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2-12
/ 2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

张晓东

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濮阳市457001

摘要: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历史时期,国有企业如何在各种日常管理项目中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许多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国有企业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促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才能推动国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才能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措施

1对国有企业进行监察时存在的问题

1.1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权利过重,难以进行检查

国有企业是国家扶持的企业,比私有企业有着更大的发展前景和更多的资源,所以国有企业发展的很快,会迅速的获得财富。在这种企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会使得主要领导滋生一种贪欲,会为了钱财铤而走险,比如一些国企的领导人会发生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违规决策等现象,损害国有企业的利益。因为种种的原因使得国有企业的决策人和主要领导纷纷落马,对国有企业的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害,严重时会造成社会动荡。

1.2监察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

在国有企业建立的初期,决策人和领导人都意识到了贪污腐败的严重性,所以在检查工作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设立不少的规章制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监察工作逐渐流于形式,无法从企业的实际出发进行合理的监察,无法加强监察的力度。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企业只重形式,不重效益,监察制度慢慢流于形式;二是国有企业设立的监察制度不符合现代国有企业发展的需求,使得监察机构无法行使检查的职责;三是国有企业制定的监察制度不够完善,让很多人能钻制度的空子进行贪污和贿赂。

1.3纪检部门无法参与到公司的管理

虽然国有企业都会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但是很多的国有企业无法清晰的认识到监察部门的职责,没有认识到监察部门也是企业重要的一部分,无法将纪检部门和企业的治理联系在一起,无法将监察部门的职责发挥出来,无法对公司的管理进行监察,无法对各部门的行为进行纠察,无法将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无法对公司的决策提出建议,无法对企业领导人做出的决策提出问题。这种问题的产生主要原因是一些国有企业的管理形式还是传统的管理形式,对监察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赋予监察部门的职权不足。

1.4监察部门的监察形式不够专业,难以达到成效

检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在事情发生前对将要涉及问题的主要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事情的发生,维护国有企业的利益。但是国有企业现有的监察部门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不清楚自己的职责,往往在事情发生后才进行监督和检查,不能很好地实行自己的职能。在现阶段的国有企业中,监察部门无法做到对企业中存在的违法乱纪的行为做出监察,并且也存在对主要领导人不敢监察和对中下阶层监察力度小的现象。并且在进行各种形式的监察时不能有效的和相关的部门进行合作,无法对事情的发展过程做出把控,进而造成腐败贿赂现象频发的现象。

2对策及建议

2.1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

新常态下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其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国有企业党委和纪委必须不折不扣、坚持不懈加以落实。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方式,明确监督内容和职责,增强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的顶风违纪问题,以及“四风”问题,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和惩处力度。协调各部门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抓好党风廉洁建设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强化党风廉洁建设的意见和措施,确保本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2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树立不积极履行职责就是渎职、履行职责不到位就是失职的观念,自觉担负起监督责任,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明确职责定位,突出监督执纪主责。监察部门负责人不兼任其他职务,有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

2.3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节点梳理岗位廉洁风险点,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苗头,严格开展监督执纪。一是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从广泛参与的“配角”转变为监督执纪的“主角”,开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将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前监督,重点抓好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倒逼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和完善制度机制。二是列出权力清单,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哪些事应该做、应该怎么做,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哪些事不能做。三是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结果。对查无结果的,进行警示提醒;对履职不当的,及时进行训诫督导;对履职有过错的,责令纠正错误;对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同时,针对责任追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漏洞,督促职责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好惩处的治本效果,实现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关键环节相融合,推动效能监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

2.4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定期培训或者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讲座,重点加强法律、财经、纪检监察、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人员整体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积极引导和严格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讲政治、严纪律、立政德,始终绷紧严格自律这根弦,严防执纪违纪和“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5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方面,制定可操作性、有针对性的制度规范,在操作程序上细化规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和工作纪律等事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在进一步加强制度学习和宣传教育上,从意识上消除廉政风险隐患。在进一步加强执纪督察时,要及时查清办结各类廉政案件,对有线索举报案件要加大核查力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同时,让更多社会人员共同对企业进行监管,增加社会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社会群众这一监督资源,对群众的举报、上访认真对待和处理,时刻保证群众向监管部门反馈信息渠道的通畅,让广大群众看到一个做事透明的监管部门,了解监管部门的做事程序和规范。借助现代高科技媒体和互联网来进行多渠道监督,创建网络举报系统和信息反馈平台,接受社会各阶层人士的监督。

2.6多管齐下营造党风廉洁建设宣教良好氛围

抓好各类节假日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利用手机、QQ群、微信群、电子政务短信平台等电子设备及时宣传“廉政文化建设”动态,节假日及日常工作中,定期不定期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手机短信,推荐廉文、警句,及时在各远程教育站点上播放收看廉政教育片,充实廉政文化内容,拓展廉政文化的传播力,提醒党员干部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使廉政文化常伴左右。

结束语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状态,这是一种新的发展常态且处于长期阶段。在新常态背景下,必须加强对国有企业发展的纪检监察力度,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突出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公正、公平、公开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合法,工作流程的标准化与透明化。

参考文献:

[1]南妍妍.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策浅析[J].新西部,2017(34):88-89.

[2]张晓东.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智库时代,2017(17):24+26.

[3]刘冰清.关于新常态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24):185.

[4]邱芙蓉.浅谈国有企业如何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作用[J].现代国企研究,2017(2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