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淘汰落后产能集中行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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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淘汰落后产能集中行动

6月12日上午,河北省政府采取集中行动,对钢铁、水泥、玻璃、印染、酒精等行业部分列入今年淘汰计划的落后生产设备进行集中拆除关停,涉及8个设区市12家企业的高炉6座、水泥机立窑6座、格法玻璃生产线1条、焦炉1座、印染生产线1条、草浆造纸设备1套、酒精生产线1条。河北省省长陈全国、常务副省长付志方、副省长孙瑞彬分别在石家庄市、邢台市和唐山市现场督导落后产能设备拆除工作。省发改委主任沈小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王昌等省直有关部门和石家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石家庄拆除现场参加启动仪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邹平、张羽,副巡视员周军堂分别参加了邢台、唐山、石家庄的现场拆除督导工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一五”以来,全省累计淘汰钢铁落后产能4059万吨,水泥落后产能4826万吨,平板玻璃落后产能5148万重量箱,造纸落后产能169万吨。今年以来,我省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落实国家下达淘汰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了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企业。此次集中行动,是在前一阶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基础上,我省实施的一次范围更广、规模更大、力度更强的重大举措,旨在促进落后产能尽快退出市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度安排,目前全省已淘汰炼铁落后产能240万吨,水泥落后产能530万吨,焦化落后产能111万吨,平板玻璃落后产能244万重量箱,造纸落后产能29万吨,制革落后产能187万标张,印染和酒精行业已基本完成全年淘汰任务。关于下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高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有效履行首都护城河职责、树立河北良好形象的高度,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拒绝理由、全力完成,确保在第三季度前完成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