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实习生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教育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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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实习生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教育探讨

范秀华

范秀华

四川射洪县人民医院,四川射洪629200

【摘要】目前,医疗系统中,医患冲突不断,医疗纠纷频发,甚至愈演愈烈,实习医生作为未来的医学科学人才,却从未接触这类冲突,故有必要对他们进行这方面的教育。本文就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预防和纠纷发生后的处理进行阐述。

【关键词】实习医生;医疗纠纷;教育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民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健康和寿命的预期不断增高,对疾病治疗效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而医疗是一专业性和科技性极强,且具有高度风险性和非确定性的行业,法律常识的逐渐普及,病人及其家属的公民权利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一方面,由于受现代医学科学发展的水平、我国目前的医疗模式、不同地区不同医院医疗设备以及医务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等等诸多方面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医患双方在专业知识、技术上的不对称性,对疾病的认知上存在很大的差距,甚至是完全相反;此外还有极少数人恶意闹事、敲诈勒索;因此,在当今的医疗活动中,医疗纠纷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有越来越多的趋势,甚至出现砍杀、残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1]。

目前,我国的医学院校基本没有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的系统教育和学习,实习医生作为未来的医学科学人才,从小在学校长大,在大学完成基本理论的学习后,直接进入不同的医院进行实践培训,基本上不了解真实的社会、专业知识贫乏、对疾病的复杂性认识不足、没有医疗风险意识和防范的能力。很容易在一个简单的医疗问题、甚至是非医疗问题的处理上引发医疗纠纷,出现医疗差错,甚至是医疗事故。这不单对患者造成伤害,对实习医生自己的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甚至从此终结医学前程。这样,就完全有必要对实习医生进行有关医疗纠纷防范知识的教育,让他们对医疗纠纷有初步的认识,在毕业后的工作中常有医疗风险意识,逐渐学会自我保护,适应今后复杂的医疗环境,减少未来医疗纠纷的发生,尽量不发生医疗事故[2]。

1医疗纠纷的原因

医疗纠纷的原因是非常复杂多样的,通过对医院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分析,发现普通医疗纠纷占一半以上,三级医院最多;又依次以外科、内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传染科、药剂科为主,占88.56%以上;主要的责任人中,医生约占50.60%、护士约占20.83%;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1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医生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约束自身行为,医务人员因责任心差,玩忽职守而导致病人死亡、残疾。如:不少医院都出现过甲状腺术后病人因伤口出血,血肿压迫气管,病人窒息死亡的案例,这是非常紧急的情况,而病人只需在病房拆开缝线、清除血肿的简单处理即可以挽救生命,这类事件多发生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护士未及时巡视或值班医生未及时到位、甚至脱岗,错失了抢救时机。又如:高血压冠心病患者凌晨出现胸闷,正在值班房睡觉的值班医生不起床查看病人,只是口头医嘱吸氧,结果病人因急性心肌梗塞死亡。类似的情况不断地发生,甚至在同一间医院或同一科室不断重演。

1.2误诊误治国外的统计资料认为,即使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疾病的确诊率约为70%,各种危重病的抢救成功率只有70%~80%。据中国误诊文献数据库显示,我国目前总误诊率为27.8%,误诊导致的医疗纠纷约占纠纷总数的30%。造成误诊的原因大致有16种,其中很多与医生的诊疗水平有关,约25%是由于医生经验不足,医生问诊及体格检查不仔细占17.3%,医生未进行特异性检查项目的占17%,过分依赖辅助检查结果的占14.7%。如某9岁女孩因发现乳头下方硬结,经医生简单体检后被手术切除,其实这是开始发育的乳腺组织,这是经验不足所致,结果该女孩从此乳腺缺失。误治是指诊断无误的情况下出现的治疗错误,亦约占纠纷总数30%。主要为药物或手术方式选择不对。

1.3治疗后未达到患者及其家属预期效果医学是经验学的总结,不同个体之间的差异往往很大,再好的药物、治疗方案、手术方式也不可能适合所有病人;由于受目前医学科学水平的限制,临床医生对不少疾病仍然无能为力;另一种情况是由于药物、治疗方案、手术方式选择不对或欠妥,其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1.4治疗过程中出现并发症、意外对病人造成伤害,甚至死亡国外的统计资料显示,医药源性伤害占人类各种伤害的20%~36%。国内尚无权威的统计数字,据估计不会比这低。既有药物副作

1.5服务态度差用、有创检查,也有手术意外、术后并发症,甚至在病房摔倒受伤等等。

服务态度的好与坏并无截然的分界,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满足程度密切相关。不同个体的要求也千差万别,就我院的情况看主要与对疾病的认知不同、是否达到一定的治疗效果、是否出现与治疗有关的并发症或意外有关,患者及家属对医生一问三不答、住院病人有主诉而未及时查看或敷料未及时更换、门诊病人被拒绝开单或开药而不给解释、对病人爱理不理等等成为最主要的与态度有关的投诉。如急诊外科因外伤而少量流血的病人,求医方一般都很着急,而外科医生由于长期接触而感觉麻木,行动缓慢,被投诉为“不急病人所急、冷血、无同情心”等。服务态度方面的投诉大多伴随于病人治疗恢复的不顺利。

2医疗纠纷的预防

2.1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加强责任心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是治愈疾病的根本保证,这一点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然而,要求一个实习医生或刚毕业的年轻医生具有高超的医疗技能显然不现实,但必须做到的是准确、严格和一丝不苟地执行各种医疗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并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分析显示在医疗事故中,因违反诊疗常规导致的约占44%,而在技术事故中约24%是由违反常规操作所致。这些制度、常规、程序的遵守和执行与否,是辨别医疗风险还是医疗事故的重要标准。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法定和约定义务。实习医生或低年资医生不能随便向病人承诺自己力所不能及的要求,在整个治疗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现有的医疗程序进行,实习医生或低年资年轻医生应该十分清楚自己的职责,对病人必须尽心、尽责、尽力,不能因为存在医疗风险就放弃医务职责,那样将引起更大的法律责任[3]。如遇困难应及时向上级医生请示、汇报,决不能因为所谓的“面子”而一味的埋头苦干、盲目瞎干,必须明白的是:一旦出了问题,将更无“面子”可言!一个有责任心的医生在遇到困难时总是虚心的向他人请教,这样既可以决解问题又可以学习到人家的经验。决不可为治疗而治疗、为手术而手术、或为了个人的某种嗜好、目的进行医疗活动,时刻提醒自己这样或那样做是否有合理性、是否合乎目前的医疗规范。严守道德底线,病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永远都必须被敬畏。总之,临床医生时刻都必须明白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哪些必须为。

2.2病历书写目前,在实际的医疗工作中,病历文书主要由实习医生和刚毕业的年轻医生完成。而从近年的医疗事故鉴定来看,病历资料是鉴别医疗风险和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现在,越来越成为唯一的依据了,这也是对赔偿案件进行举证的主要证据,缺乏这些原始资料本身就可认定医院有过错行为。随着电子病历的开通,医疗文书工作得到了一定的解放,大量文字模板的建立导致了病历质量的严重下降,病例中记载的内容常常不能反映实际的医疗工作。而出现问题后对病例进行篡改,除在医疗鉴定中被一票否决外,还可能要涉及到法律方面的责任。所以必须认真完成和保管各种医疗文件,尤其应当对出现医疗风险的处理措施和手段有详细和准确的记录。这方面必须引起各级医生的高度重视。

2.3充分的沟通患者前来就医是对医生的信任和尊重,必须尊重患者及其家属,将他们放在与医生平等的位置,应尊重他们的知情同意权,切不可有居高临下或对方有求于您的心态,沟通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艺术,无法要求每位医生都有很强的沟通能力,但至少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目前的诊断、进一步需做的检查以及处理原则、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发生的几率,以及针对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手段,让患者和家属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处理、这样做可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不这样做后果会是怎样,有无其他的替代方案,以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由患者或其家属书面保证产生危害结果不追究医院责任,或做出放弃抢救的明确表示,必须及时、准确的予以记录并签名,这些工作必须在医疗活动中随时进行,如果忽视这一点,则可能引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常见的现象是:不同医生经治的病人,其效果并无显著性差异,但在纠纷的发生方面却有明显的差别,原因很值得研究。

3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处理

一旦发现有纠纷的苗头或开始出现纠纷,应尽快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解答其疑问,向其说明治疗效果不好、并发症或意外发生的原因,阐明下一步的处理原则,尽量得到其理解和配合。故意的隐瞒或试图遮掩往往只会使事情激化,现在已进入信息社会,资讯异常发达,患方很容易获取这方面的资讯,再说了,做医生的也不就您一个人。诚恳的态度常常很能解决矛盾;即使仅是因为患者或家属的误解也不要得理不饶人,以免后续诊疗活动中被故意找茬。积极认真处理并发症,将损害减到最低,尽量减少病人的损失,也就是减少自己的损失。让病人及家属知晓医生的辛勤劳动。在预防或化解某一纠纷中常常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之,医疗风险是客观存在和难以避免的,其发生率在某一时期是恒定的,但是风险的大小可以通过医护人员的努力得到适当的调控,可以做到的是尽量少出事、不出大事。医疗纠纷总是伴随着医疗风险,实习医生进入临床的第一天就应该接受这方面的教育,这对病人及其家属、科室、医院及医学生本人都将有非浅的受益,意义不言而喻。

参考文献:

[1]邹毅,殷小基,陈正华.医疗纠纷管理实践与防范策略[J].现代医院,2013,(1):117-120.

[2]魏娜.实施细化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J].现代医院,2012,(11):118-119.

[3]施建辉,任冰,石平.临床实习生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对策探讨[J].医学研究生学报,2011,24(4):40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