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城市综合管廊分部分项划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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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城市综合管廊分部分项划分

巩玉静

巩玉静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北京101117

摘要:城市综合管廊不同于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线等普通市政工程,它已被市政专业部门定义为城市特殊设施项目,其在功能、施工、验收等方面均有其独特的方面,因此这类特殊功能设施项目的分部分项划分与一般的市政工程不能同日而语,对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分部分项划分对工程的验收、工程资料的整理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也是工程施工和资料收集整理的基础和依据,笔者单位在编制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料管理规程的过程中,与相关地标编制单位一起共同就城市综合管廊的分部分项划分组织专家论证,与业界同仁进行分享。

关键词:城市综合管廊;分部分项;划分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是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近几年在国内大力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北京城市副中心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综合管廊)包含了电力、电信、给水、中水、燃气等管线,北京首次将燃气管线引入到综合管廊中,副中心的综合管廊共三层,整个高度达到12.3米,不仅可以布置各种市政管线,中间还可以供车辆通行。该管廊2016年12月开工,2017年10月建成,建成后,将成为世界上断面最大的地下综合性管廊。

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分部分项划分的重要作用

准确的分部分项划分对综合管廊施工、资料整理、竣工验收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工程能否正常开展、验收的基础和依据。

1.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定义

通常我们所说的工程,由大到小的关系应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单项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在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效益或生产能力的独立工程。

单位工程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是构成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与单项工程不同的是,单位工程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其生产能力或价值。单位工程是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但有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图纸的工程。如: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分部工程:按工程的种类或主要部位将单位工程划分为分部工程。如: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等。

分项工程: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构造及规格将分部工程划分为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钢筋工程、给水工程中的铸铁管、钢管、阀门等安装。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阶段或部位等划分。

1.2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划分的原则及重要作用

划分原则:为了便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工序质量,部位质量,确保单位工程质量,将综合管廊工程划分成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城市综合管廊被定义为城市特殊设施建设项目,其建设是房建、市政、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的综合体,任何现有的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划分都不能满足综合管廊建设的需求,因此,对综合管廊工程进行新的分部分项划分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质量验收单位开展正常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在北京市住建委的大力支持下,中建一局、北投集团、京投集团分别着手编制《城市综合管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城市综合管廊设备设施验收规范》,这三本地方标准与已经发布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基本函盖了从设计到施工到验收的全部工程建设的管理范围,对综合管廊工程建设质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保障作用。

2现行城市综合管廊分部分项划分存在的问题

2.1无关于综合管廊的质量验收标准

近几年来国家大力倡导城市综合管廊的建设发展,但针对于综合管廊的管理标准目前可查到规范标准仅有《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此技术规范更多从规划、设计角度进行了规范,大规模的综合管廊已从建设目前转到竣工验收、使用和管理阶段,急需要施工质量验收、工程资料等方面的标准尽快出台。

2.2现行的管理规程都不能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的需求

城市综合管廊属市政基础设施,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基本规定中明确表示综合管廊应同步建设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由于其结构的复杂性、施工的特殊性,使之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的线性特点、房建工程设备设施安装功能、和地铁工程某些方面的共性,单独使用市政、房建、地铁现有的分部分项划分都不能满足管廊工程的需求。现实急需对综合管廊的分部分项进行重新划分,才能更好地开展各标准的编制工作,才能更好地规范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3城市综合管廊分部分项划分初步意见

在北京市《城市综合管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城市综合管廊机电设备安装验收规范》三本地标的编制过程中,主编单位出现了不同的分部分项划分意见,在经过多次相关管廊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基本达成共识。

按照市政专业委员会最新精神,综合管廊验收分为综合管廊主体工程验收、综合管廊附属设施验收、综合管廊管线验收。因此,一个单位管廊工程,应将分为主体工程、附属设施、专业管线三个子单位工程。以此类推,三个子单位工程将产生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与之对应的检验批。此次编制的地方标准,只涉及管廊主体工程和附属设施,对于专业管线的分部分项划分没有涉及。当然,这版综合管廊分部分项划分还比较粗疏,在下一步工作中,还应将其进一步细化,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以满足综合管廊建设的需要。

综合管廊管理用房按照相应的房屋建筑工程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

结束语

本次的城市综合管廊分部分项划分是基于目前建设工程基础上进行的划分,随着全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的不断发展,以及更新施工工艺、工法的使用,还将产生新的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此部分工作,更好地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做好依据和保障工作。

参考文献:

[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

[2]《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17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808-2011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1448-2017