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措施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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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管理措施探讨

张文

关键词:工程变更;管理措施

1、前言

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对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等各种原因,对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等方面所引起的设计变更、合同变更。

2、工程变更分类

2.1按工程变更重要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1)第一类变更(重大变更)

包括改变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变动:如结构型式的变更、隧道位置的变更、重大防护设施及其它特殊设计的变更。

(2)第三类变更(一般变更)

变更原设计图纸中明显的差错、碰、漏;不降低原设计标准下的构件材料代换和现场必须立即决定的局部修改等。

2.2按提出工程变更的各方当事人来分类:

(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

签于现场情况的变化或出于施工便利,或受施工设备限制,遇到不能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或为了节约工程成本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等原因提出的变更。

(2)业主方提出变更

业主方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的变更。

(3)监理方提出工程变更

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水文、材料、运距、施工条件、施工难易程度及临时发生的各种问题各方面的原因,综合考虑认为需要的变更。

(4)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变更

例如当地政府和群众提出的变更设计。

(5)设计方提出变更

对原设计有新的考虑或为进一步完善设计等提出变更设计。

3、工程变更原则、条件、范围及内容

3.1工程变更原则

(1)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2)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工作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的变更流程执行。

(3)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谨的科学态度。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遇不可见自然因素、外部环境变化及其他客观原因,确需调整变更的,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有利于控制投资规模、节约投资;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完善使用功能,应考虑工程变更。

(4)工程变更前应进行周密的现场调查。提出工程变更意响书,必须备有详细的现场资料和工程变更方案,详细阐述工程变更理由。

(5)正常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期补偿及费用增减,按合同文件相应条款执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等发生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补偿,应等发包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后给予补偿;由于质量缺陷或施工错误引起的工程变更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2工程变更条件

工程变更要有利于提高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工期、确保工程安全。在工程建设中,出现下列情况,方可提出变更:

(1)客观存在、确有必要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2)设计文件存在错、漏、缺或不完善的情况。

(3)国家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和新的设计规范对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

(4)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工程不变更就不能保证其质量者或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设计变更。

(5)保持原设计标准,可降低投资;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复杂的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6)施工中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变更不能发挥工程效能的。

(7)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有利于保护环境、有利于提高工效、改善施工条件和促进技术进步。

3.3工程变更的范围及内容

工程变更的范围,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的变更,并不局限于设计变更所特指的与施工图纸有关的部分。它既包括工程进展中形式的变更、工程数量的增减或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方面的变动;同时又包括合同条件的修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增加或减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一定数量百分比。

4、工程变更的流程

工程变更主要以承包单位提出为主,就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为例,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流程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承包人以“工程变更意响书”书面提出,对可能或需要发生的工程变更项目阐明事实与合同依据、价格变化情况、论证其可行性等(必要时应附图片、影像资料、价格估算表等),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量价增减估算表、工程量计算表、变更成立证明资料等,并经监理、设计、发包人审核签字确认及盖章;在工程变更意响书经各方审核同意后进入第二步,承包人以“变更申报表”书面提出,并随附工程变更意响书、变更实施方案等,经监理、发包人审核签字确认及盖章;在变更申报表经各方审核同意后进入第三步,承包人以“变更项目价格申报表”书面提出,并随附变更单价报告报监理人审核,监理人以“变更项目价格审核表”并随附变更项目价格申报表、监理变更单价审核说明、监理变更单价分析表、变更项目价格变化汇总表等书面报发包人审核批复后进入第四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以“变更项目价格/工期确认单”确认变更项目价格、工期。

5、工程变更时效

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认真核查,发现技施设计文件与原招标设计文件不符时,应按规定的变更流程及时履行工程变更审批流程。监理人在签发设计文件时,应认真核查,发现存在合同中所述的工程变更时,监理人应以监理机构联系单及时联系发包人进行核实,由发包人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履行工程变更审批流程。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和文件后,经检查后认为存在合同所述的工程变更,而未得到监理人的变更指示,则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和文件14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及时履行工程变更审批流程。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的上述通知后应在14天内答复。监理人以临时指示决定的工程变更,必须在7天内补发正式的工程变更指示。

关系到应急、突发事件及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变更,可不受程序和时间限制,但承包人和监理人仍应在可能的时间起算7天内及时补办有关申报和审批手续。

6、工程变更计量支付

工程变更价格原则上应在工程变更开始实施之前确定,如果工程变更价格只有在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或工程变更完成之后才能确定,则必须在工程变更开始实施前规定工程变更价格计算的具体办法。

对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若发生性质、形式或施工次序和时间以及技术标准的变更,可以或需要对其确定新的价格。即使符合上述两类,也并不意味着非重新确定新的价格不可,然而,多数承包单位认为只要发生工程变更项目,就应该对该项目重新议价,以弥补原投标价偏低造成的亏损或获得高额利润,这是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最直接目的。确定新的价格,也并不安全象承包单位期望的那样上浮,某些情况下则是下调。有关基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对原估价的工程数量做出的单价调整问题,一般地讲,工程量减少-单价提高;工程量增加-单价降低。

变更工程量应以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签证,能够采用建安有效实体单位进行计量的,不得再对人工、材料和机械数量进行计量,对无法采用建安有效实体单位进行计量的,也只对主要的人工、材料和机械数量进行计量。

7、结语

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变更性质、含义、审批原则及注意事项等各方面做好管理,才能提高对工程变更的管理,最终实现工程顺利推进与投资控制相结合,真正体现项目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1]李淑琴.工程变更索赔策略探讨;铁道建筑技术;2011-01-20

[2]邹平银.工程变更索赔的简要分析探讨;经营管理者;201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