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水政执法现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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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水政执法现状研究

赵帅

滨州黄河河务局滨开黄河河务局山东滨州256600

摘要:水利事业的兴衰事关我国发展大局,而依法行政,是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不仅能够维护良好的水事管理秩序,还能满足当前水利形势发展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用水需求的不断上升,基层水政执法存在的现状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基于此,本文阐述了加强水政执法的重要性,对基层水政执法的现状及其策略进行了简要分析,旨在促进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水政执法;重要性;基层;现状问题;策略

一、加强水政执法的重要性

水政执法目的是合理、高效、科学使用有限的水资源,有效地保护水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国水资源紧缺的忧患意识。当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相关行政部门先后制定了一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各级水行政机关通过展开长期的、多种形式的宣传,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社会上仍然存在着一些人或行为不利于有序水秩序建立,破坏水资源。作为各级水行政机关执法机构的水政监察组织,作为水法律法规的守护神,通过对违法水事案件的及时有效查处,就可以严厉打击违反水法律法规的单位与个人,维护法律的尊严。通过对各种水事纠纷的调处,就会及时有效地化解用水纠纷,妥善处理不同用水单位与个人的用水矛盾。

二、基层水政执法的发展现状

1.涉水法律法规系统不完善

当前相关水事案件的法律法规系统相对较为淡薄,与其他国家相比没有建立起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得很多水事案件的裁定缺乏法律依据,人为主观的参与比重过大,对于水事违法行为缺乏及时裁制的能力,导致了水事案件的进一步扩大和破坏。

2.水政执法能力严重不到位

水政执法能力的不足受到水政执法管理模式的限制,水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模式落后,执法手段的之后都将影响水政执法能力的提升。另外,水政执法工作的人才缺乏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水政执法能力的压力,水政执法部门缺乏专业性人才,在职业道德和执法能力的培训力度上也远远不够。而且,水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还受到经费,设备等客观限制。

3.水政执法部门权威性不足

基层水政执法部门存在诸多问题,多半是执法部门缺乏权威性导致的。执法机关的执法权威性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合理执法的前提,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性丧失或减弱会直接影响到法律的落实,影响到一个系统内在的稳定秩序。

4.公民水资源法律意识淡薄

在处理具体事务时,水政执法工作人员常常面临群众的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甚至有些群众公然抵制水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工作,或者认为水政执法部门无权对自身行为构成约束,因为反复制造相同问题,给水政执法工作造成了相当大的麻烦。

5.水政执法机构权力较分散

水政执法机构缺乏统一管理机制,权利在各个环节的运行都会形成分散而弱化,难以形成执法合力。这种现象的出现是水政执法部门的内部统筹协调问题,也是水政执法部门内部优化改革的重难点,却决定着水政执法部门综合能力的提升幅度。

6.水政执法受地方政府干预

水政执法部门在接受上级领导的同时往往还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地方政府对于水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而足,很多地区政府在针对本地区工作作出统筹规划时往往忽略水政执法部门的工作需要,在资金和人事上面限制了水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发展规模。

三、基层水政执法问题对策

基层水政执法问题对策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这主要体现在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作风、提升应急能力、增强人员素质等环节。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基层水政执法问题对策进行了分析。

1.转变执法观念

转变执法观念是基层水政执法问题对策的基础和前提。在转变执法观念的过程中基层水政执法人员应当注重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并且从“强管”、“法办”的观念转到“为民”、“服务”的观念。除此之外,在转变执法观念的过重我国基层水政执法人员还应当注重从单纯执法监察转到执法为工程管理服务,和为水利经济服务以及为地方发展服务,从而能够促进基层水政执法效率的有效提升。另外,在转变执法观念的过程中基层水政执法人员应当注重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即在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的过程中并不单纯的采取简单、生硬、粗暴的执法方式,从而能够通过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来促进基层水政执法问题对策应用水平的有效提升。

2.加大处罚力度

水政执法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无法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威慑,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处罚力度不够,对涉水违法行为的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有力的制裁,导致了违法行为的一再滋生,最终导致涉水问题管理难度大,管理效果差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对涉水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加强基层水政执法的力度和权威性,务必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基层水政执法的良性秩序[3]。另外,要落实涉水违法惩处措施的法律规范,现行水利法律体系中对于违法惩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很多规定相对模糊,没有形成清晰的标准,因此要针对具体事项不断完善操作标准,将涉水违法行为的裁判进行科学量化,为水政执法工作提供支持。

3.优化执法作风

优化执法作风对于基层水政执法问题对策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优化执法作风的过程中基层水政执法人员应当注重改进执法作风并且时刻防止和克服特权思想、霸道野蛮作风和简单粗暴作风。除此之外,在优化执法作风的过程中我国基层水政执法人员还应当注重培养深入细致和热情主动以及文明亲合的作风。即在这一过程中更加尊重相对人,维护当事人的个人尊严并且严禁粗暴的动作和言语。另外,在优化执法作风的过程中基层水政执法人员还应当注重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效力,从而能够在极大地提升执法效力的同时促进基层水政执法问题对策应用效率的持续进步。

4.提升应急能力

提升应急能力是基层水政执法问题对策的重中之重。在提升应急能力的过程中基层水政执法人员应当注重提高预防控制水事案件发生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其应当注重除了加强水法规宣传和坚持执法巡查外还应当能够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等做法外。除此之外,在提升应急能力的过程中基层水政执法人员还应当注重充分发挥和利用地方基层组织的管理职能和作用,从而能够有效缓解管理范围广、涉及村组多而水政监察人员人数少、装备不强等问题带来的不利,最终能够在此基础上促进基层水政执法问题对策应用可靠性的不断提升。

5.增强人员素质

增强人员素质是基层水政执法问题对策的核心内容。在增强人员素质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当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即合理的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以及业务素质。除此之外,在增强人员素质的过程中基层水政执法人员也应当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思路和语言表述,从而能够逐步把对方引向自己的思维轨道并且促进其逐步从对立走向认可和赞同上。另外,在增强人员素质的过程中我国有关部门应当注重对于基层水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训,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促进基层水政执法问题对策应用精确性的不断进步。

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事业事关国家发展大局,而依法行政是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其不仅能够维护良好的水事管理秩序,还能满足当前水利发展要求。因此为了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应用,必须加强对基层水政执法的现状及其策略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1]古兰旦•艾斯克尔,哈买提•哈力合马什.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对策[J].吉林农业,2015(07)

[2]张新渭.基层水政执法的发展现状与发展前景探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20)

[3]孟艳.利辛县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J].华章,20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