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工程招标管理的两种误区及改进方案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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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工程招标管理的两种误区及改进方案浅析

赵利辉陈广恒李昂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北京市100840

近几年,各核电企业都已经在不断摸索的过程中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招标管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企业招标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但因国家监督监管的日益严格,在招标合法合规性、经济效益、工程管理四大控制等多种因素的制衡下,招标管理难以避免的会出现误区,如果不能及时纠偏,可能会影响核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误区一:对于核电工程项目招标方式的选择,是“公开”还是“邀请”存在极端的“一概论”。

前些年,核电工程作为相对独立的一块领域,招标规范水平相对较低,很多项目都是通过“议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随着国家监管的日益严格,近两年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率已经近乎100%,即便如此,相关检查部门仍多次强调,应严格控制邀请招标项目的数量和比例,旨在鼓励通过公开竞争、接受社会监督等手段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在这种大环境下,企业内部对于招标公开或邀请方式的选择就容易出现极端情况,有部分声音主张所有项目均应公开招标,以响应国家监督检查的要求。“没有什么项目招标不能公开”这种观点虽然能规避法律风险,但容易给实际执行带来诸多问题和困难,部分类型项目可能对最终招标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经验,目前核电设备国产化水平逐步提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在逐年增多,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已经执行的很好,对于核电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资产、信息化类的项目,也在逐步向公开的方式过渡,但是对于核电建安项目招标,是否要公开一直处于争议之中。个人认为建安项目需要根据项目情况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厂内核岛、常规岛及重要BOP建安工程,因其特殊性,技术难度远远高于一般工民建工程,施工承包商的能力水平及经验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影响巨大,如公开招标,可能吸引数百家施工企业参与投标,而真正有能力顺利完成该工程任务的可能寥寥无几。有人提出可通过设置同类核电业绩作为门槛,但事实上这是不符合招投标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不能设置特定行业业绩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要求的。一旦施工能力不够的单位中标,对核电工程这种涉及整个地区安全的重大项目,其后果是不敢想象的;其次,众所周知,在地方建安项目招投标组织过程中,围标串标的行为普遍存在,政府也没有太好的防范措施,如果这种违法乱纪的做法在公开招标中被带入核电工程领域,将彻底影响原本正常的竞争秩序,不利于行业的稳定发展;再则,核电厂区内场地受限,划拨给施工单位的生产临建区十分有限,现场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方面都有核电行业的特殊要求,如完全公开招标,可能引入大量的施工承包商进场,不仅临建场地无法提供,也会给场区内统一管理带来诸多隐患。

对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科研项目,需要进行前期调研沟通,反复确认需求,确认供应商的承担能力,也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

改进方案:梳理总结核电工程中不适合公开招标的项目类型,在不与法律冲突的提下仍按照邀请招标操作,公开招标已经执行顺畅的项目可继续按照公开操作。对于核电厂配套的一般工民建工程,如进场道路、办公楼、宿舍楼、仓库、围栏、室外工程等,技术难度不高,临建可场外自行解决,建议可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更多竞争,合理降低建设成本,但为避免围标串标行为,确保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能够选择到优秀的供应商,务必要通过资格预审进行一轮初步筛选和把关;对于重要建安和复杂科研项目,可沿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操作,即便未来有公开招标的趋势,也不应一时间完全放开,应选择个别项目进行尝试,确保风险和波及范围可控。

误区二:评标办法的设定,过分侧重价格或侧重技术的极端现象客观存在;另一层面,虽有看似合理的价格和技术权重设定,而忽略了价格分计算中扣减系数。

在评标办法制定的过程中,企业内部技术部门、商务部门所处的立场不同,对评标细则的关注点相去甚远,这给评标办法的制定增加了很大难度。技术部门往往希望选择技术最优的单位,希望在执行过程中配合良好,对成本并不重视,因此希望提高技术分权重;商务部门往往关注商务条款响应性和价格合理性,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商务方面,因此希望提高商务分权重。技术和商务部门的制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项目有利的,但当有其他因素干扰,造成某一方面过于强势的时候,就容易出现过分侧重一方的极端现象,容易让招标项目进入不正常状态,影响最终的招标效果。

再谈谈另一层面的价格计算扣减系数问题,其对招标结果的影响比价格技术权重比更重要。在CNPE的招标采购项目中,绝大多数项目都采用综合评估法,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系数一般为0.95,意在鼓励合理低价,只有极少数特别鼓励低价的项目才会取0.9。在下浮系数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最终价格分差基本由扣减系数决定,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侧的偏低价格往往扣减系数较低,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侧的偏高价格往往扣减系数较高,这种做法是行业内普遍认可的一种鼓励合理低价的计算方式,在CNPE内部也沿用了很多年,事实证明还是较合理的。但是在这些年的发展、积累、总结过程中,扣减系数具体数值的设定却发生了很大变化。2011年以前,因公司内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类型主要集中在大型设备采购、建安施工等项目上,评标办法扣减系数基本都统一为1/0.5分,因项目金额巨大,各家报价相差百分比较小,所以扣减系数造成的报价计算分差并不算太大,还在看似合理的范围内。随着近几年招标类型的增多,小金额招标项目数量的猛增,1/0.5分的扣减系数已经造成了许多极端分数的出现,给评标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改进方案:核电工程招标类型繁多,技术复杂程度差别较大,要制定适合项目特点且合理可行的评标办法,需要将项目按照技术难度进行等级划分,对于技术难度较低,可承担单位较多的项目,应尽可能的鼓励低价;对于技术特别复杂,可承担单位有限的项目,应加大技术部分权重,但切忌无限放大,应让商务权重不超过最低限,仍能对投标报价起到牵制作用为宜。把控好上述两个极端情况,对其他项目逐一分析,在招标策划阶段即做好技术等级分析和权重设定测算,合理设定技术和商务权重比例。另外,在设定扣减系数时,要综合考虑技术重要程度、项目金额大小和潜在投标人可能出现的报价差距,权衡分析。一般遵循如下原则: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应尽量降低扣减系数,招标金额较小的项目扣减系数设定不宜过大,潜在投标人报价差距可能较大的项目,在报价合理性不好判定时,扣减系数设定也不宜过大。这种设定规律在科研和技术服务项目中体现的非常明显,也是根据以往数百个项目经验进行的总结,具有很大的推广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