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销售国储粮 开除党籍理应当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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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城关第一粮站党支部书记、主任何兴海以轮换为由,不经报批,于1997年5月、6月擅自将国家专储玉米290572公斤销售给四川省阆中市保宁制药厂,此项业务经营亏损61217.51元,货款371932.16元至今没有收回。何兴海所犯错误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宁强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何兴海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