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苏北流民原因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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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苏北流民原因探析

杨倩芝

(内蒙古师范大学,010000)

摘要:民国时期,苏北地方流民严重。其成因主要是民国以来军阀混战、自然灾害频发导致的生存危机。

关键词:流民;苏北

流民,是指离开家乡,流亡或流落在外的人,具有流徙性。流民离开家乡的原因多种多样,但绝大多数是为谋求生计或迫于生存压力而采取的行为,具有很大程度的被迫性。他们由于遭遇自然或社会因素的影响,正常的生产或生活无力维持,为谋求生存在暂时的、周期性的或永久的离开其劳动生息的乡村而到外地流离谋生的人。其中绝大多数是为了逃避灾害、战乱而背井离乡的农民。[1]民国时期,苏北地区产生大量流民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自然环境恶劣

据有关学者统计,苏北地区的自然灾害频繁。从1911-1949年这38年间,仅仅是对该地影响较大的水、旱、蝗等灾害平均每两年就发生一次,其中,水灾最为严重,共15次,并且在1911年、1916年、1921年、1926年、1931年、和1947年为特大水灾。另据国民政府治淮委员会统计,从民国元年至民国二十一年的21年中,淮属涟水县发生水灾12次,平均不足一年即要发生一次;泗阳县21年中发生水灾18次,仅民国九年、十七年、二十一年这三年无水灾;徐属萧县更在21年中发生20次水灾,仅民国元年无统计。[2]

(二)社会环境恶劣

1.土地兼并

当时苏北土地集中现象严重,“在徐海一带,每县可以找到一家、二家或几家,有一百顷(一万亩)、二百顷,或更多的田地。这家就是妇孺皆知,而且总是威权高于一切的……江北的农村,实以此数百顷或小些的数十顷的大田主为骨干而构造起来的”。[3]除去富农也占有相当一部分土地,贫农手中的土地面积少得可怜,根据1933年的调查,“在农村人口中平均占到60%以上的贫农——这农村社会的基础层,每户平均只耕种五亩(常熟、启东),情形稍好的也只使用到六、七亩(盐城),其下者甚至仅只三亩,而这些土地,大部分还是租来的”。[4]土地高度集中,再加上苏北社会贫困,工商业极其不发达,失业人口的数量庞大。据1928年国民政府内政部对苏北各县失业情况的统计,其比例最少在30%以上,一般是50%,甚至达到了70、80%。[5]

2.战乱频繁

1927年,南京政府建立之初,群雄割据,经过一系列的政治、军事斗争才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在此过程中,各派政治力量在苏北反复拉锯,苏北饱经战火。1927年3-12月,国民革命军三攻苏北,最终才控制苏北徐淮等地。而后国民党新军阀的勾心斗角日益尖锐,发生大规模的混战,1930年的中原大战中,蒋介石坐镇苏北重镇徐州,集结刘峙、卫立煌等部队,防御冯玉祥、阎锡山联军。从5月开始,双方在陇海、津浦铁路沿线,混战数月,战火遍及苏北。与此同时,国共两党斗争如火如荼,共产党人先后在苏北发动了淮阴横沟寺、宿迁大刀会、灌南引平寺、泗阳洋河镇等数十次武装暴动。抗日战争爆发后,苏北地区长期存在着共产党抗日武装、国民党武装力量和日伪军三种政治军事力量。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军队控制了徐州、连云港等城镇,共产党军队则解放了淮阴、宿迁等地区,双方剑拔弩张。全面内战爆发后,苏北地区的枪声一直没有停止。[6]

3.匪患严重

由于局势动荡和灾害频繁,苏北地区匪患严重,到1930年前后达到顶点。“徐州地区受到东部较为富裕的地区的诱惑,以土匪数目众多而在华北享有名声。同其他地方一样,全省‘土匪化’的决定性因素是各路军阀的轮番统治以及20年代连绵不断的内战”。[7]《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也记载:“在江北每一县中是没有一天没有盗案、没有杀人案的,洗劫一个村庄,或是掳了大批的人去勒赎,都不算什么一回事”。[8]《江苏月刊》在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刊登了徐州丰县、沛县、萧县等7个县份下辖的245个乡镇的近三年间遇匪次数达到了1401次,平均每个乡镇遇匪7.45次。[9]苏北受到匪患的严重影响,生命财产没有任何保障,为了逃避土匪劫掠,不得不暂时逃离家乡。据当时报纸记载:“1927年,邳县谭墩村遭土匪抢劫,烧杀过半,多数村民逃出,两年后才陆续回归。此次匪患对该村经济打击极大,使原来很富庶的谭墩村,直到1933年时,还是满目疮痍”。[10]

4.苛捐杂税

在古代社会,农民负担沉重的苛捐杂税,进入近代后,西方列强的巨额赔款更加重了农民的负担鸦片战争中的第一批对英赔款由江苏安徽两省承担。及至民国,农民的负担因地方政府的胡乱征税也并没有减轻,其中,田赋附加更是达到骇人听闻的程度。“徐海各属出‘国税’、‘省税’、‘特种税’(达12种之多)、‘附规税’之外,‘地方或县附税’有27种之多,而且附加税超过征税,徐海12县平均7倍以上,其中灌云县超过20倍以上”。[11]由朱学诗的《从挽救农村经济说到农村合作的功能》的江苏各县正税、附税、附税超过正税明细表中可以看出,苏南各县均未达到徐海各县平均高度,一般在1-3倍之间。此外,苏北农民还受到高利贷的盘剥。该地的地主、商人、高利贷者或勾结一起,或三位、二位一体,趁人之急,以极苛刻的条件向农民放债。由《江苏各县利息概况表》[12]中记录的数据可以得知:相对于苏南各县的一分至二分利息,苏北各县利息在四分以上,有的甚至高达十分以上。高利贷的盛行加剧了农民的困苦,大多数人选择外出谋求生计,来维持基本生活。

参考文献

[1]王艳菊.近代淮北地区流民问题研究(1840-1937)[J].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

[2]参见张红安:《民国时期苏北灾荒及其影响》,《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3]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续)[J].东方杂志,1929,27(7).

[4]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农村调查[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

[5]骆美奂.江苏江北各县的没落——其原因及其救济办法[J].江苏月报,1935(2).

[6]姜新.苏北近代工业史[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1第110-112页.

[7][英]贝思飞:《民国时期的土匪》,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9页.

[8]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东方杂志》,1930年第27卷第6号.

[9]《铜山区农民自卫概况》,《江苏月刊》,1935年第5-6期。

[10]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43年,第67页.

[11]胡希平:《徐海农村病态的经济管理》,《农业周报》,第3卷第47期,第996页.

[12]农情报告.农报,2(2).

[13]贝思飞.民国时期的土匪[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14]姜新.苏北近代工业史[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1.

[15]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农村调查[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

[16]骆美奂.江苏江北各县的没落——其原因及其救济办法[J].江苏月报,1935(2).

[17]胡希平.徐海农村病态的经济管理[J].《农业周报》,1999.

[18]张红安.民国时期苏北灾荒及其影响[J].《江苏社会科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