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护理干预对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后康复情况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 2

急诊护理干预对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后康复情况的影响

朱晨晨

(安徽省铜陵市市立医院急诊科安徽铜陵244000)

【摘要】目的:分析急诊护理干预对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后康复情况的影响。方法:选取2016年1月—2017年2月在我科进行心肺复苏的心脏骤停患者106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1:1比例分为干预组(n=53)和对照组(n=53),对照组予以常规护理干预,干预组予以急诊护理干预,对比两组护理效果。结果:干预组的总有效率与对照组的总有效率进行比较,对照组明显低于干预组,组间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实施急诊护理干预,可有效提高治疗效果,防止不良反应,可在临床中大力推广。

【关键词】心脏骤停;心肺复苏;急诊护理干预

【中图分类号】R47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1752(2017)34-0243-02

心脏骤停在临床中非常常见,心肺复苏是临床急诊科治疗此类患者的常用措施,成功实施心肺复苏对改善预后、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无论是医疗手段还是操作规范均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的抢救成功率也随之显著升高,但应采取何种科学规范、系统全面的护理方法尚未得到一致的定论[1]。本文选取在我科进行心肺复苏的心脏骤停患者106例作为研究对象,现作如下报告: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1月—2017年2月在我科进行心肺复苏的心脏骤停患者106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患者52例,女性患者54例,患者年龄23~76岁,平均年龄(61.5±4.6)岁。心脏骤停具体原因:有机磷农药中毒15例,急性脑出血48例,急性心肌梗死43例。按照1:1比例分为干预组(n=53)和对照组(n=53),将两组患者一般资料进行统计比较,组间差异均衡(P>0.05),可作比较。

1.2方法

对照组予以常规护理干预: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变化,遵医嘱给予患者合理用药。干预组予以急诊护理干预:(1)环境优质护理:合理调整病房温度和湿度,定时通风换气,保证患者在适宜的环境中进行治疗,避免环境方面造成的不良刺激;(2)实施心电监护:鉴于患者病情性质较严重,成功进行心肺复苏术后依然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情况,适当调整心电监护的频率,发现传导阻滞、室性早搏等异常心电图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3)实施脑部复苏护理:嘱患者家属采用湿毛巾对患者颈部、额部进行湿敷,若有必要,可给予亚低温治疗,将室内温度调整至18~20℃,以使脑氧代谢率显著降低,缓解脑组织再灌注损伤程度。(4)加强气道护理管理:做好气道管理工作,维持气道湿润性,针对接受气管插管的患者必须严格按照无菌要求进行各项操作。(5)心理干预:与患者保持良好的交流沟通,对其心理状态予以了解,帮助其树立对抗疾病的信心和勇气,以免恐惧不安、紧张压抑等不良情绪加重病情。嘱家属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心理时进行疏导和安慰,使其感受来自家人的关爱和照顾,提高治疗依从性。

1.3评价护理干预效果

显效:疾病症状、体征全部消失,精神和心理状态良好,未出现并发症;有效:疾病症状、体征基本消失,精神和心理状态正常,出现轻微并发症;无效:疾病症状、体征持续加重,精神和心理状态非常差,出现较严重的并发症[2]。

1.4统计学分析

通过统计学软件包SPSS22.0统计处理得到的数据,干预效果采用(%)描述,对比予以χ2检验,P<0.05证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干预组总有效率与对照组总有效率各自为92.5%、71.7%,经对比,对照组低于干预组,组间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具体见表。

表统计比较两组护理干预效果[n(%)]

3.讨论

心脏骤停属于急诊科常见危急重症之一,其主要是由原发疾病引起的。发生心脏骤停后必须尽快采取救治措施,以免损伤患者内脏、四肢等全身多部位组织器官功能。对心脏骤停患者而言一旦措施最佳治疗时机,脑细胞会因为长期处于缺氧坏死状态得不到改善而形成无法逆转的损伤,进而对患者生命安全构成威胁[3]。随着急诊治疗技术在近年来的不断提高和完善,心肺复苏术对心脏骤停的治疗价值越来越突出。护理人员必须与临床医师做好配合工作,待成功实施心肺复苏后要为患者进行优质规范的临床护理,以促使其心理和生理功能尽快恢复正常。

急诊护理干预作为急诊科医务工作者必须掌握的一项护理技术,主要是在常规护理基础上使患者进行心理、生理等方面的综合性护理。护理人员需要不断进行学习和培训,提升自身心肺复苏操作技能,掌握心电监护系统的具体应用,发现异常情况可有条不紊的依据相关操作规程实施救治,以保证患者生命安全。除此之外,患者出现心脏骤停后会出现较强烈的濒死感,心理创伤比较严重,虽然胜利状况得到了良好改善,但内心恐惧、慌张等不良情绪依然无任何改善,基于此,护理人员必须加强患者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正确认知自身病情和临床治疗,与患者家属密切配合,缓解患者负性情绪,改善其精神状态,使其可以更好的配合完成康复治疗工作[4]。

在本次研究之中,干预组的临床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两组间差异明显(P<0.05)。由此得到以下体会,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实施急诊护理干预,可有效提高治疗效果,防止不良反应,可在临床中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1]吴洁,侯丽.急诊护理干预对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后康复情况的影响[J].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2016,1(20):185-186.

[2]麦少玲.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的护理干预探讨[J].黑龙江医药,2015,39(2):448-449.

[3]马丽梅.急诊心肺复苏患者的抢救及临床护理要点分析[J].医学信息,2016,29(12):310-311.

[4]黄海燕.系统化抢救护理流程在救治心源性心脏骤停患者中的应用[J].现代临床护理,2015,14(1):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