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注册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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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进口兽药注册第十三条首次向中国出口兽药.应当由出口方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农业部提出申请.填写《兽药注册申请表》.并按《兽药注册资料要求》提交相关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