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架及评价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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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架及评价研究

李元斌

李元斌武警杭州士官学校310023

摘要汽车维修专业(简称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新形势下培养高素质新型汽车维修士官人才的必然选择。该体系涉及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诸多方面,内容十分丰富,有必要对其研究动因及构架予以明确。实践教学体系评价研究是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实践教学进行评价,实质上是对实践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所以应首先明确实践教学质量建设特点。依据实践教学评价的原则,最后建立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关键词汽车维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评价

1.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动因

1.1部队使命任务对汽修士官培养提出新要求

适应新时期、新使命、新要求,汽修士官要出色完成信息化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和防卫作战等中心任务,建设信息化部队,需要技能、知识合一,具有过硬的汽车维修技能和超强的战时汽车保障能力,这是部队赋予汽修士官的使命任务。这不仅对汽修士官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也对汽修专业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肩负汽修士官培养任务的院校对此必须要有足够的认识。院校对汽修士官的培养,要围绕汽修士官的使命任务展开,要培养汽修士官学员精湛的汽车装备维修技能和较强的管理、组训能力,除了要进行基础的理论教学外,更要注重汽修士官实践教学,构建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以切实培养士官学员汽车养护实际操作技能,形成汽车维修专业职业能力和素质。

1.2院校教学改革深入发展的推动

士官院校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是院校体制改革的合理选择,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军事变革,忠实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的迫切需要。要强化汽修士官职业技能培养,必须进一步转变汽修士官人才培训模式,由单一的汽修专业中专教育向汽修专业多形式岗前培训、多层次晋级培训、短期应急战备培训、多类型专门士官培训等多种培训模式转变,从而提高办学综合实力和汽修士官人才培养质量。改革汽修士官教育,构建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是实现院校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必将为部队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1.3现行汽修专业教学体系难以适应人才培养需要

目前,任职教育转型已取得一定进展,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职教育的建设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任职教育的不断深化,各种制约因素和深层次的矛盾日益凸显,现行汽修专业教学体系已难以适应人才培养需要。因此我们必须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客观审视任职教育的发展,准确把握当前任职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精心构建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与时俱进,不断进取,稳步推进由学历教育向任职教育的整体转型。

2.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架

实践教学体系是一个完整的有机联系的系统,它的各个要素要合理搭配,统筹兼顾,达到整体优化的效果,从而保证实践教学体系高效、高质量的运行,为学员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要素构成,主要包括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形式、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实训教材、考核方法、质量监控及信息反馈等。在构建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时,除了考虑体系构成的微观要素之外,还要考虑体系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即宏观因素的影响。宏观影响因素主要是指国家、部队政策的完善性,资金投入的多寡,行业机构的健全性和企业、部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难度和质量。在目前现实的外部环境下,院校在处理宏观层次问题时,要着重解次好企业、部队参与实践教学问题。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构架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2.1培养目标

汽修专业实践教学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汽修士官具备精湛的汽车装备维修技能和较强的管理、组训能力,使其成为胜任岗位任职的优秀技术应用性士官人才。汽修专业实践教学的培养目标以汽车维修专业需求为依据,以满足汽修士官学员第一任职需要为目的,指出了汽修士官需要掌握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对汽修士官开展的培养工作是系统性的、综合性的、全面性的。汽修专业实践教学培养目标主要由“知识——能力——素质”三根支柱作支撑。第一根支柱为知识:属于表层的东西,是能力和素质的载体,是基础之柱;第二根支柱为能力:属于里层的东西,是在掌握相关汽车理论知识基础上再进行培养训练而形成的能力,是中坚之柱;第三根支柱为素质:属于内核的东西,是汽修士官学员受汽修专业教育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综合品质,是更深层次的东西,是内核之柱。

2.2教学形式及内容

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根本目标是保证汽修士官学员获得完善的汽车维修实践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根据研究和探索,汽修士官学员实践技能和职业素质应主要通过实践课方式、阶段性实习方式、预就业方式等教学形式获取。实践课方式是指汽修士官学员在进行一定的理论课(一般4~6学时)学习后,在实训场所进行相应内容的汽车维修技能操作训练。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在获得一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操作获得汽车维修单项能力的过程。在实践课和理论课的交叉进行中,士官学员获得的单项能力不断累加,实践动手能力不断加强。阶段性实习方式是指汽修士官学员在完成某一完整阶段的理论学习后,在校内实训基地或校外实训基地所进行的时间相对集中的综合性汽车维修技能操作训练。阶段性实习时间上一般不少于1周,通过实习士官学员可获得模块能力和综合能力。预就业方式是指汽修士官学员在毕业前的某一阶段在基层部队顶岗实习的方式,此时士官学员接触的是真实的工作环境,可以锻炼士官学员的综合能力和扩展能力。

2.3实训基地

实训基地是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它是解决士官学员实践能力的物质基础,因此实训基地建设的优劣直接影响汽车维修实践能力培训的质量。实训基地按空间划分可分为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有职业技术能力培训功能,社会性功能和研发功能。职业技术能力培训功能是为接受汽车维修专业职业培训的士官学员提供理论验证性实践教学培训环境,培养其单项技能、岗位技能和关键能力等职业能力。社会性功能是指对基层部队提供技术服务,开展各类短期培训,提供技能考核鉴定的场所等。研发功能包括产业运作与生产功能、教科研功能等。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有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功能、预就业功能、产学研结合功能、信息反馈功能、参与教学方案设计功能等。

2.4师资队伍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员队伍是汽车维修专业师资建设的核心目标。所谓“双师型”有两层含义。一是从教员队伍构成来说,既有来自高校的,又有来自企业的;既有侧重于汽车专业理论教学的,又有侧重汽车专业技能教学的。二是从教员个体来说,既要有较高的汽车专业知识水平,又要有较强的汽车专业技能,逐步向讲师——工程师、讲师——技师等复合方向发展。我国实训指导教师“双师型”比例应达到60%以上,院校实训教员兼职的比例应达到所有实训教员的20%以上。

2.5实训教材

汽车维修专业的实训教材和理论教学教材有着本质的区别,实训教材的编写应遵循完成汽车维修专业实践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在内容上应当包括具体项目的操作所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安全注意事项、操作规范和考核标准等。

2.6考核方法

汽修专业实践教学的训练是以汽车维修技能项目为单位进行的,因此汽修专业实践教学的考核要围绕单个项目的考核来进行。汽修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重点是考查士官学员的实践动手能力,考核的方法主要是要采取观测、口试、现场操作、笔试等综合考试的方法。

2.7质量监控

构建科学而又可操作的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实践教学质量的有效保障。汽车维修专业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既要体现目标与过程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统一的教学质量监控理念,又要具有“可操作性、可协调性、可持续性”的特点。汽车维修专业教学质量的管理不但涉及从培养目标到实施的整个教学过程,而且必须要有教员和士官学员的积极参与。

2.8信息反馈

为保证汽修士官学员在实践教学体系中获得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与基层部队现实岗位要求的一致性,需要动态地调整实践教学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的某些环节。在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中要设置信息反馈的机制和渠道,确保实践教学体系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有效性。毕业生反馈信息的来源一般为部队基层单位和毕业学员。

3.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评价

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是在确定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建设特点的基础上,在实践教学评价原则的指导下,通过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价项目,形成公平的、合理的、最优的教学评价体系,以客观体现部队院校教学质量的高低。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评价的落脚点是实践教学质量,因此要研究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评价的内容,应先明确实践教学质量建设的特点,只有这样,实践教学评价才不会偏离方向,脱离根本。在准确定位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建设特点的前提下,结合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评价的原则,构建具有汽修专业实践教学特色的评价指标体系。

3.1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建设特点

汽修专业实践教学在培养目标上具有“职业性、岗位性、实践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已经成为汽修专业教育工作者的共识。这些特征深刻地表明了汽修专业教育与以学科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同时反映了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建设的特点。

办学的目标定位是保证教学质量建设的前提。汽修专业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是:培养汽修专业学员具备精湛的汽车装备维修技能和较强的管理、组训能力,使其成为胜任岗位任职的优秀技术应用性人才。开办汽修专业教育的部队院校,原来大多从事的是士官中等教育和军官学历教育。这些教学单位,在积聚了一定的教学资源的同时也保留了原来的一些教育观念。这些教学单位,能否认清汽修专业实践教学培养目标的特点、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把握住办学的目标定位,是能否保证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

师资上,专业技能是教学质量建设的特殊要求。从事汽修专业实践教学的教员应具备培养技术应用性人才所必须的各种汽车专业素质。教员的汽车应用性知识和能力储备要更全面,相关汽车知识的涉及面要更广泛,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汽修专业院校必须拥有一批精干的、专职的“双师型”教员队伍。另外,由于汽修专业实践教学的专业性强,某些课程对操作技能有特殊要求,有必要聘请一定数量岗位经验丰富、有一定教学能力的地方人员担任兼职教员,并形成制度。要建立专职教员与兼职教员相结合的制度,特别注重教员队伍的汽车专业技能培养,这是对汽修专业实践教学教员队伍的特殊要求。

教学条件上,装(设)备数量充足且基本与部队同步是教学质量建设的基本要求。汽修专业实践教学不仅需要有与地方大学基本一致的实验、实习条件,更需要有与部队现役汽车装备相一致或相近的实习装(设)备,使汽修专业学员所学汽车知识和技能与部队现役汽车装备同步。同时,为了保证汽车维修技能训练的效果,同一型号的装(设)备还应达到一定的数量,在装(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要采用模拟器材来替代。具有数量充足、基本与部队同步的装(设)备或训练模拟器材是汽修专业实践教学条件的基本要求。

汽修专业实践教学应集中体现任职教育的特点,这是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建设的主要工作。汽修专业实践教学是最贴近部队实际的一种教学类型,它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从那种偏重知识传授的学历教育转向保证部队“战斗力生成”的任职教育。简言之,任职教育的特点一是它的教学效果比较直接,二是培训结束即要达到任职要求。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建设的主要工作,必须遵循任职教育教学的规律,集中体现任职教育的特点,确保培养的汽修专业学员达到任职要求。

3.2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评价原则

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应体现汽修专业实践教学的特色,遵循实践教学评价原则。

1)系统全面性原则

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评价的系统全面性原则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为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即包含了所有需要考虑的因素,没有遗漏和疏失的指标。其二为各指标之间的独立性,即各指标都非其他指标所能包容和取代,没有冗余和重复的指标。

2)稳定可比性原则

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中所选取并被利用的指标要有稳定的数据来源,且指标的口径(年份、单位和含义等)对每个评价对象必须一致。指标的可比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标能反映出各个评价对象在某方面的共同属性,能够对不同评价对象比较其优劣及差异。二是要规定合适的尺度作为比较中介。

3)简便可操作性原则

汽修专业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应用中,应具有足够的简便性,以供不了解指标体系建立过程的人员操作和使用。可操作性要求每一评价指标在实际评价中都具有可行性或可测性,即每一评价指标都可以通过一定的实际观察和测量,而得出明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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