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涉黑犯罪成因及对策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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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涉黑犯罪成因及对策分析

于丹

关键词: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预防机制

在市场经济繁荣、文化日益多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死灰复燃,并且逐步向青少年群体蔓延,在全国相继出现了广东“黑龙会”、温州“五街帮”、贵州“青龙帮”等一系列青少年涉黑犯罪案件。青少年逐渐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中坚力量”,在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谋求合法性、提供经济来源、提供人力支持等方面发挥了建构作用①。青少年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仅对当下的社会和谐稳定产生巨大危害,还直接影响到了国家崛起、民族复兴,因此,找到青少年参与涉黑犯罪的原因和相应的预防对策刻不容缓。

一、青少年参与涉黑犯罪的原因

“犯罪既是犯罪人自由意志的结果,又是社会环境的产物”②。青少年涉黑犯罪也不例外,青少年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既有其自身的心理原因,又有外部的环境因素。

(一)自身心理因素

1.争强好胜,喜好虚荣

大多数青少年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都是为了能够成为“强者”,过上“风光”生活。大学生刘某加入安双喜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初衷就是在能人生地不熟的西安不再吃亏,通过集体暴力获得他人的“尊重”,通过敲诈勒索实现生活上的“风光”③。在市场经济的影响和外来文化的冲击下,许多青少年价值观发生畸变。他们信奉“强者为王”,习惯用拳头说话,希望通过暴力使他人臣服于自己;崇尚金钱至上,不择手段地去获取金钱,把挥霍消费、吃喝玩乐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争强好胜、喜好虚荣成为他们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最主要的精神动力。在这种观念的驱动下,他们好逸恶劳,贪图享乐,为了自己的私利而肆意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最终成为为害一方的“地头蛇”。

2.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将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视为“哥们义气”的体现,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当做“血性方钢”的彰显,丝毫没有认识到这些行为都已经触犯了法律,甚至构成了犯罪。

(二)外部环境因素

1.家庭教育的失当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是青少年成长发育的最初环境。家庭教育直接影响了青少年未来的发展。据统计调查,81%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教育不当④。

当下,我国的家庭教育失当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重智轻德。部分家长只注重孩子的考试成绩而忽视品德培养,这样容易使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形成片面偏激的价值观,只重视功利而不尊重美好品德,道德底线低,很容易走向违法犯罪。第二,简单粗暴。很多家长缺少对孩子的心灵关怀,甚至采用暴力的方式来教育孩子,这会使孩子无法学会用正确的方式与人沟通交流,甚至会使孩子从小产生暴力倾向。第三,放任自流。如今很多青少年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他们往往缺少关爱,难以形成健全的人格,游荡在社会的边缘,很容易对于帮会产生归属感,帮会实际上取代了家庭的位置成为他们的避难所⑤。第四,过分溺爱。绝大多数青少年都是家中的独子,被父母长辈的过分娇惯,甚至对于孩子的过分要求,家长也设法满足;对于孩子不当行为,家长也不忍批评。这样教育容易使青少年形成好逸恶劳、贪图享乐、自我中心、任性妄为的个性,为其以后落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陷阱埋下祸根。

2.学校教育的缺位

学校是青少年学习知识,培养健全人格的重要场所,学校教育对青少年未来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据研究显示,走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往往遵循“学习能力差——学习成绩差——不喜欢学校——抵制学校权威——发生少年犯罪行为”⑥的过程。

如今,我国学校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差别对待。很多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给予学习成绩不同的学生差别待遇,使“差生”被边缘化,在学校中无法得到认同和尊重,转而向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寻求认同感。第二,缺少素质教育。大部分学校片面强调分数,而不重视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这样部分青少年就不能得到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并且缺乏法制观念,极易被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拉拢、侵蚀,并在不自知的情况下走向违法犯罪。第三,对青少年犯罪认识不够。对于青少年组织参与的帮派活动、涉黑组织,学校缺乏关注,没有形成足够的警惕。黑社会性质组织常常利用学校在此方面的管理漏洞来向青少年渗透,引诱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3.不良社会文化的影响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文化会直接影响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在我国处于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多元文化不断碰撞。在思想文化不断活跃的同时,一些落后腐朽的不良文化也在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影视书刊中描绘的暴力美学、黑社会式行为准则、个人英雄主义、江湖义气等常常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青少年,身心尚未发育成熟的青少年极易接受其中错误的价值观,模仿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掉入涉黑犯罪的黑洞。此外,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络不良文化对于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也逐渐凸显出来。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抽样调查显示,85%的未成年犯“沉迷于网络”,而92%的未成年犯上网是为了接触暴力游戏、色情视频等网络不良文化⑦。“涉黑犯罪”、“暴力打杀”等题材在网络不良文化中十分流行,在这些文化的侵蚀下,青少年可能对于黑帮会逐渐宽容甚至产生认同,进而在现实生活中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涉黑犯罪。

二、预防青少年进行涉黑犯罪的对策

想要预防青少年涉黑犯罪,必须内外结合,即“内强青少年的自身素质,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能力;外强防范措施,削弱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机会”⑧。

(一)强化青少年素质,形成积极向上人格

1.重视家庭关怀,塑造健康人格

据统计数据显示,在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中,娇生惯养占30%,放任自流占18%,重智轻德占16%,简单粗暴占14%,教唆引导占3%⑨。

因此,想要青少年远离涉黑犯罪,家长需要改掉以上的错误教育方式,重视家庭关怀,帮助青少年塑造健康人格。首先,家长应当采取适当的家庭教育方式,既不能过分溺爱,无底线满足孩子的任何需求,又不能过分严苛,因为小错误就拳脚相加;要做到奖惩分明,松紧有度,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并使青少年学会与人和谐相处的方法。其次,家长应当注意自己言行,为孩子提供好的榜样。家长的言行举止往往是孩子模仿的对象,家长若是行为不端,那么孩子就更有可能在日后走向违法犯罪,这是“后天培养”的结果。为了防止孩子日后卷入涉黑犯罪,父母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遵纪守法,明辨是非,尽量避免将社会的阴暗面和负面情绪展现给孩子,言传身教教导孩子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是非观。除此之外,家长还应注重与孩子进行心灵沟通,尽可能多的给予孩子关注和理解,不搞家长独裁制,真正了解孩子内心的想法,并在发现孩子走向歧途时,及时进行引导,消除掉孩子的犯罪意识和错误意识,堵塞住孩子走向涉黑犯罪的思想通道。

2.落实素质教育,提高法制意识

江泽民同志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⑩

预防青少年涉黑犯罪,必须改进我国如今重分数轻品德,重应试轻素质的教育模式,推行真正的素质教育。学校不应当只盯着学生的成绩看,而应当将教书和育人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学习之外的综合素质,不能因为学生成绩不理想就歧视甚至放弃学生,而是要因材施教,积极帮助差生,可以通过老师绩效考核标准改革和奖金方面倾斜等方式在学校树立“挽救一个双差生和培养一个优等生一样光荣”的观念。同时,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可以通过开展法律讲堂、邀请司法机关进校园宣讲等方式进行普法,教会学生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如何保护自己,从而提高学生利用法律知识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并对具有违法犯罪心理的学生产生震慑,防止学生主动参与或被胁迫参与涉黑犯罪。

(二)加强防范措施,抵制涉黑势力渗透

1.完善分级制度,发展绿色文化

对影视报刊以及游戏进行分级,可以有效降低不良文化对于青少年的危害。青少年由于涉世未深,尚未形成完备的价值观,很难分清艺术夸张手法和现实生活的区别,极易受到影视报刊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模仿影视剧中的“江湖义气”、“兄弟情仇”进行打打杀杀。而影视报刊分级制度的建立,可以明确哪些是不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哪些是需要在家长的陪同下进行观看的,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影视报刊中的不良影响。此外,许多网络游戏中都含有血腥暴力的画面,易对青少年产生误导,使青少年对暴力产生抗体,最终麻木,不再畏惧甚至对暴力产生认同11。游戏评测分级制度既可以使暴力不良内容远离青少年,又可以促进绿色益智的游戏的发展。尽快建立全方位的分级制度,明确审查、管理、执行、监督的权限及与之相适应的奖惩机制刻不容缓12。

2.净化网络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网络文化良莠不齐,网络上传播的暴力色情等不良文化十分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发展。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扫黄打非”力度,严格控制涉黑网络文化的传播,及时清除色情暴力文化,同时密切关注青少年接触最多的游戏、论坛等,对其中的信息严格审核,发现其中的恶意或者不良言论,要及时删除并且惩处发布者,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网络媒体也应提高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食粮;同时还应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净化网络,清除含有暴力色情的自动弹窗,给青少年营造一个绿色健康的上网环境。

3.加大打黑力度,抵御恶黑势力

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诱导胁迫是青少年走向涉黑犯罪的直接原因。为此,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黑社会势力,坚决取缔黑社会性质组织,保证打黑除恶效能的最大化;同时还应加强治安管理,尤其要密切关注校园周围的治安情况,必要时应专门安排警力在上下学期间进行巡逻,防止社会上的涉黑势力渗透到青少年之中。对于涉黑势力已经蔓延的学校,公安机关应当主动介入,积极与学校保卫部门沟通,密切关注有参与涉黑犯罪苗头的学生,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其滑向犯罪的深渊。

参考文献

①参见雷东文:《青少年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谋求合法性的建构功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②陈世伟:《现状与成因: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国青年研究》2001年第5期。

③参见杜俊岭:《西安4名大学生加入黑势力团伙认为很风光》,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s/2006-05-23/05318997222s.shtml”,访问日期:2017年7月5日。

④参见董新臣:《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与防范》,北京:西苑出版社,2000年,第77页。

⑤参见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340页。

⑥特拉维斯•赫希:《少年犯罪原因探讨》,吴宗宪等译,北京:中国国际出版社,1997年,第115页。

⑦参见刘栋、黄峥:《八成以上未成年人受网络信息不良影响》,新浪网:“http://tech.sina.com.cn/i/2010-04-13/16144051560.shtml”,访问日期:2017年7月5日。

⑧唐长国:《青少年犯罪预防机制探析》,《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⑨参见董新臣:《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与防范》,北京:西苑出版社,2000年,第77页。

⑩江泽民:《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

11参见高广生:《为未成年人构建绿色网络环境》,《理论界》2005年第9期。

12参见江晓清:《电影不分级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凤凰网:“http://ent.ifeng.com/zz/detail_2012_03/29/13526779_0.shtm”,访问日期:2017年7月5日。

作者简介

于丹,女(1996—),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国际企业管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