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1-11
/ 1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调整省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组通字[2004]2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5]5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