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托品疗法与眼罩遮盖法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的疗效比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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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托品疗法与眼罩遮盖法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的疗效比较

辜淑霞

泉州惠安东岭医院眼科辜淑霞

【摘要】目的:分析阿托品疗法与眼罩遮盖法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2013年5月至2015年6月我院收治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68例,以随机数字表法分为两组各34例,对照组行眼罩遮盖疗法,观察组行阿托品疗法,比较两组治疗效果。结果: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73.5%,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91.2%,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治疗后观察组立体视锐角正常比例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在屈光不正性弱视治疗中,相较于眼罩遮盖法而言,阿托品疗法具有更为有效的治疗效果,更利于患儿视力的改善,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屈光不正性弱视;阿托品疗法;眼罩遮盖法

弱视为对儿童视力有严重影响的临床常见眼科疾病之一,其中以屈光不正性弱视最为常见。遮盖疗法一直是屈光不正性弱视的常用治疗方法[1],然而在将一眼遮盖后,患儿丧失双眼共同视物机会,这对双眼视功能建立十分不利[2]。近期有研究人员提出以阿托品法对此类患儿展开治疗,为分析其应用价值,笔者选取68例患儿展开临床分组对照分析,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取2013年5月至2015年6月收治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68例,均根据1996年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会议所制诊断标准明确诊断。以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两组各34例,对照组男21例,女13例,年龄3-9岁,平均(6.1±2.5)岁;病程2-13个月,平均(8.7±1.3)个月;观察组男22例,女12例,年龄3-8岁,平均(6.3±2.4)岁;病程2-12个月,平均(8.4±1.4)个月;两组患儿临床资料无显著差异(P>0.05),可对比。

1.2方法

对两组患儿眼底、视力、眼球运动、眼位及注视性质等展开检查,确定其屈光状态并配镜,告知坚持配镜治疗。在此基础上,对照组以眼罩遮盖法进行治疗:以眼罩将健眼遮盖,强迫患眼注视,每日4h。观察组展开阿托品治疗:在健眼下脸结膜囊中涂抹阿托品眼膏7d,休息7d后再次给药,循环展开。

1.3疗效判定

根据1996年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会议所制疗效判定标准评价两组治疗效果:治愈:治疗后患儿视力恢复为正常;基本治愈:患儿矫正视力有0.9及以上提高;进步:治疗后视力有2行及以上提高;无效:治疗后视力提高程度不足2行,或未见改善。以颜氏立体图检查法对两组患儿展开定量立体视锐度检查,并对两组患儿治疗前后立体视锐角SA≤60’’的情况加以统计,此为立体视锐角正常者。治疗总有效率=(治愈+基本治愈+进步)/总例数×100%。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7.0分析数据,以(±s)表示计量资料,计量数据对比采用t检验,计数数据对比采用χ2检验,若P<0.05则二者间存在显著差异,且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73.5%,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91.2%,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2.2两组立体视锐角情况分析

两组患儿立体视锐角治疗前后正常例数为:对照组治疗前2例(5.9%),治疗后16例(47.1%),观察组治疗前2例(5.9%),治疗后28例(82.4%),两组治疗前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观察组立体视锐角正常比例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

3讨论

弱视是儿童视觉发育期间散光、远视、近视未得到有效矫正,造成物体于视网膜上成像不清、导致视觉发育出现障碍所致,其严重危害在于弱视患儿无法建立完善立体视功能,而立体视功能是人从事精确定位工作、精细操作的高级视功能,故而弱视必将影响患儿未来职业的选择及自身的身心健康[3],因此防治弱视无论是从促进患儿身心正常发展,还是对于提高民族素质而言,均具有重要意义。

眼罩遮盖法是屈光不正性弱视常用的临床常用治疗方法,在对此类疾病进行治疗时,该方法是借助严格遮盖对主眼加以抑制,强迫弱视眼注视,促使视力逐渐改善,然而这一方法在立体视建立上的意义并不明显,患儿大脑高级视中枢一直缺乏双眼平衡的视觉信息,故而患儿双眼视功能并不能得到明显改善。阿托品疗法是对主眼进行散瞳,借助欠矫镜或过矫镜的配戴,协助弱视眼或主眼各司看近或看远的功能,可从客观上强制弱视眼视物,患儿不用配戴眼罩,且对高级视功能的建立十分有利。有研究[4]提出,阿托品对弱视治疗的优势之一是相较于遮盖疗法,阿托品疗法更有利于患儿依从性的提高,这是因为患儿采用这一方法治疗时不需配戴眼罩,避免了遮盖疗法给外观造成的影响,同时治疗也更便于实施。另外,部分重度弱视患儿本身视力差,在视物时模糊不清,采用遮盖疗法治疗可导致视物障碍加剧,对患儿生活安全有不良影响。故而阿托品对于弱视患儿,尤其是重度弱视患儿更具治疗优势。

在本次研究中,两组患儿经相应治疗后,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73.5%,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91.2%,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治疗后观察组立体视锐角正常比例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从这一结果中可以看出,在屈光不正性弱视治疗中,相较于眼罩遮盖法而言,阿托品对患儿的视力改善效果更为明显,临床应用价值更高。

参考文献:

[1]吴婷.儿童屈光不正性弱视临床探析[J].当代医学,2015,21(7):61-62.

[2]王中利.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的屈光矫正及综合训练[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5,7(11):25.

[3]张松,潘勇,葛军,等.屈光不正性弱视相关因素临床分析[J].实用防盲技术,2014,9(4):150-152.

[4]陈玉红.单眼部分遮盖屈光与双眼交替遮盖治疗儿童屈光不正性弱视的比较研究[J].中国卫生产业,2014,11(33):12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