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升级视角下农民增收途径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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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转型升级视角下农民增收途径的探讨

李哲娴

李哲娴(河南大学经济学院09级金融专业河南开封475000)

中图分类号:F328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已经进入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已经成为制约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如何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进而通过农民收入的增长,进一步推动经济的转型升级,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贯彻“十二五”规划的重要课题。

一、经济发展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早在“九五”时期,我国就提出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根本性转变,党的十七大又明确提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任务,强调从需求结构、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三个方面加以转变。“十二五”规划纲要则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五个”基本要求。统筹城乡发展作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即年均增长率保持在6%。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较多,尤其是受国际经济形势、国内自然灾害等不可预料、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在宏观经济转型升级的背景下,根据农民人均纯收入近几年来的增长速度,未来十年,保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保持在6%是有较大可能的,但也存在众多挑战。

二、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

农民收入主要包括家庭经营收入、外出务工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因此,增加农民收入,应该综合采取各项措施,争取同时增加农民各项收入。

(一)农民家庭经营增收

目前,在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家庭经营收入在农民收入总额中,依然占有比较大的比重。在经济转型升级背景下,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有三种措施。一是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和畜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畜产品和瓜果、蔬菜的消费需求量会逐步增加,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应鼓励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加大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力度,实现土地的最优种植组合,提高农作物附加值。二是充分发挥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创意农业。农业具有生产、生活、生态等多种功能,在发挥农业生产功能的同时,在城郊地区,应大力发展都市农业、旅游观光采摘农业和农家乐,开展农业节庆活动,增加农产品的文化艺术含量,生产绿色、环保、保健、时尚的新型农产品。三是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在土地有限的约束下,通过采纳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信息技术、流通技术,可以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尤其是要大力发展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的抗灾能力。

(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通过资本化,可以给农民带来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农民的耕地和宅基地均可以通过资本化,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一方面,完善农村耕地流转制度。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农民对所经营的土地具有除所有权之外的用益物权,在保证土地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自愿协商实现耕地的自由流转,从而将所经营耕地的使用权和受益权等权力资本化,通过出租流转获取稳定的财产收入。另一方面,加大征地补偿力度,创新集体经济实现方式。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农村土地的城市化过程不可避免,由于土地在承担生产功能的同时,承担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在征地的过程中,必须加大对农民的补偿力度,同时创新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方式,通过土地入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民享有长期的、稳定的财产性收入。第三,保障农民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在农村宅基地的集中整顿过程中,节约的宅基地,无论是用于农村的建设用地建设还是用于城市的建设用地建设,在“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试点过程中,都必须保障农民对宅基地的用益物权,保障农民的合法收益。

(三)农民转移收入增收

农业生产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比较收益较低,纵观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大多数国家的政府财政对农业生产都进行了巨额的补贴。我国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动过程中,为了防止“城市病”和“农村病”的发生,实现城乡的和谐发展,在经济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应该加大农民转移收入。首先,加大政府对农业生产的直接补贴。在WTO的框架下,政府财政应该继续加大对农业生产的直接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增加补贴品种。同时,加大对推广新技术尤其是良种补贴力度,继续实施对畜禽养殖业的补贴政策,完善农机具购买补贴方法,增加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再者,加大政府对农产品的价格补贴力度。由于农产品生产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为防止“蛛网模型”导致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政策,在“米贵伤民、谷贱伤农”的两难抉择中,实现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的逐年稳定增长。

(四)农民外出务工增收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对农民总收入增长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大,在农民总收入中占的比重也是逐步加大。实现农民外出务工收入的持续增长,对实现农民总收入的倍增计划至关重要。第一,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实现农民就地转移。农村作为一个地域概念,应在发展第一产业的同时,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尤其是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和涉及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服务产业,在实现农民就地转移就业的同时,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农民外出务工收入。第二,优化农民外出务工条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于进入城市就业的外出农民工,应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减少农民工生活成本;同时,严格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严格贯彻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水平。第三,加大政府对农民工转移就业的扶持力度,实现农民工的合理流动。通过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政府及时向农民工发布就业信息,引导农民工合理流动,降低寻找工作的成本;同时,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职业素质。

三、建立转型视角下农民增收的制度保障机制

在转型升级背景下,实现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必须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利用制度,保障农民收入在未来十年能够保持6%的增长速度。从保障农民持续增长的角度,必须侧重完善以下三项制度:

1.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我国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历史的选择,也是实践的必然。家庭承包责任制具有较强的适应性,不仅适合传统农业,也适合现代农业,目前不能盲目的强调农业的规模经营,而应该将重点放在农业经营方式“两个转变”上,即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

2.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农民与市场对接的组织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只有顺利销售,才能实现农产品的“惊险一跃”,实现其商品价值。在小农生产体制下,如何实现农民与市场的对接是困扰农民收入增长的核心问题之一。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可以提高农民的市场谈判能力和议价能力,促进农民收入的正常增长。

3.建立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特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加大对“三农”问题的财政补贴力度,而加大政府对三农的补贴力度,必然涉及政府大幅度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只有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将农村公共产品、社会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公共财政框架,才能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顺利实现未来十年农民收入的倍增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