立足点转移到主体上来。马克思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上,肯定了康德从主体出发看问题的思路,同时又通过实践活动超越了“先验主体”的种种局限性,从而将主体性思想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关键词:主体性;马克思;康德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一段非常重要的论述:“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句话事实上道出了马克思的哲学革命与康德的“哥白尼式的革命”的关联。马克思在这里所要反对的恰恰是旧唯物主义从直观和客体的形式去理解世界的传统思路。从主张发挥人的认识主体的能动性这个角度看,康德与马克思的思路是一样的。但是康德的认识主体是一种先验主体,强调人的认识结构的先天性与凝固性;马克思的主体则是实践主体,凸显了主体的实践性与历史性的统一。

一、“实践主体”对“先验主体”的扬弃

康德认为一切思维者都具备一种思维结构,人的认识就是用这套结构去接受、整理经验事实,构造知识与对象。在这里,康德从认识主体出发进行认识活动,人的主体能动性由此得到了发挥。但是另一方面,理性所具备的这套结构是固定不变的,人的先天直观形式有且只有时间与空间两种,知性范畴只有因果性、实体性等十二种。这样的“先验主体”没有了历史的维度,因而成了人们无法追问其来源的绝对实体。

马克思所谈的主体是实践主体,也即在人的感性活动中历史生成的主体。“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显然,人在这里不是纯粹的精神主体而是“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的实践主体。实践主体被建构而成,而建构这种主体的就是人的感性活动——实践。除此之外,康德所强调的作为认识之基础的知性范畴、认识结构,也出自人的实践,“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这些格正是(而且也只是)由于千百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33页)最后,康德的知性范畴是先天的,是不发生变化的。而马克思认为,“人创造环境,同时环境也创造人。”人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的意识及思维模式,这是一个双向的过程,正是由于人们不断地使自然环境变成为我的存在,所以与存在相适应的人的意识与思维才能不断变化发展。

总言之,马克思的感性主体并不是先天具备一套完备的认识结构,静止凝固的认识主体,而是在实践活动中生成并不断丰富自身的感性主体。

二、社会关系对自在之物的扬弃

“人为自然立法”这个命题,实际上是把感性直观的感觉印象作为认识的质料,把人的知性范畴作为认识的形式,将认识的形式加诸于由“物自体”刺激人的感官产生的感觉印象,进而构成具有普遍必然性的认识。这个过程体现了认识主体能动的建构性,人的认识范围被局限在了经验的范围内,至于“物自体”则是不可知的。“当人们谈论一个与知识相应、因而也和知识有别的对象时,他们是什么意识呢?很容易看出,这对象必须只被作为一般等于X的某物来思考,因为我们在我们的知识之外毕竟没有任何我们可以置于这个知识的对面与之相应的东西。”在康德看来等于X的某物(物自体)只能被思考,无法被经验认识。这样,“物自体”就成了脱离了我们现实生活世界的“神秘存在”。叔本华将“物自体”解释为人的生存意志。马克思则通过人的感性活动,进一步将“物自体”概念去神秘化。

马克思认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这就启示我们,不能脱离人的生存实践,抽象的谈论意志。人类的生存意志首先体现在满足自身生存所需的基本生存劳动中。然而,生产劳动并不是人们随心所欲的活动,归根到底,它们总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中展开。在马克思看来,康德的“物自体”的真正本质就是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社会生产关系。因此,一旦我们沿着马克思的思路,返回到人类社会本身去理解康德的“物自体”概念时,这个概念的真正秘密就被揭示出来了。

三、实践活动对抽象认识活动的扬弃

康德抽象地发展了主体能动性,这种能动性体现在先验主体的精神活动中,并不具备改造世界的能力。从认识领域来看,康德认为“纯粹数学何以可能?”,“纯粹自然科学何以可能?”的依据在于人所固有的认识结构,所以主体能动性只是体现在经验知识的构成上,也即,认识自然的活动中;另外从道德领域来看,康德强调了“遵循自由概念的实践”,即人们在实践理性指导下的道德活动。但是空洞的义务与善良意志使得这种实践只具有形式主义的特征,而不具备改造社会的作用。所以,无论是认识的主体还是意志的主体,在能动性方面,只具备认识、解释世界的能动性而不具备通过实践活动改造世界的能动性。

马克思哲学所要确立的主体性原则是实践的原则,在马克思看来,他的哲学思想与以往一切哲学思想的差别在于是否通过实践活动改造世界。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表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法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由此可见,改变世界从来不只是观念上的改变,更为重要的是从现实社会出发,实际地反对、改变事物的现状。对于马克思而言,对世界的解释活动与对世界的实践改造活动是不可分割的,马克思肯定了唯心主义在解释世界的活动中主体能动性的发挥,但是人并不是以静观的方式去解释世界,而是要从自身的生存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去理解人类生存其中的世界。因此,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是解释世界的认识活动的前提条件,而包括康德在内的所有理性主义者并没有看到人的实践对于认识的基础性作用,所以只能简单地把主体能动性限制在人的意识领域。

综上所述,康德肯定了人的主体能动性,但他所设定的主体是现成、凝固的主体而主体性能动性的发挥也未涉及对现实世界的改造;马克思通过人的生存实践活动实现了对康德主体性思想的扬弃。我们只有将两者的主体性思想联系起来进行思考,才能更好地理解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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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俞吾金.实践与自由[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

作者简介:汪倩怡(1994.08-),女,浙江衢州人,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