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空间与功能的关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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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空间与功能的关系

冯君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浙江杭州310010

建筑空间是人们人为的为了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运用各种建筑要素与形式所构成的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的统称。建筑功能则体现于建筑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三方面。在建筑中,功能一般表现为建筑的内容,而空间则体现为建筑的形式,因此功能与空间的关系可以用哲学上“内容与形式”的辨证统一原理来加以解释,一方面功能决定着空间的形式,另一方面,空间的形式又对功能具有反作用。

建筑的空间形式首选必须满足功能要求,还要满足人们审美方面的要求,其次工程结构、技术、材料等也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建筑空间的形式。

能不能说建筑的空间形式就是由建筑功能这一方面因素来决定的呢?其实,建筑的空间形式首选必须满足功能要求,还要满足人们审美方面的要求,还有工程结构、技术、材料等也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建筑空间的形式。因而,我们也不能认为建筑的空间形式就是由功能这一方面因素所决定的。

但是有一点必须给予充分地肯定:即建筑空间形式必须适合于功能要求。这种关系实际上表现为功能对于空间形式的一种制约性。

建筑功能对于建筑空间的制约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空间的尺度

空间的尺度是指空间的大小和容量。在实际工作中,平面面积作为空间大小的设计依据。根据功能需要,一个空间要满足基本的人体尺度和达到一种理想的舒适程度,在设计中一般不要超过这个限度。

例如在住宅设计中,卧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双人卧室不应小于9㎡;单人卧室不应小于5㎡;兼起居的卧室不应小于12㎡。起居室是家庭成员最为集中的地方,而且活动内容也比较多,因此面积应最大,餐厅虽然人员相对集中,但由于只在进餐时使用,所以面积可以比起居室小,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0㎡;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最小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厨房通常只有少数人员同时使用,卫生间则更是如此,因而只要容纳必要的设备和少量活动空间即可满足需求。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卫生间可根据使用功能要求组合不同的设备。例如:设便器、洗面器时不应小于1.80㎡;

设便器、洗浴器时不应小于2.00㎡;设洗面器、洗浴器时不应小于2.00㎡;设洗面器、洗衣机时不应小于1.80㎡;单设便器时不应小于1.10㎡等。走廊和出入口,住宅中作为主要通道的外廊宜作封闭外廊,并应设置可开启的窗扇。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公共出入口处应有标识,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应设门厅等。一个空间要满足基本的人体尺度和达到一种理想的舒适程度,所以其面积和空间容量符合人体工程学,符合住宅等标准规范。

二、空间的形状

除了空间的大小和容量,空间的形状也同样受功能的制约。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即使某些空间可以被设计成多种形状,然而对于特定环境下的某种使用功能,总会有最为适宜的空间形状可供选择,这本身就是一个优化组合的过程。

以教室为例,如果确定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其平面尺寸可以为7x7米,6x8米,5x10米,4x12米……,因此,教室首先应满足视听效果,长宽比过大会影响后排的使用,过宽会使前排两侧座位看黑板时出现反光现象,通过比较,6x8米平面尺寸能较好地满足使用要求。

如果是幼儿园活动室,由于幼儿园活动的灵活多样,接近于方形的平面尺寸通常被较多地选用。反之如果是会议室,略为长方形的空间形状更有利于功能的使用好安排讲话和听讲。在轴线方向上,能够保证讲话效果和让听众集中精力,长方形更符合人类的感观和心理要求。

三、空间的“质”

空间的“质”,主要是指满足采光、日照、通风等相关要求。阳光是人类生存和保障人体健康的基本要素之一。在居室内部环境中能获得充足的日照是保证居者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者及婴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保证居室卫生、改善居室小气候、提高舒适度等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在不同套型的住宅中,冬天应有一定数量的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在具体设计中,应量选择好朝向、好的建筑平面布置以创造具有良好日照条件的居住空间。具体如下:

(一)通风

通风可以理解为是使用自然方法或者是相关的措施让风没有任何的阻碍,能够任意的到达房间等不同的环境中,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氛围。通风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室内自然通风;另一方面是室外风环境品质。应当对住宅里面的整体通风设计以及环境的舒适程度引起一定的重视。自然通风是较为普遍,传统的通风方式。它的作用是为了提高室内空气质量水平,也是加强室内舒适的方式,更是避免建筑空调出现负荷的情况发生。自然通风主要是通过门和窗来构成的,门窗对气流的走向起着重要的作用,也给室内通风效果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门窗的设计应当尽可能的保持气流的进入,扩大通风面积,并且应当让室内形成过堂风的现象。住宅通风主要是由于住宅的方向以及主导风向,建筑之间的距离、建筑种类、建筑群体等组成方式。如果住宅里面的间距较大,那么通风的效果就会好。符合了建筑相关的量化标准。除此之外,根据住宅的整体布置,还能够加强通风效果。室外风环境包含较多种,例如:夏季通风等。大多数的城市中都利用建筑布局的相关特点,有效的提高了风环境的整体舒适度。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层住宅也在日益增多,可以采取建筑小品等不同的措施进行解决。

(二)采光

单体建筑是总体规划的基本构成部分,单体建筑应当满足总体规划的基本条件,在新的单体建筑的设计中,除了内部应用便捷之外,还应当有较好的采光效果。倘若购买一套称心的房屋,首先要考虑到采光效果。采光效果好的住宅能够减少能源的浪费,让人心旷神怡。依赖于人工照明,会对人的健康造成不利的影响。民用建筑除了有较少特殊要求的房间如演播室房间之外,通常都要求应当有较好的采光效果。大多数房间都使用单侧采光或者是双侧采光的形式。所以,采光通常都会受到房屋深度的约束。为了提高室内采光的整体效果,普遍使用单侧采光的形式进入到深处应当小于窗上面到地面之间距离的2倍,使用双侧采光的形式应当比使用单侧采光深度大1倍。为了能够较好的实现天然采光的效果,确保房间应当有足够的照度值,房间一定要开窗。窗户的整体使用面积是依据实际使用情况、房屋的整体使用面积以及日照情况等多种因素而决定。不同的使用方式对采光有不同的要求。设计时可根据窗地面积比(窗洞口面积之和与房间地面面积之比)进行窗口面积的估算,也可先确定窗口面积,然后按《民用建筑采光等级表》中规定的窗地面积比值进行验算。门窗位置应有利于采光通风,窗口在房间中的位置决定了光线的方向及室内采光的均匀性,图1为普通教室开设的侧窗,其中图1a),图1b)三个窗相对集中,窗间设小柱或小段实墙,光线集中在课桌区内,暗角较小,采光均匀。图1c)窗均匀布置在每个相同开间的中部,当窗宽不大时,窗间墙较宽,在墙后形成较大阴影区,影响该处桌面亮度。

(三)日照

建筑日照具有杀菌、净化空气、提高温度等方面的作用。我国横跨寒带、温带和亚热带,南北方日照特点有明显的差别,在冬季都以获得更多的日照为主,南方在夏季则把遮阳作为主要矛盾来解决,对住宅布局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以板式住宅为例,南北向有利于获得阳光,山墙向西可以防止西晒,但北向房间却常年不见阳光;东西向住宅也有有利的一面,所有房间都能获得阳光,夏季遮阳可以通过遮阳板解决。

(四)建筑的功能与空间组合形式

前面我们是通过功能对单一空间所起的制约作用,然而仅仅使每一个房间都要满足不同的要求,保证整个建筑的合理性。对大多数建筑来说,一般都是由许多个单一空间组合而成,各个空间彼此都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具有某种功能上的逻辑关系,这种联系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的布局。人在建筑空间中是一种动态因素,空间组合方式应该使人在空间中的活动十分便利,也就是建筑的交通系统应该做到方便、快捷。每一类型的建筑由于其使用性质不同,因此空间组合形式也各有特色。

所谓“空间组合形式”是指若干独立空间以何种方式衔接在一起的,使之形成一种连续、有序的有机整体。在建筑设计实践中,空间组合的形式是千变万化的,有很多种:并联式、串联式、集中式、辐射式、网格式、轴线对位式等。选择的依据一是考虑建筑本身的设计要求,如功能分区、交通组织、采光通风以及景观需要等等;二是要考虑建筑基地的外部条件,周围环境的不同直接会影响到空间组合方式上的选择。

集中式组合方式:集中式组合通常是一种稳定的向心式构图,它由一定数量的次要空间围绕一个大的占主导地位的中心空间构成。处于中心主导空间一般为相对规则的形状,应有足够大的空间体量以便使次要空间能够集结在其周围;次要空间的功能、体量可以完全相同,也可以不同,以适应功能和环境的需要。一般说来,集中式组合本身没有明确的方向性,其入口及引导部分多设于某个次要空间。这种空间组合方式适用于体育馆、歌剧院等以大空间为主的建筑,西方古代的教堂也有很多采用这种空间组合方式。

辐射式组合:这种空间组合方式兼有集中式和串联式空间特征。由一个中心空间和若干呈辐射状扩展的串联空间组合而成,辐射式组合空间通过现行的分支向外伸展,与周围环境紧密结合。这些辐射状分支空间的功能、形态、结构可以相同,也可不同,长度可长可短,以适应不同的基地环境变化。这种空间组合方式常用于山地旅馆、大型办公群体等。另外设计中常用的“风车式”组合也属于辐射式的一种变体。

单元式组合:把空间划分若干个单元,用交通空间将各个单元联系在一起,形成单元组合。单元内部功能相近或联系紧密,单元之间关系松散,具有共同的或相近的形态特征。实践中常用的庭院式建筑即属于这种组合方式。单元之间的组合方式或可以采用某种几何概念,如对称或交错等,这种组合方式常用于渡假村、疗养院、幼儿园、医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建筑。

网格式组合:这种组合方式是将建筑的功能空间按照二维或三维的网格作为模数单元来进行组织和联系,我们称之为网格式组合。在建筑设计中,这种网格一般是通过结构体系的梁柱来建立的,由于网格具有重复的空间模数的特性,因而可以增加、削减或层叠,而网格的同一性保持不变。按照这种方式组合的空间具有规则性和连续性的特点,而且结构标准化,构件种类少,受力均匀,建筑空间的轮廓规整而又富于变化,组合容量,适应性强,被各类建筑所广泛使用。

轴线对位组合:这种组合方式由轴线对空间进行定位,并通过轴线关系将各个空间有效地组织起来。轴线对位组合形式虽然不一定有明确的几何形式,但一切均由轴线控制,空间关系清晰有序。一个建筑中的轴线可以有一条或多条,多条轴线之间有主次之分,层次分明。轴线可以起到引导行为的作用,使空间序列更有秩序,在空间视觉效果上也呈现出连续的景观线,有时轴线还往往被赋予某种文化内涵,使空间的艺术性得以增强。

综上所述,在考虑建筑空间的同时我们要联系建筑功能,两者是相互统一,是建筑两个比必不可少的方面。

参考文献

[1]彭一刚《建筑空间组合论》[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